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这句话不正确,并非所有单位的会计核算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有些单位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
二、说明
1、会计基础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包括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1)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的标准,合理确认当期损益的一种会计基础。
(2)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
2、准则和制度对会计核算基础的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2)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以及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3)《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问题一: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是什么权责发生制。
问题二: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是什么?会计核算的主要方法如下:(一)设置账户设置账户是对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一种专门方法。由于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复杂多样的,要对其进行系统地核算和经常性监督,就必须对经济业务进行科学的分类,以便分门别类地、连续地记录,据以取得多种不同性质、符合经营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和指标。(二)复式记账复式记账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方法,可以全面反映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可以防止差错和便于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是一种比较科学的记账方法。(三)填制和审核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正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的基础,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四)登记会计账簿登记会计账簿简称记账,是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在账簿中分类,连续地、完整地记录各项经济件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会计核算资料。账簿记录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是进行会计分析、会计检查的重要依据。(五)成本计算成本计算是按照一定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便确定各该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一种专门方法。产品成本是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指标。正确地进行成本计算,可以考核生产经营过程的费用支出水平,同时又是确定企业盈亏和制定产品价格的基础。并为企业进行经营决策,提供重要数据。(六)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指通过盘点实物,核对账目,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的一种专门方法。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提高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保证账实相符。同时,还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及各种结算款项的执行情况,以便对积压或损毁的物资和逾期未收到的款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和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七)编制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报表是以特定表格的形式,定期并总括地反映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和结果的一种专门方法。会计报表主要以账簿中的记录为依据,经过一定形式的加工整理而产生一套完整的核算指标,用来考核、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编制下期财务和预算的重要依据。以上会计核算的七种方法,虽各有特定的含义和作用,但并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彼此制约的。它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在会计核算中,应正确地运用这些方法。一般在经济业务发生后,按规定的手续填制和审核凭证,并应用复式记账法在有关账簿中进行登记;一定期末还要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成本计算和财产清查,在账证、账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这些方法相互配合运用的程序是: 1.经济业务发生后,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 2.按会计科目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核算,并运用复式记账法在有关会计账簿中进行登记; 3.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费用进行成本计算; 4.对账簿记录通过财产清查加以核实,保证账实相符; 5.期末,根据账簿记录资料和其他资料,时行必要的加工计算,编制会计报表。
问题三:会计核算的基础会计核算: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记录、计算、报告等环节对特定对象(或称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记账、算账、报账,为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具体管理活动。
会计核算分为: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货币计量假设和权责发生制假设。最重要的假设是权责发生制假设,又称收付实现制,是会计核算基础。
权责发生制假设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具体指凡是当期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假设明确了会计核算原则的基础,反映了与会计准则一致的要求。
问题四:会计核算方法的基础是什么会计核算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七种。七种基本核算方法,即:设置会计科目(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核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可以把七种方法总结成为以下的口诀:会计核算方法七,设置科目属第一。复式记账最神秘,填审凭证不容易。登记账簿要仔细,成本核算讲效益。财产清查对账实,编制报表工作齐。如果问你某项内容是否属于会计核算方法,只要对照上面的口诀便一目了然。第一种方法是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目的在于为经营管理提供各种类型的会计指标第二种方法是复式记账。它的优点就是通过账户的对应关系,可以了解有关经济业务内容的来胧去脉,通过账户的平衡关系,可以检查有关业务的记录是否正确。第三种方法:填制和审核凭证。作为会计核算的方法,填制和审核凭证不仅为经济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也是实行会计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第四种方法,登记账簿。登记账簿必须以凭证为根据并定期进行结账、对账以便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完整而又系统的会计数据。第五种方法是成本计算.通过成本计算,就可以反映和监督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是否节约或超支,并据已确定企业的经营盈亏。会计核算的方法第六种方法财产清查。在会计核算中,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种财产物资、货币资金保管和使用情况,以及往来款项结算情况进行清查,监督各类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第七种方法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提供的资料不仅是了解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时是分析考核财务成本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编制下期财务成本计划和预算的重要依据,也是进行经营决策和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工作必要的参考资料.上述各种会计核算方法相互联系、密切配合,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在会计核算方法体系中,就其工作程序和工作过程来说,主要是三个环节: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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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不同的会计核算基础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会计基础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包括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1、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的标准,合理确认当期损益的一种会计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2、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
