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有没有辩护权 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qq745048485 2024-11-11 阅读:4

(1)论辩,有理论探讨的意思。律师论辩,是律师发表见解的意思。(2)辩论,指诉讼中控辩双方的争论。律师辩论,就是辩护律师一方针对控诉一方的意见而发表反驳或辩解等意见。律师辩论中发表意见,也就是“辩护”,包括辩护词和即时反驳、辩解意见。(3)律师辩护,包括了律师在辩论中发表意见,如辩护词、即时反驳、辩解意见等。除了发表这些具体的辩护意见外,律师辩护的含义,还包括总体上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就是说,除了发表辩护意见外,在法庭审理中的某些辩护前准备、庭前准备等环节,也是律师辩护工作的必不可少的内容。辩护不是即时的信口开河,发表辩护意见之前,需要认真调查事实、查阅法律。

辩护律师有没有辩护权 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分析:没有律师执业证的人,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条件,可以担任当事人的辩护人,为当事人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不是律师的,只有以下二类人员才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除此以外的人员不能担任辩护人。另外,如果案件尚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其他人不可以担任辩护人为当事人辩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作为律师是有辩护权,律师也会为当事人积极的辩护,最大限度的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或是面临的指控,让当事人可以有效的缩短刑罚等等。对于辩护权不太了解的人,肯定想要知道律师的辩护权有哪些?听听我给出的具体意见。

律师的辩护权有哪些

辩护权是指导刑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被控告、被追究的犯罪,从事实、证据、法律、处刑等诸方面进行申辩、反驳、反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得到公正合法的处理的权利。辩护权是指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在刑事诉讼,辩护律师的权利: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

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

3.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4.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

5.有申请延期审理的权利;

6.法庭调查时有发问的权利;

7.有对证人、证言询问、质证和对证据提出异议的权利;

8.有申请周取新证据的权利;

9.有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

10.有拒绝辩护的权利;

11.经被告人同意,有代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权利;

12.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司诉讼权利或有人身侮辱行为的,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3.有获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抗诉书副本,自诉人的起诉状、上诉状副本,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副本等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

14.有在开庭前3天得到出庭辩护通知书的权利;

义务:1.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属守律师的工作纪委和职业道德规范;

2.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不得与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被告人使其逃避应得的惩罚;

4.对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

5.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则;

6.要按时出庭,遵守法庭守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7.在庭审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员,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