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您需要在微信关注“江西生育服务公众号”。然后按接下来的步骤操作:1、选择“生育登记”中的“办证大厅”。2、填写基本信息。3、提交相关电子材料。4、填写承诺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三、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七)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善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八)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九)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快推进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国家与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户籍管理、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信息共享。(十)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
法律分析: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首页是江西准生证申请办理的官方网站。该网站归属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运营,其可以提供一孩、二孩生育登记以及证件办理工作。
依据其官方网站发布的生育登记流程可知,其办理准生证的具体流程是公众网上登记、填写上传资料;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当事人前往窗口打印计划生育服务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准生证应该首先写带好双方的户口本,还有就是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件、身份证件以及免冠照片一张,然后由女方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检查,出具诊断的证明,之后将这些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计生办就可以了。
一、江西省生育证办理条件: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
2、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不含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
4、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亩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
二、生育证办理所需材料:
1、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
2、如经审核需要提供医疗、保健机构不孕或者不育症诊断证明书或收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须由申请人提供。
三、准生证办理时间:
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四、准生证办理地点:
在女方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五、准生证办理要求
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到村/居委会领两张第一胎生育登记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准备好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村/居委会章;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划生育章;县/区计生委章)。
需要女方户口本和结婚证原件。
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需要女方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存档证明和结婚证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需要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申请表、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那页共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需要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存档证明、结婚证原件,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需要男女双方户口本、男方婚育状况证明、结婚证原件。
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八)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首页是江西准生证申请办理的官方网站。该网站归属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运营,其可以提供一孩、二孩生育登记以及证件办理工作。
依据其官方网站发布的生育登记流程可知,其办理准生证的具体流程是公众网上登记、填写上传资料;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当事人前往窗口打印计划生育服务卡。
一、江西省生育证办理条件: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
2、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不含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
4、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
二、生育证办理所需材料:
1、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
2、如经审核需要提供医疗、保健机构不孕或者不育症诊断证明书或收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须由申请人提供。
以上内容参考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首页、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网上登记流程、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生育登记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