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做题的例子,自己看看
实例分析
【实例】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代表本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问:(1)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解题过程】
第一步,我们需要提取有用信息,排除没有意义的信息。
这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案例分析题,从题目文字来看涉及到的主体只有三个:甲公司、乙公司、王某。通过阅读,我们可以提取以下有用的信息:a、王某是甲公司的代表人;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转让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乙公司后付款;c、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d、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e、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其他信息,比如合同的标的(机床)及其价格、甲公司出卖机床的原因(因转产闲置)等等都可以忽略掉,与解题无关。另外,对于a信息(王某是甲公司的代表人)我们可以进一步确定其意义,即王某代表甲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的当事人依然是甲公司,王某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所以a信息实际上也属于对解题无关紧要的信息类别。
上述提取出来的有用信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就是:甲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经营恶化——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甲公司解除合同。
第二步,我们来分析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内容。
在这个题中,法律关系比较明显。题目中明确告知考生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是合同关系。那么考生需要进一步想到,合同关系涉及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终止、违约等内容,那么这个题目涉及到的是哪个方面呢?由于合同的签订在题目中一笔带过,而合同并没有终止,所以我们可以确定该题可能涉及到合同的履行方面,可能涉及到违约的问题。
先看合同的履行方面。合同履行方面无非涉及到履行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义务和约定权利义务等内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按照合同的内容来确定的。按照合同,甲公司应当先对乙公司交付货物,然后乙公司再支付货款。这里有一个履行先后的问题。一旦在考题当中出现合同关系,同时存在履行先后顺序,考生应当马上想到不安履行抗辩权的内容。于是《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应该马上浮现在考生的脑海中。《合同法》第68、69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我们再来分析,看本题是否涉及到合同违约的内容。如果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那就是甲公司在行使正当的权利,乙公司应当尊重甲公司的权利。如果解除合同无法无据,甲公司的行为就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通过前面对于不安抗辩权的分析,我们看到甲公司是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所以本题也就不涉及违约的问题。
分析到此,我们已经对本题的解答有了一个初步的意见,只需简洁地书写下来。
【参考答案】
(1)在本案中,根据甲乙公司双方的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当预先交货给买方乙公司。但是,甲公司作为先为给付的一方,在对方财产状况明显恶化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能危及债权实现时,可以依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因此,在发生纠纷时,人民法院应支持甲公司的主张。
(2)甲公司在依法中止履行合同后,及时通知了乙公司。但是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也没有为甲公司提供适当的担保。所以,甲公司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从以往的自考考题来看,案例分析类型题有时显得特别复杂。比如事实陈述很长,干扰信息特别多,或者设问比较灵活(例如直接问考生“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笔者通过对这个简单实例的分析是想让考生明白,只要掌握了解题诀窍,案例分析类型题的解题其实并不复杂。考生如果能做到摆正心态,熟练运用本文介绍的方法来分析题目、解答题目,那么再复杂的考题也可以归结为从信息(案件事实)到关系(法律关系的分析),再到内容(权利义务)这样一个解题过程,问题也就像疱丁解牛般迎刃而解。
(1)表达尽量专业。
除了援引法条之外,语言应当多使用法言法语,少使用生活语言。譬如,“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分别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负有排除非法证据的职责”。这一表达正确。“警察他们都要把违法的证据去掉”,这一表达错误。
(2)回答力求简洁。
问题问“是不是”、“对不对”,就答“是”或“否”、“对”或“错”。没有问为什么或者要求阐明根据的,无需回答理由。
如果需要回答理由,只要不是理论题,不要掺杂个人观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作答。基本答题模式为:“根据《刑诉法》(或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因此,……。”案例分析题是踩点给分,不会给所谓的“辛苦分”,即不要指望你字写得多老师就多给你几分。关键是要回答精准,譬如问:“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包括?”只要判卷老师在你的答案中找到“公、检、法”三个字,就会给分,否则写再多也不会得分。
(3)援引尽量准确。
由于司法部提供法律汇编,援引法条时最好能够精确表达,譬如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条第2款之规定……”。但如果脑海里有法条的印象,却实在检索不到法条时,也可以表达为“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后面的内容应当尽量契合法条原文。
