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集体户,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集体户口

qq745048485 2024-11-10 阅读:4

集体户口领结婚证需要带的证件包括:

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集体户,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集体户口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本人身份证;

2、集体户口卡原件;

3、集体户口封面的复印件;

4、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5、本人近期两张二寸红底免冠照。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户口有很多种,有些属于集体户口。有读者朋友准备结婚,想知道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集体户口?也有人问更细的问题,比如,集体户口办结婚证需要首页吗?既然这么多人在这方面有困惑,边肖就总结一些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在集体户口领证的问题。

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集体户口

如果你和你老婆都是集体登记户口,不知道在集体登记户口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条件,不要慌。今天,边肖将与您分享准新人在集体注册账户中登记结婚的相关知识。其实没你想的那么麻烦。相信大家看完这篇文章都会豁然开朗。

集体居住领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领结婚证注意事项

领取结婚证的注意事项

需要哪些材料:

1.男子准备去单位拿出自己户口的那一页,身份证。

2,你的户口本,身份证(如果你不是户主,还需要户主的页面)

3.两寸彩色红底你们俩合影(民政局也可以现场合影,就是贵一点,外面拍便宜一点)

4、1、2的复印件。选择一天(节假日除外)双方请假。去你老公工作单位登记的区民政局就行了。建议你提前问清楚地址,以免走错路,影响心情。

领取结婚证的注意事项

婚姻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雌性已经20岁了。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异、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集体户口领结婚证需要户主页吗

集体户口如何领结婚证:

一、材料和证件的准备

1.大家应该都知道,我们国家无论办理什么手续都需要准备一些相关的证件、资料或者一些材料,所以领结婚证也是必须的。双方应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集体户口簿上的户口簿卡或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

二。相关证书

1.我国婚姻法规定,近亲属不能结婚,不能重婚。所以需要提供其中一方无配偶,另一方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关系和旁系血亲关系的相关签字声明。

2.如果对方是港澳台居民,那么要提供有效的通行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并经本人居住地公证处公证。当事人一方为华侨的,需提供相关护照和通行证,以及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的相关证明。如果对方是外国人,也要提供一些相关护照或国际旅行通行证等证件和证明。

集体户口如何领结婚证:

三。登记

1.如果材料都准备好了,就拿着材料去婚姻登记处登记吧。新人可以选择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第四,拍照

所有的证件照都需要照片,所以拍照是必不可少的。一般需要三份,一份在申请登记表上,一份在结婚证上,一份以后申请准生证。

办证的费用也是不可避免的。一般集体户的结婚证需要交9元左右。

法律主观:

集体户口结婚的需要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申请事由无疑义的,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准予双方结婚。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集体户口领证结婚所需证件1、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如果一方当事人为集体户口,只需携带集体户口簿内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3、三张两寸近期双人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的底色以红色或者是蓝色为主;

4、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血亲关系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如果新人们之间有一方当事人为港澳台居民,除此之外还需提供通行证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证明的本人无配偶声明;

6、如果新人们之间有一方当事人为华侨,除此以外需提供护照以及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声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