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才可做出准确判断。单纯的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的范畴,不存在犯罪问题,也不会坐牢。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但是如果经济纠纷中涉及有其他的违法事实,触犯刑法的,比如合同诈骗,就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坐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经济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合同经济纠纷属于什么案件,法律来源于生活运用于生活,是我们不能忽视的存在,也是我们而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法律约束的同时也是对我们的保护,以下了解合同经济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合同经济纠纷属于什么案件1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合同当事人因财产关系或者人身关系问题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定金合同纠纷的处理规则是什么?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定金合同纠纷经常遇到的有关问题,发生定金合同纠纷应按以下处理规则解决。
(一)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
我国《民法典》第586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规则。
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规则。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四)合同部分履行时的处理规则。
定金是担保的形式之一,作用是指担保主合同债务的履行,那么,其担保的范围应当是全部债务。全部不履行的,当然适用定金罚则,部分不履行,其不履行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之内,定金的效力对其仍具约束力,依照公平原则,部分不履行部分,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与占整个合同的比例,计算未履行部分的定金额,适用定金罚则。
综上所述,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合同当事人因财产关系或者人身关系问题产生的纠纷。就合同纠纷进行起诉所需要经过的流程同其他普通民事诉讼流程,即提起起诉,接受立案庭的审查和法院受理通知,接着是进行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再接着是开庭审理,最后就案件作出判决结果。
合同经济纠纷属于什么案件2经济合同纠纷指的是什么
经济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经济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首先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要本着相互谅解、实事求是的原则,寻求都能接受的自我解决办法。
如果双方当事人隶属于同一个主管部门,也可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或者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那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按照书面的仲裁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什么是经济纠纷、民事经济纠纷
1、什么是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又叫做经济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2、经济纠纷分类
经济合同纠纷
例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等。
经济侵权纠纷
例如: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等。
3、合同纠纷
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
4、经济纠纷的主要特点
纠纷主体的特定化
纠纷内容的多样化
纠纷所属范畴民事化
解决方式多样化。
二、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举证要点
1、有书面合同的提交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没有书面合同的提交能够证明口头合同成立的证明资料(例如来往信函,会谈纪要,录音录像资料等等)。
2、双方履行合同中的封样、样品、图片等等
3、与纠纷案件相关的国标、企标、行标等等
4、经过审计,检验、勘查、鉴定的书面报告及结论意见
5、提供合同或者协议的履行情况的资料
6、提供违约金、赔偿金承担方式的法律依据及原始资料
7、法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
合同经济纠纷属于什么案件3经济合同纠纷举证要点
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举证要点,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及在诉讼中,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供立案及支持诉讼的证据。应举证的证据如下:
一、主体资格
1、当事人为工商企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非法人企业亦应提交《营业执照》的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
2、当事人为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的,提交《法人代码证》或批准成立的行政机关的成立文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交营业执照的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以及照主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当事人为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外地驻京人员应提交暂住证,就业证及复印件。
5、当事人变更原注册登记内容的,提交其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变更登记材料。
6、当事人已被撤销或合并的,提交其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撤销或合并的证明。当事人撤销后或成立清算组织的,由具有资格的成立单位出具成立文件,清算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7、当事人争议纠纷发生在法人撤销或变更、合并之前的,提交争议发生时的法人登记证明及复印件。
二、实体部分:
当事人应提交与争议案件有关的一切证据材料。
1、有书面合同的提交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没有书面合同的提交能够证明口头合同成立的证明材料(如来往信函,往来票据凭证,会谈纪要,录音录像材料等)。
2、双方履行合同中的封样、样品、图片等。
3、与争议案件相关的国标、企标、行标等。
4、经过审计,检验、勘查、鉴定的书面报告及结论意见。
5、提供合同或协议的履行情况的材料。
6、提供违约金、赔偿金承担方式的法律依据及原始材料。
7、法庭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据。
经济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经济合同纠纷是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
经济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首先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要本着相互谅解、实事求是的原则,寻求都能接受的自我解决办法。如果双方当事人隶属于同一个主管部门,也可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或者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那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按照书面的仲裁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经济纠纷的范畴比较难界定,一般经济纠纷有两大类:
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
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
总结如下:
1、经济纠纷就是经济案件。
2、有合同,就是对应的合同纠纷。
3、无合同,也会有对应的民商事纠纷。经济纠纷有两大类:
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1、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
(2)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
2、法律依据:《拆迁装修赔偿》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按本章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可以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采用房屋补偿方式。
二、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怎么举证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有: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有:
(1)拆除房屋许可证;
(2)房屋拆迁公告;
(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
(5)房屋拆迁赔偿协议;
(6)向被拆迁人支付现金赔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等费用的凭证;
(7)提供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8)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
3、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