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是广受拆迁群众关注的问题,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2022年绍兴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最新消息吧。
府山街道1号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绍政发〔2016〕15号)、《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试行)》(越政发〔2017〕53号)、《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费标准》(越政办发〔2017〕5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银泰城北侧柴场弄区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目的
为完善城区设施配套,提升改造城区环境的质量,需实施房屋征收。
二、征收范围
绍兴装修网了解到,东至解放路沿街商铺,南至银泰城,西至银泰城外墙,北至多层住宅。本项目需征收住宅、非住宅约302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15286.66平方米。
三、征收补偿资金测算
据采样评估价格,经综合测算,本项目房屋征收总费用约3.1亿元(含房屋征收补偿、搬迁、临时安置及补助奖励等相关费用)。
四、征收补偿
(一)补偿方式
1.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2.征收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3.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在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20%的奖励;
4.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应按规定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
5.征收房管部门直管住宅公房,对房屋承租人可按下列方式给予补偿安置:1房屋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且要求参加房改购房的,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待正式审核通过后,再按相应政策办理房改购房手续;2房屋承租人不参加房改政策购房的,与房管部门协商后进行处置。
(二)补偿价值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由市区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采用相同方法、标准评估确定;
2.经过采样评估,本征收项目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中心价):住宅成套房13503元/平方米,住宅非成套房13188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的具体价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安置用房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中心价):鹅境雅园7391元/平方米,运河人家9135元/平方米;车棚价格:有管道800元/平方米,无管道900元/平方米,地下或者半地下车棚按前述标准核减100元/平方米。
(三)安置用房及择房原则
1.安置用房
绍兴装修网了解到,本次房屋征收的安置用房为鹅境雅园、运河人家小区现房(具体套型、面积、房号、数量在办理手续现场另行公布);
2.择房原则
(1)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产权调换征收协议,并按择房标准选定套型后,根据签约先后顺序领取顺序号,按顺序号抽取择房顺序号,再按择房顺序号选择安置用房。抽取择房顺序号过程委托公证处现场公证;(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公告)
(2)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公布房源中最大安置房面积的,被征收人在公布的房源中选择一套安置用房,并符合以下择房标准:被征收房屋面积在70平方米(含)以下的,可以择取72.37平方米以下套型安置房;被征收房屋面积在70平方米至80平方米(含)的,可以择取89.34平方米以下套型安置房;被征收房屋面积在80平方米至90平方米(含)的,可以择取96.33平方米以下套型安置房;被征收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择取公布房源中大于被征收房屋面积的一套安置房。被征收房屋面积大于公布房源中最大安置房面积的,可以择取公布房源中两套及以上的房屋,但需符合前述择房标准;
(3)被征收人要求调整面积择房的,须先按上述规定面积范围择房,并申请登记调整面积择房意向,待择房顺序号对应的择房(过号作废)阶段完成后,根据多余房源情况,被征收人可按腾空先后顺序调整所择安置房;
(4)被征收人选定安置房屋后未能按时签订产权调换协议的,原选定的房号不予保留。
(四)住宅房屋结算方法
1.每套安置用房价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与安置房源一并予以公布;
2.选择安置用房时,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建筑面积(以下简称被征收房屋面积)及该基础上增加的20平方米(含)部分,按安置用房评估价下浮20%结算,超过20平方米以上至40平方米(含)部分,按安置用房评估价下浮10%结算;超过4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安置用房评估价结算;若上靠安置用房的面积少于40平方米(含)的,其中不足20平方米(含)部分按对应安置用房评估价的20%予以补贴,20平方米以上至40平方米(含)部分按对应安置用房评估价的10%予以补贴;
3.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按本项目公布的安置用房市场评估价格(中心价)的平均价,结合上述可上靠二档面积的优惠下浮标准予以货币补贴。
五、补助及奖励
(一)住宅房屋
1.临时安置费: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面积计算。成套住宅每月每平方米标准为20元,非成套住宅每月每平方米标准为16元;每户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计发。其中:选择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费从搬迁之月起至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6个月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征收人一次性计发6个月临时安置费;