此外,在援引法条时需要注意,《刑诉法》和《六机关规定》可以适用于全部诉讼阶段,公检法都需要遵守。但是,《公安部规定》主要适用于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执行等工作,《高检规则》只适用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监督等工作,《高法解释》只适用于法院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如果题目考查侦查问题,结果你引用《高法解释》的规定,就没分了。
(4)保持卷面整洁(机考不适用)。
对于案例的分析要在草稿纸上形成关系图,答题时尽量不要涂来改去。阅卷老师批阅试卷是一项辛苦的工作,他(她)的内心可能是崩溃的,你的试卷如果整洁明了,会方便阅卷老师批阅,你方便了他(她),他(她)也会方便你。
法考案例分析题一直是考试中平均得分最低的,也是令许多考生望而生畏的题型。很多考生在考前复习中就怕做案例分析题,在实际考试中更缺乏自信,答题时往往感到一片茫然,不着边际,因此低分的结果在所难免。越害怕就越要多加练习。
1、确定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哪一个部门法的内容,这是较容易判断的事情。从历年考试的案例分析题来看,无非是以下几个部门法的内容: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专利法、继承法、刑法、刑诉法、民诉法、仲裁法、公司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国际经济法以及律师法第十几部法律、法规,而交叉考查若干个部门法的案例分析题尚不多见,即使有,也是以一个部门法的考点为主,个别问题兼及其他部门法的个别知识点。
2、确定考查的是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确定了部门法之后,思考的范围就大大地缩小了。尔后可根据问题的设置来确定所考查的具体制度为何,如在民诉法试题中,考查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往往是家常便饭。从历届试题情况看,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考查部门法中最重要的内容,即最基本的概念、法律制度等,只要掌握了一个部门法中最基本的规定,你就会充满信心。
3、详细分析案情,并不急于书面作答。一般而言,案情叙述中所给出的有法律意义的信息都是有用的,要么正面地提供解答线索,要么反面地提供干扰正确作答的信息,因而不要忽略任何一个有法律意义的信息,一定要对之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和敏感。如果你的答案并未考虑一个重要的信息,那么就需要回过头来好好检讨一下了。
4.根据案例分析题命题者“因法设题”的命题思路,去按“因题找法”的思路作答。案例分析题命题的思路一般是从法条到案例,命题者头脑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内容和知识点,由此决定了所适用的法条,尔后再去因法条而设计案情和题目。据此,考生在作答时一定要养成“因题找法”的思维习惯,即确定了欲考查的内容,尔后迅速在脑海中寻找所欲适用的法条。
5、找到法条后,决定书面答案,并统筹考虑全案各种情况,上下对照,在卷面上写下最终答案。对于案情比较复杂的合同法、继承法和程序法试题,有必要在草稿纸上列出各种当事人的关系,确定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并对照案情陈述检查一下有无遗漏的信息,以此协助作答,交果会更好。
总之,若考生明了了案例分析命题的“因法设题”规律后,有意识地培养自己“因题找法”的解答思路,定会变难为易,十拿九稳地做出正确的答案来。
要求考生能够理解有关教学实际情境的材料,能根据教育、教学相关理论对材料进行恰当分析、解释,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表达尽量专业:
除了援引法条之外,语言应当多使用法言法语,少使用生活语言。譬如,“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分别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负有排除非法证据的职责”。这一表达正确。“警察他们都要把违法的证据去掉”,这一表达错误。
回答力求简洁:
问题问“是不是”、“对不对”,就答“是”或“否”、“对”或“错”。没有问为什么或者要求阐明根据的,无需回答理由。
如果需要回答理由,只要不是理论题,不要掺杂个人观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作答。基本答题模式为:“根据《刑诉法》(或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因此,……。”案例分析题是踩点给分,不会给所谓的“辛苦分”,即不要指望你字写得多老师就多给你几分。关键是要回答精准,譬如问:“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包括?”只要判卷老师在你的答案中找到“公、检、法”三个字,就会给分,否则写再多也不会得分。
援引尽量准确:
由于司法部提供法律汇编,援引法条时最好能够精确表达,譬如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条第2款之规定……”。但如果脑海里有法条的印象,却实在检索不到法条时,也可以表达为“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后面的内容应当尽量契合法条原文。
此外,在援引法条时需要注意,《刑诉法》和《六机关规定》可以适用于全部诉讼阶段,公检法都需要遵守。但是,《公安部规定》主要适用于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执行等工作,《高检规则》只适用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监督等工作,《高法解释》只适用于法院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如果题目考查侦查问题,结果你引用《高法解释》的规定,就没分了。
保持卷面整洁(机考不适用):
对于案例的分析要在草稿纸上形成关系图,答题时尽量不要涂来改去。阅卷老师批阅试卷是一项辛苦的工作,他(她)的内心可能是崩溃的,你的试卷如果整洁明了,会方便阅卷老师批阅,你方便了他(她),他(她)也会方便你。
法考注意事项考试前仔细检查您的证件如身份证、准考证;工具如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并保证工具有效。建议将上述物品放在一个透明的公文袋内,既方便携带,又方便查看。
考前保证充足睡眠,吃早餐,有利于头脑清醒。
进入考场后,仔细阅读考试规则,按考场提示填写答题卡和试卷上的个人信息。
提前半小时到一小时到考场,以免因交通壅堵或其他小意外造成考试迟到。如有晕车或其他健康原因,建议到考点附近住宿。
考试开始后,根据个人习惯答题,建议按顺序回答,不要遗漏。可以先将答案标到试卷上,回答完毕后再涂答题卡,涂卡同时也是检查答案是否正确。
相信第一感觉,因为很多知识已经在思维中形成一个印象,如果反复思考还是不确定,就按照第一感觉来回答。
如遇到不确定的题目,先不要苦思冥想,可以先选一个比较合理的答案,并在试卷上用铅笔做标记,待所有题目回答完毕后再回头想这道题,以节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