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间,也称不变期间,是指法律对某种权利规定的存续期间。其法律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该权利的,则该权利消灭。它主要适用于形成权。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期间,指某个时期里面。在我国法律上,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刑诉法上的期间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完成某些诉讼行为必须遵守的法定期限。
补充
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是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变更,故又称不变期间。由司法机关依职权决定或裁定的,称指定期间。法定期间仅指期限,即自某一特定时间起至某一特定时间止的一段时间。例如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寻找失踪人公告期限为2年;不服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关于审判期限的法定期间是,民诉依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次日起6个月内审结;依第一审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次日起 3个月内审结;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次日起3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次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次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只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国内民事案件,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则不在此限。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中期间计算的特殊情况有哪些1、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能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3、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移送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或者审理期限。4、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法院从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从新计算审理期限。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对他们作精神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如办案期限。除此之外的其它鉴定期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如果由于鉴定时间较长导致在办案期限以内无法办完案件的,应当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6、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改变管辖的公诉案件,从改变之日起,收到案件的机关重新计算办案期限。7、中止审理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8、延期审理的案件不计入审理期限。小编提醒您,有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重新计算。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