厦门免费法律援助热线(厦门免费法律援助热线电话)

qq745048485 2024-12-04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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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协会义工负责对接社区,及时掌握居民在封闭管理期间的需求,具体事项转由“爱心帮帮团”成员自愿接单。送菜送药、代购药品等物资、防疫宣传、配送物品等,都属于“爱心帮帮团”服务项目。

简介

《爱心帮帮团》是一档为“亲民”和“便民”量身定做的栏目。为了让广大老百姓在遇到法律困扰以及生活纠纷的时候,能寻求媒体的帮助。栏目以“帮忙”形式介入来反映问题,解决矛盾,成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倾吐心声,表达意见的公共平台。

“沟通”、“做百姓和政桥梁”、“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是《爱心帮帮团》的主要表达方式。如果你身处困境,或者你知道身边有人需要帮助,你可以通过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爱心帮帮团》寻求帮助,帮忙记者将会亲自前往报道并帮助解决问题。

此外,需要帮助的网友还可以登陆新浪福建,进入爱心帮办专区,通过微博爆料、求助。观众和网友的问题,新浪福建和爱心帮帮团将联手解决。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保障机制,规范法律援助行为,保障公民享受平行公正的法律保护,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的个人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第三条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市法律援助中心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设立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区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第四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老龄工作机构等组织应协助需要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获得法律援助。第五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第六条下列法律服务机构和个人负有法律援助义务:

(一)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

(二)法律援助中心及其执业人员;

(三)法律服务所及其执业人员;

(四)其他依法负有法律援助义务的组织及其执业人员。第七条鼓励前条规定以外的有法律业务知识的人员作为自愿者参加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第八条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二章法律援助范围、对象和形式第九条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

(一)刑事案件;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法律事项;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劳动报酬的法律事项;

(四)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五)请求国家赔偿的案件;

(六)盲、聋、哑及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七)其他按规定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第十条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持有本市暂住证,事由、案由发生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当事人,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一)有理由和证据证明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二)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参照本市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执行。第十一条申请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但因其监护人、赡养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法律援助的,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批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第十二条人民法院依法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应当获得法律援助,无须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进行审查。第十三条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下列形式: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

(二)刑事辩护和刑事诉讼代理;

(三)民事诉讼代理;

(四)行政诉讼代理;

(五)劳动争议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第三章法律援助程序第十四条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必须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二)申请人所在的居(村)委会或民政部门等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三)有关法律援助事项的证据;

(四)法律援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第十五条法律援助中心应自接到全部法律援助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同意受理的,应同时通知法律服务机构指派法律援助人员。第十六条申请人对法律援助中心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书面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司法行政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复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应至迟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或一审刑事判决书副本送交法律援助中心。第十八条法律援助中心应于接到指定辩护通知书之日起24小时内通知法律服务机构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并于3日内函复人民法院。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是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可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调解等服务。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经由厦门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公益性机构,致力于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群提供服务。主要职责包括:1.为需要法律援助的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2.在法律援助范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全社会法治精神与文化建设;3.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4.收集整理法制信息资料,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持。对于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可以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或通过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官网进行咨询。法律援助涵盖范围广泛,包括法律咨询、代理、调解等服务,具体操作流程需要根据不同案件类型进行相应调整。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如何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会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结合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案情严重程度、诉讼需要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定,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是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重要机构,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希望社会各界关注并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为实现法治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法律援助是依法为未能支付诉讼费用、代理费用和其他专项费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供的法律服务,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一项重要措施。

能。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中心是免费帮助申请人写诉讼状的,因此是可以现场帮助残疾人写诉讼的。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