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为人虽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不是一般的社会危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法律主观:
不作为犯罪指的是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例如,遗弃罪就可以构成不作为犯罪。遗弃罪指的是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法律客观:《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不作为的方式不能构成盗窃罪。
法律分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掏兜割包等。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应当指出的是,将多次盗窃增加规定为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这主要是针对这类犯罪具有常习性,且犯罪分子又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作案数额的交待,也难以查证的特点而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大小都构成犯罪。关于多次盗窃的次数如何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放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即用各种引火物,直接把公私财物点燃;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
2、故意杀人罪,故意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就是放任结果发生,放任结果的发生大多数都属于不作为。并且刑法条文没有规定是直接故意才构成故意杀人罪。比如,甲掐死自己的儿子是作为的故意杀人,甲把自己的儿子乙带到荒郊野岭野兽丛生的山区并独自离开结果乙死亡,则乙独自离开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3、遗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拒不扶养行为可以为不作为。比如,甲把自己的老父亲扔到大马路上不履行抚养义务则是作为的方式不履行法定义务,甲也可以是对躺在病床上的老父亲不管不问,则甲以不作为的方式来构成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