2.搬家费:住宅房屋搬家费每户不低于1000元,被征收房屋面积大于60平方米的,超过部分再按被征收房屋面积10元/平方米计发(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搬家费按上述标准两次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搬家费按上述标准一次计发);
3.一次性租房补贴: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约腾空的,按被征收面积再给予每户以下标准的一次性租房补贴:1被征收房屋面积在30平方米(含)以下的补贴6000元;2被征收房屋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至50平方米(含)的补贴7000元;3被征收房屋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至70平方米(含)的补贴8000元;4被征收房屋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9000元。
(二)非住宅房屋
1.临时安置费: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标准为: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1%予以补偿;其他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3%予以补偿;
2.搬家费:按被征收房屋面积60元/平方米发放;
3.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绍兴装修网了解到,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的5%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经济补偿。
(三)房屋调查评估奖: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好征收房屋调查、评估工作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签约和腾空搬迁(以腾空移交为准)的,给予每户5000元奖励。
(四)按期腾空搬迁奖: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搬迁(以腾空移交为准)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2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奖励;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搬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面积200元/平方米计算,其他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面积100元/平方米计算。超过规定期限的,不予奖励。
(五)网格奖。以划定的网格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该网格所有户全部签约和腾空的每户加奖12000元;超过规定期限或虽已全部签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腾空的,则该网格内所有户不加奖。
(六)住宅房屋市场化安置奖励。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在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20%补偿的基础上,给予每户20000元的奖励,同时可再享受货币补偿市场化安置奖励,奖励结算方式分以下两种,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安置户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
1.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安置户在补偿结算时要求一次性结清,可按被征收房屋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一次性计发购房奖励;
2.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安置户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经本人申请,审核同意后最多可再延长24个月),在绍兴市区范围内自行购买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商品房)或二手房用于安置的,可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的10%的购房奖励。所购房屋价值低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按所购房屋价值(税务部门计税价值为准)的10%奖励。被征收人在提供购房奖励申请、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经过项目实施单位审核确认后予以支付。
六、签约及腾空搬迁的期限
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七、手续的办理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凭签订《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腾空单办理领取补偿款手续;
(二)选择产权调换的,凭签订《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腾空单办理找补手续。
八、征收实施单位
绍兴装修网了解到,该区受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为本项目的征收实施单位。
上述文章为您介绍了2022年绍兴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最新消息,拆迁安置补偿属于开发项目正式开工之前的前期准备工作,要拆除拟建项目所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同时要对被拆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进行补偿和安置。原则是对所有人进行补偿、对使用人进行安置。
1、拆迁与房屋时间长短没有直接关系。
2、拆不拆迁不是看房龄的,要看市政规划,政府要规划才会拆迁,不规划的话房龄再长也不会拆。
3、纯住宅是70年使用年限,写字楼商铺是50年使用年限,但是拆迁的看规划。
4、有质量的房子马上就会拆,或规划用地就要拆,有的70年房子还不拆。
(2006年8月29日)
