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成都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多少

qq745048485 2024-12-04 阅读:1

契税: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成都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成都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多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契税的特点: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契税税率为3~5%。

近期契税变化: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对个人销售或购买

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

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附:房屋面积在140平以上契税是3%,140平以下契税是1.5%)

买方交。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

印花税的税率: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比例税率有五档,即千分之1、千分之4、万分之5(即0.05%)、万分之3和万分之0.5。适用定额税率的是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单位税额均为每件伍元。

买卖双方都交0.05%。

公证费: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即0.3%)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按原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发证日期,不足5年的要交成交价5.5%的营业税。

卖方承担。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法,就是有关个人的所得税的法律规定。

8月1号起征,差额(成交价-合理费用)的20%,合理费用包括原购房价、买卖过程中交纳的税费。个税征收有优惠政策,1年内买房可减免个税。

卖方承担。

委托办理产权手续费:一般是每平方米2.5元,也在交易签证时交纳

房屋买卖手续费:交易手续费:3元*建筑面积

第二篇简单陈述各种费用比例

国家收取的税费:

1.契税:成交价的1.5%,买方

2.印花税:成交价的0.1%,买卖双方各0.05%

3.已购公房要交每平米15.6元的土地出让金,商品房不用,买方交

4.营业税:按原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发证日期,不足5年的要交成交价5.5%的营业税,卖方承担;

5.个人所得税:8月1号起征,差额(成交价-合理费用)的20%,合理费用包括原购房价、买卖过程中交纳的税费。个税征收有优惠政策,1年内买房可减免个税。卖方承担。

6.国土勘测费:90.8元/户

7.转移登记费:80元/户

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交易,还需要交纳:

1.代理费:大概是成交价的2.5-3%,买方承担;

2.过户费:1000-3000元不等,买卖双方各一半;

3.贷款的话,还有贷款手续费:1000元左右,贷款过程中还有些评估费、律师费等,几百元的样子。买方承担。

第三篇:二手房交易说明

1、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从现在二手房市场操作来讲确实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从规避风险角度来讲首先应该选择有品牌,操作比较正规的中介公司。另外建议大家在买二手房过程当中双手见面,现在市场有很多不规范的行为吃差价的行为或者以某种形式,现在相对来说二手房是比较抢手的,有些热点地区甚至高达一比八,一比十,这个时候也有业主急于出售,有些公司就利用这个心里,用现金形式的押房,给了业主部分还款以后,根据业主原来签订的出售的全权代理这样一个协议,然后去公正。很多买房人面对的时候只是房屋的中介公司,对房屋的具体状况不来宾,也没有见到真正的业主和卖家,这过程中就会发生比较大的价差,可能这套房子32万拿来,可能38万卖给你,实际上买卖双方都受到了损失,有些中介公司就利用这样的方式赚取差价。从严格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上这是违规违法行为,但是很多购房人不知道。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1-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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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按照规定,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税收和费用两部分,北京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如何规定的?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下面将从买方、卖方双方进行税费缴纳分析。北京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 2月22日,税费新政在全国(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除外)实施,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税费都可有新的优惠。对购房者来说,如果是购买144平方米的首套房或者二套房,契税比例由原来的3%降至1.5%;对出卖人来说,若果要出卖两年以上的房屋,可以免征营业税。那么,除了降低的契税和营业税,二手房过户还涉及哪些税费?这些费用该由买卖双方谁来承担呢? 1、卖方(出卖人)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及比例①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个人所得税缴纳规定:如果同时满足家庭唯一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注:纳税人在地税系统中未能查询到原值,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购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②营业税营业税税率:交易总额的5%。营业税缴纳规定:(1)满两年的住宅,免征营业税;(2)未满两年的住宅,营业税=成交价格×5%。注:购买时间是否满2年首先看产权证,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最早的计算,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早于产权证。③土地增值税(部分房屋)土地增值税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税额=增值额×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注:若土地增值额小于0,就可以免交,否则税率就要按30%计算;另外,如果房龄满三年土地增值税减半,满五年免征。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土地增值额=合同成交价-扣除项目金额(其中扣除项目金额=上手价格+上手契税+上手印花税+交易手续费+营业税)。缴纳条件: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时候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2、买方(购房者)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及比例①契税契税税率:交易价格的3%。契税相关规定:(1)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_,契税税率1%;面积大于90_,契税税率减半,为1.5%;(2)二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_,契税税率1%;面积大于90_,契税税率为2%;(3)三套房及以上套数:契税为3%,不减免。②印花税印花税包括交易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交易印花税为交易额的万分之五,权证印花税为5元/本。印花税相关规定:(1)非住宅:交易印花税=地税局评估价或网签价(取价高者)×0.05%,权证印花税5元/本;(2)住宅(含普通、非普通):交易印花税免征,权证印花税——5元/本。注: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住宅印花税,目前只征收权证印花税。③交易手续费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房屋面积×2.5元/平方米。④登记费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⑤测绘费面积75平米以下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300元,144平米以上400元。一般,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市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⑥评估费评估费=交易房屋评估价×0.1%。以上便是有关房屋买卖税费的相关规定,买卖双方需要注意,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各种费用收取对象都有规定。如果在买卖合同中规定费用缴纳对象,则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税费缴纳。另外,不同地区办理过户的时候,办理费用收取比例略有差异,属正常情况。相关推荐:

法律客观:

1、个税(买方支付)正常情况下,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收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2、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以免征)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印花税=计税价格×0.05%,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如果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3、土地增值税非住宅类房产的转让需由登记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4、登记费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5、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6、佣金(买卖双方)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7、贴花:5元/套。8、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9、抵押登记费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10、委托公证费如果购房需要办理公证,那么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300元/二本公证书,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赎楼另加费:11、担保费担保费=业主欠款×1%。期限为3个月,收费要≥2000元,具体收费多少由房屋所在区决定。12、赎楼罚息不同银行的收取方式不一样,一般按欠款金额的0.5%收取。13、赎楼短期借款利息1个月赎楼短期借款利息≈欠款金额×1。买卖方涉外14、买卖合同公证费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标准:过户价×0.003%(过户价<50万);过户价×0.0025+250(50万<过户价≤500万);过户价×0.002+2750(500万<过户价≤1000万)。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危改回迁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一、契税(买方支付)

1、首套房且面积90平米以下,成交价*1%;

2、首套房且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成交价*1.5%;

3、其他部分,成交价*3%。

二、营业税(买方支付)

1、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

2、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5.6%;

3、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

4、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免交。

三、个税(买方支付)

个税的征收方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

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统一按产权转移书据依万分之五税率征收印花税。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五、土地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税。土地税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一般城市土地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六、房地产登记费

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扩展资料:

成都市购房资格: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交易税费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成都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成都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成都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成都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三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土地等相关价款,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所定的标准向交纳土地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成都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四是明确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细则》还规定,已经购买经济使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按规定价格及合同约定回购。享受过福利分房退回房屋前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

这些明确规定的款项都是为了防止故意炒作房价以及对以不正规的手段得到房子进行交易的人的一个限制,让我们尽可能的直接杜绝掉这种可能的发生。在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上的目标是非常明确的,为一些低收入人群提供相对低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