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电话姑苏区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qq745048485 2024-11-09 阅读:3

苏州社保编号查询方式: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电话姑苏区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如果是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内参保的人员,其个人编号一般登记在《社会医疗保险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职工退休养老证》上,您可通过查阅上述参保手册、证获取个人编号信息。

注:社保编号长度为10位,参保地为市本级、姑苏、高新,不足部分前面“00”补足,参保地为吴中,不足部分前面“02”补足,参保地为相城,不足部分前面“03”补足。

2、如果没有,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柜面查询。

查询方式:

(1)前往查询地点:苏州市社保局。

(2)办事大厅一般会有自动查询机,可通过自动查询机查询,还可以到柜台办理其他业务。

苏州社保的算法:

应该按照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来计算。

1、比例保险费制。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

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2、均等保险费。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

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

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参考资料:

苏州市社会保障网--个人账户

苏州市劳动局现在叫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上公布的电话是:12333.

因为12333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09]35号),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所以有关事宜直接拨打12333即可。

扩展资料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覆盖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

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政策。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健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本市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年度军转安置工作;负责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

(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九)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

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指导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直属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指导局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12333

参考资料:官网-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社保编号查询方式:

1、如果是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内参保的人员,其个人编号一般登记在《社会医疗保险证》、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职工退休养老证》上,您可通过查阅上述参保手册、证获取个人编号信息。

2、如果没有,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柜面查询。

查询方式:

1、前往查询地点:苏州市社保局。

2、办事大厅一般会有自动查询机,可通过自动查询机查询,还可以到柜台办理其他业务。

扩展资料

苏州市区2015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已完成。本月起(2015年4月1日起),

苏州市区范围(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5.9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11.4万余名单位参保职工,将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738元和2697元;

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5178元和5036元。按规定,此前单位申报2014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

2015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从本月起,社保经办机构按3月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

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5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统一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社会保障网--个人账户

苏州新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苏州市狮山路22号人才大厦3楼

咨询电话:0512-6808303868083058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体育场路4号

扩展资料: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 1998年,是隶属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民事业单位。中心位于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座6楼,地址为平江新城平泷路251号。

共设20个对外服务窗口,具体负责: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工作;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结算缴纳管理;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审核、发放和调整工作;居民医疗保险的征收结算工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发放;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老年农民的待遇发放;社会保险费的稽核和社会保险年检工作;实施和指导街道(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等。

伴随着全区开发建设的快速发展,高新区社会保险业务不断发展,险种不断丰富,体系不断完善。历经多年发展,逐步建立了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了城镇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大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制度、高新区征地养老、医疗、待业、伤残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资料:苏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