赛里木湖—果子沟口、果子沟口—霍尔果斯、清水河—伊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会议在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后,今天下午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一是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这三条高速公路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明确了目标任务,把握了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原则和重点,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三是沟通了认识,拓宽了工作思路,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基础。会议对赛里木湖—果子沟口、果子沟口—霍尔果斯、清水河—伊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已经提出了具体要求,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已经很明确,关键在于狠抓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征地拆迁工作是高速公路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既关系到公路建设能否顺利进行,也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这次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于9月底以前必须完成征地任务,10月底以前完成房屋拆迁任务。为此,各相关州、县(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团场要高度重视,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明确任务,吃透政策,认真研究做好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并抽调责任心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集中精力开展好这项工作。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要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做到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切实把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力以赴做好工作。
二、加强宣传,统一思想
要认真做好对这三条高速公路建设的宣传工作,使公路沿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公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做好被征地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和教育公路沿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服从于高速公路建设的需要,正确处理好大局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克服只顾局部、眼前利益而影响全局和长远利益的思想,积极为征地拆迁和公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
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州、县(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团场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协调、迅速解决,做到不回避矛盾、不上交矛盾、不激化矛盾。一是在整个征地拆迁工作中务必把工作做细致、做深入、做扎实,并随时掌握征地拆迁户的思想动态。二是强化矛盾排查,既要保证施工环境,又要维护群众利益。对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及时协调、及时解决,尽可能把矛盾消化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坚决做到“有理不阻工、无理不取闹”,坚决杜绝激化矛盾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三、把握原则,依法办事
征地拆迁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群众敏感性强,工作难度大,为此,在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稳妥推进。
一是坚持依法征地拆迁的原则。依法、依政策、按程序进行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关键所在。一要严格执行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征地拆迁一定要提高工作和执行政策的透明度,沿线各乡(镇、场)要广泛张贴征地拆迁《公告》,使群众掌握征地拆迁的程序和各项补偿标准,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征地拆迁实施方案,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在具体工作中,要以放线清点时的清单为据,落实一户,兑现一户,解除群众的顾虑,提高征地拆迁户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任何人不得乱开政策口子,不允许个人擅自表态,随意改变政策,坚决做到在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二要严格按程序办事。通过走程序的过程,来消除群众的疑虑,达到思想统一的目的,促进我们的工作。虽然这次征地拆迁工作时间比较紧,但是再紧也不能不按程序办事,要做到依法、有序开展。三要切实维护好广大征地拆迁户的利益。征地拆迁工作会给部分群众尤其是被征地拆迁户带来一些生产、生活上的不便,有的还会影响到个人利益。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既要依法征地拆迁,又要从征地拆迁户的角度进行思考,切实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落实到位,取信于民。
二是坚持阳光征地拆迁的原则。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这些因素给征地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各有关县(市)、乡(镇)、村、团场及相关部门一定要扎实深入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征地拆迁政策。要及时听取、认真对待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对征地拆迁户的诉求要认真分析,能解决的要及时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千万不能简单粗暴处理。群众担心的不是我们的政策,而是担心我们没有依法办事、没有严格按程序办事,没有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因此,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特别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运作,透明公开,该张榜公布的就要张榜公布,特别是对补偿范围、补偿标准、拆迁数量、补偿费用等,要通过不同方式向群众公开,把政策依据和补偿标准原原本本地告知群众,杜绝暗箱操作。同时,要切实做好监督工作,设立群众监督电话,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把征地拆迁工作真正实施成一项阳光工程。征地拆迁补偿金的兑现落实问题,直接关系到被征地者、被拆迁者的切实利益,也是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能否顺利开工、顺利施工的关键,对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补偿安置费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依法实施拆迁补偿。同时,要严格补偿资金管理,严格遵守补偿金发放程序,专款专项,不得截留、挪用,确保按照包干协议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就是要让群众能安顿下来,有房可住,有事可干,这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也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要按照货币安置和调整土地相结合的原则,多途径多方式,解决好被征地农牧民、团场职工的安置问题。赛里木湖—果子沟口、果子沟口—霍尔果斯、清水河—伊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在即,搬迁群众的安置工作非常紧迫,各县(市)、乡(镇)、团场要有超前意识,全局意识,把安置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着尽可能地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抓紧做好征地拆迁农户的安置工作。已经明确需要搬迁的农户,县(市)、团场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出发,尽快划定新的宅基地,加快搬迁群众的安置建房工作,同时,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搬迁群众建房的审批、放样、办证等方面要多开绿灯,多行方便,使搬迁群众早日搬入新居,确保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及时为高速公路建设提供用地。
四、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这次征地拆迁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实行任务包干。在这次会议上对三条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已经明确,总的要求是,工作进度一天也不能拖,重大问题一个也不能出。各相关地(州)、县(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团场及国土资源部门都必须围绕这个目标,对照各自的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倒排工作时间,从紧安排各项工作,并严格实施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同时,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三清四到位”,即工作目标清、征地拆迁对象清、征地拆迁标的清,人员落实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参加这项工作的每一位同志必须做到“三严”,即严格服从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好政策,严格廉洁自率,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做好自己所担负的工作,严禁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谋取个人私利。
五、加强协作,相互配合
征地补偿拆迁及安置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的部门多,既涉及州、县(市),也涉及兵团师、团场,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相关州、县(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团场要加强区域协作、兵地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在工作中要深入调查、分析研究存在或发现的问题,建立督查通报和例会制度,及时商讨对策;对于难度大、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主动向主管领导汇报,寻求上级部门帮助解决。
六、抓紧开展,全面推进
这次会议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的安排部署,抓紧启动和开展征地拆迁的各项工作。征地拆迁的调查和建设用地的勘界工作要抓紧进行,为补偿安置和建设用地的及时报批打好基础。已经完成征地调查的地段,各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团场要尽快发布征地公告,防止抢栽、抢种、突击建房。相关州、县(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建设用地报件所需相关资料、图件的准备工作,及时上报审批。要做好权属、地类、用途、面积等各项内容的确认,切实做好征地调查工作。要本着认识历史、尊重历史的原则,解决好原公路用地范围的界定工作,明确新建高速公路建设的征地范围,确保用地单位和被征地拆迁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公路沿线的当地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要尽快依法办理高速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砍伐林木和占用林地的手续,组织好特种林木的保护性迁移和林木砍伐,最大限度的减少林业经营者的损失。高速公路建设需要征占大量的耕地,势必造成耕地减少,县(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做好基本农田的补充划定工作,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做到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率不降低。
建设单位要尽快确定临时用地范围,工程取土、沙石料场范围,及时报县(市)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在这里,也请建设和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当地县(市)、乡(镇)、团场以及业务部门的工作,正确认识高速公路建设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切实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正确处理与当地政府、团场的关系,主动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途径;积极处理与沿线乡镇、连队的关系,尽量赢得干部的支持;妥善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确保群众利益不因不当施工而遭受损失。同时,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当地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把便民设施落实到位。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为施工单位排忧解难,保持联系,及时沟通,以超前的思维和满腔的热情做好服务,共同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和施工建设环境。
(在赛里木湖—果子沟口、果子沟口—霍尔果斯、清水河—伊宁高速公路建设征迁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摘要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6年第5期)
征地拆迁是项目开工建设的重要前提。如果是一进场顺利地拿到地,项目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施工计划就可以如期实施,施工进度就有保障;如果是征地拆迁遇到梗塞、让地不顺畅,项目如期竣工和兑现合同承诺的计划将要落空。这项工作开展的是否顺利,直接影响工程进度、施工工期和项目管理成本。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困难中的问题,既保障项目快速开工的用地需求,又能和谐征迁维护好群众利益,实现“路地双赢”,是我们在工作中急需破解的难题。
一、征地拆迁凸显的几个问题
1、群众工作不好做。造成群众不愿意征地拆迁不外乎有几种原因:一是补偿标准不高。群众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过低,说实话节衣缩食一辈子,好不容易建起的房屋,遇到基础建设,需要顾全大局,房子拆迁让路,但对经济困难的拆迁户来说,出现一些家庭无力购买超出部分的面积,造成无房可居的问题。二是安置点位置不理想。许多群众都倾向于就地安置,新安置点不如原来老房子环境如意,无论就医孩子上学,还是大人上班上街购物,出行不方便,新安置点服务不配套等。三是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有些人较为迷信,认为现在住得很好,人丁兴旺,子孙如鱼得水,这一切归功祖屋风水和祖宗保佑,搬家有可能把好风水搬掉了,心里忐忑不安老大不乐意。四是期望值过高。受利益趋动的影响,群众的各类情绪和矛盾总是不可避免的,遇到百年拆迁难得的机遇,认为应该向政府多要钱,条件不答应就赖得不搬,讨价还价的“钉子户”应运而生。五是土地收购的失落感。土地是农民赖于生存的保障,让农民离开土地就是剥夺了农民的保障。农民恋乡恋土的情结浓得化不开,已深入到骨子里了,没有了土地生存保障受到极大的挑战,又没有其他谋生出路,在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身上尤为显得明显。
2、地域性征地拆迁壁垒。征地拆迁难不能一概而论,稍微加于区别就不难发现,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的进度要明显快于地方基础设施项目,铁路项目要好于公路项目。原因是重点项目建设有资金保障,领导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不一样,做事雷厉风行,一招一式落地有声,从省、市、区、县、镇、乡(街道)自上而下均成立征地拆迁办事机构,专门有一帮人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找人办事极为方便。而地方性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匆匆上马开工,资金来源有不确定性,缺乏雄厚的资金支撑,捉襟见肘,一时无法与征地拆迁户兑现,导致征地拆迁工作无限期的拖延。其次,受当地经济利益的趋动,一些部门和个人以维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和发展地方经济为由,说一套做一套,明一套暗一套,吃拿卡要,施工单位叫苦不迭,实在逼急了施工单位就用打架形式来推动拆迁,虽然做法不理性有些欠妥,但是也没有办法的办法。有些地区利用新闻舆论来推动征地拆迁倒不失为好办法。同样是国家重点项目,不同地区和省份,由于办事力度做事风格迵然不同,征地拆迁地域性差距明显。
3、征地拆迁机制不完善。首先,征地拆迁中政府与被拆迁者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土地补偿费和房屋拆迁费标准的补偿标准过低,体现不出地区差异;拆迁补偿政策混乱,同一区位的不同项目征地拆迁成本补偿标准不统一,政策延续性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成本无固定增长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依据;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不到位,既定的保障政策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重拆迁轻安置现象依然存在。其次,征地拆迁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工作方案不够完备,补偿标准没细化。在全国或在全省范围内没有统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经济开发区和非开发区补偿不一样,随意而为,缺乏完整的补偿标准体系,没有建立能够随经济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补偿标准周期性调整机制,严重伤害了拆迁户的利益。第三,安置工作有缺陷。征地拆迁的安置工作为头等大事,使失地农民尽快得到基本充足的养老保障,做到安置工作达标后方能进行拆迁,但是有些地方急功近利,缺少周密成熟考虑,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关系的分配机制不明显,群众有抵制情绪,安置工作反反复复,害苦了施工单位。第四,征拆人员积极性受限。有些地方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相对有限,相关工作人员经济待遇相对较低;地方许多长期在征地拆迁一线的同志,经常被投诉或被个别群众辱骂骚扰,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积极性。第五,施工单位利益难于得到保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村民的利益一旦得不到满足,就把火烧到施工单位头上,干扰你正常施工。虽然出气对象是施工单位,但是真正的矛头不是对着他来的,逼迫政府作出让步。施工单位不折不扣成了“冤大头”,设备闲置和人员窝工费用由谁来承担?为此十分纠结。
二、破解征地拆迁难题的几点策略
征地拆迁从表面看是政府的事儿,掏钱是政府的事儿,面子也是政府的事儿,拆得动拆不动和施工单位勿搭界,如果这样认为是大错特错了。征地拆迁难题不解决,无地可用,队伍上场后没有活干,设备闲置,经济损失尴尬境地自然不可能避免。因此,加强协作,积极参与,主动配合,主动出击,是破解征地拆迁的难题的唯一出路。
1、充分做好征地拆迁前期准备工作。征地拆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是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首先,与地方征迁部门搞好工作对接,配合地方征迁部门摸清情况,把土地类别、房屋面积、青苗品种规格以及受征人等相关情况调查清楚,登记造册。其次,制定完善的征地拆迁工作方案,把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情考虑在先,充分准备。通过实地调查,制定符合实际情况并进一步细化的征地拆迁方案,组织项目人员一起攻关。再次,设置项目征地拆迁办公室,配主任和征迁员,同时,要成立征地拆迁领导小组,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亲力亲为抓征迁。对征地拆迁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细化,时时关心,时时跟踪,盯住不放,狠抓落实。
2、提高征地拆迁工作服务水平。一是掌握政策和熟悉业务。作为征地拆迁工作集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融合了社会学、心理学、关系学,涉及太多单位和拆迁户的利益,必须对征地拆迁政策有所了解有所掌握,说话谨慎,不能信口开河,做事谦逊,要小心翼翼,在处理业务向群众宣传时,要把握好方向,自己要做明白人。二是具备较强协调和沟通能力。征地拆迁免不了与人打交道,上至政府公务员下至平民百姓,征地拆迁矛盾需要协调与沟通,如果不会做协调和沟通工作,不仅不能够解决问题,还有引起对方的反感可能激化矛盾,因此,学会说话,提高沟通技巧很重要。三是超前工作意识和应变工作方法。主动上门求教,态度要虚心诚恳,在了解征求意见基础上,从诸多信息中梳理出有用的信息,超前谋划,应对瞬息万变的征地拆迁工作。
3、充分认识征地拆迁任务的艰巨性。由于国家对土地管理日益规范,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所以,征迁工作越来越难做。一是坚定信心。碰到征地拆迁难题不能退缩,遇到挫折不能气馁,人都是逼出来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不怨天尤人,办法总比困难多,一定有克制困难解决矛盾的办法。二是依靠地方政府。政府是征地拆迁的主体,必须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以礼相待,真诚同对方交朋友,先拜访后办事,合理反映我们的诉求。要学会心细、腿快、脑灵、嘴甜、多磨的工作本领,让政府体会到我们没有地不能施工的难处。“感情有,喝杯酒”,有时一起吃餐便饭,酬谢一下对方也有必要。三是交好私人朋友。做好事情想要成功,需要领导也需要朋友。个别老百姓为了自己的利益,不会与你讲政策,只会无理取闹。讲实惠、讲现实,有时政府人员也拿他们没辙。碰到难缠的“钉子户”,不能懈气,请当地有威望、且为共同熟悉敬重的长辈或领导出面做协调工作,为工作甚至和所谓的“钉子户”交朋友,任何事情总会有变化的,坚信天下没有永远的敌人和永远的朋友,有时候敌人也可以变成朋友。四是吃苦耐劳的牺牲精神。征迁人员难免要受气、受苦、受累,甚至被施工队伍和村民所误解,出力不讨好,心酸只能住肚子里咽,学会忍辱负重,遇到复杂问题和尖锐征迁矛盾时,需要攻坚,连续地做思想工作,也许你正常的生活规律完全打乱,但,你必须学会坚持挺住。
4、打造平安工地共建“路地双赢”关系。征地拆迁顺不顺和谐不和谐,虽然有多种原因,但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事在人为和处理艺术,看我们自己愿意不愿意付出。因此,在对外宣传、外部环境协调上必须把握好关键几点:一是注意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把征地拆迁政策和项目建成之后交通改善给地方带来的好处向群众讲清楚,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以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二是对于个别钻政策空子借机闹事,敲诈、堵门、堵路等,严重影响施工秩序的行为,一方面进行有理有节地进行劝阻、批评、教育、警告、制止,软硬兼施,灵活运用;另一面和当地公安取得联系请他们出面调解矛盾解决问题。三是对群众合理诉求决不能视而不见。比如:因重载施工车辆造成当地村道路损坏,需要补修道路;因施工钻孔桩,泥浆外溢,流入农田,造成污染;因山体机械开挖和爆破施工,对周边村民的噪音影响,村民要求项目调整施工时间等等。对于群众合情合理的诉求,尽快予以答复和解决,避免问题扩大矛盾升级,影响和谐共建“路地双赢”关系。四是力所能及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于落后和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群众生活还比较艰苦,脱贫致富的愿望较为强烈。首先,对于有劳动能力特别困难的村民,介绍到我们工地干活,帮助其解决困难;其次,在修施工便道的同时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修桥补路,方便村民出行,“积小善为大善,积小德为大德”。第三,对于村民遭遇干旱和洪灾等自然灾害,要雪中送炭,支持他们兴修水利渡过难关。五是开展送温暖工作。与当地学校开展帮扶结对子活动;重阳节关爱老年人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等等。改善关系,主动示好,是营造和谐“路地关系”一计心灵良药,问题和矛盾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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