(1)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以及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2)《***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问题六:整个会计核算系统都是以什么为基础建立的?会计核算系统基础:
一、会计处理基础有两种,一种叫收付实现制或实收实付制,或叫现金收付基础。一种叫权责发生制或叫应收应付制,或叫应计制。
1、收付实现制它是以本期款项的实际收付作为确定本期收入、费用的基础。不论款项是否属于本期,只要在本期实际发生,即作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所以又叫收付实现制,实收实付制。 2、权责发生制它贰应收、应付作计算收入、费用的依据。凡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是否发生,均要计入本期;凡不属本期的收入、费用、尽管发生了,也不计入本期。故又叫权责发生制、应收应付制。
3、现金收付基础和应计基础是对收入和费用而言的,都是会计核算中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但是现金收付基础强调款项的收付,应计基础强调应计的收入和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费用相配合。采用现金收付基础处理经济业务对反映财务成果欠缺真实性、准确性;采用应计基础比较科学、合理,被大多数企业普遍采用,当然成为成本计算的会计处理基础。
问题七: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与方法一、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
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是指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数据处理与信息加工的程序。它包括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程序。
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作为一种基本程序或方法都有其具体内容,并需要采用一系列专门方法。
(1)会计确认。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确认某经济业务事项,能否记入会计信息系统,并列入会计报告的过程。即是否记录、何时记录、当作哪一项会计要素来记录;应否计入财务报表、何时计入、当作哪一项会计要素来报告。会计要素项目确认和时间确认是会计确认的核心。
要素项目确认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此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是否属于会计核算内容;
第二,此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应归属哪一个要素项目。
此两项确认的基本标准是:第一,必须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第二,此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可以用货币进行计量。
时间确认的基本标准是按哪种会计核算核算基础来确认:即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来确认交易或事项。
(2)会计计量。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各项财产物资都须以某种尺度为标准确定它的量。
会计计量包括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货币计量通常以元、百元、千元、万元等为计量单位。计量属性是指计量对象可供计量的某种特性或标准,如资产计量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行成本等属性。
(3)会计记录。是指各项经济业务经过确认、计量后,采用一定的文字、金额和方法在账户中加以记录的过程,包括以原始凭证为依据编制记账凭证,再以记账凭证为依据登记账簿。会计记录包括序时记录和分类记录。在记录的生成方式上,又有手工记录和电子计算机记录。
(4)会计报告。是指以账簿记录为依据,采用表格和文字形式,将会计数据提供给信息使用者的手段。
二、会计核算方法
会计核算方法是对会计对象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反映和监督所应用的方法。主要包括:(1).设置账户(2).复式记账(3).填制和审核凭证(4).登记账簿(5).成本计算(6).财产清查(7)编制会计报表等一系列专门方法。
(一)设置账户
设置账户,是根据经济管理的要求,将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一种专门方法。会计对象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要将它们进行系统地核算和全面的监督,就必须进行科学的分类,以便取得各种不同性质的核算指标。会计账户的设置,是会计核算制度设计的一项主要内容,对于正确运用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等核算方法,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复式记账
复式记账法就是对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用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关账户中相互联系地进行登记。采用这种方法记账,使每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发生对应关系,同时,在对应账户上登记的金额相等,即保持平衡关系。通过账户的对应关系及金额相等的平衡关系,便于了解每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及其相互关系,检查有关经济业务的记录是否正确。由此可见,复式记账是一种科学的记账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记录各项经济业务,可以相互联系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便于核对账簿记录是否正确。
(三)填制和审核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重要依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为了审查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保证帐簿记录正确完整而采用的一种专门方法。对于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都要由经办人员或有关单位填制凭证,......>>
问题八:权责发生制为什么是会计核算的一项基础(一)会计核算基础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并存。目前,我国会计核算的基础有两种: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由于大多行政事业单位不需要进行成本和盈亏的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事项也不十分明确,所以行政单位全部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在当前的事业单位当中,会计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并存。
(二)事业单位性质是经营性业务和行政服务职能并存。事业单位的性质介乎行政和企业之间,双重性质和多元的职能决定了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对其核算基础不应简单地予以归并。
(三)事业会计实务中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并存。虽然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大多数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依据的是收付实现制,但在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中,却是两种基础同时存在的,比如,在临近年终的时候,由于财政很难将应该年前拨付的款项在决算前及时拨付到位,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的要求,事业单位次年一月份收到的资金就应该把收入记到次年的进账上,但实际情况是,财政以拨列支,要求单位将年底拨出次、年初到位的阀金也作为当年的财政拨款予以反映,所以单位只能在得到财政电话通知的时候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做出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贷:财政补助收入,待收到财政拨款回单的时候再记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在填报决算报表时,不仅财政补助收入要使用权责发生制,对事业支出的反映亦然,财政临近年底前拨付的款项,收款单位不可能在没有收到资金之前就做出支出,但同时为了不使年底结余转事业基金的数额过大,单位在决算报表中往往要同时做支出反映,而这部分支出的反映完全是不符合收付实现制要求的。
从以上情况看,引入权责发生制是非常必要的。
问题九: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什么为基础: 1、D、权责发生制
2、见《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企业应当绩权责发生制为墓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采用的会计基础,主要是()。
答案是C。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第十七条规定,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行政单位会计采用的会计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企业单位会计采用的会计基础是权责发生制。
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采用的会计基础,主要是什么?行政单位会计采用的收付实现制
[单选题]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采用的会计基础,主要是()这题应该为C。
记得这题我在考呀呀网站上做过的,这种处理方法的好处在于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也符合人们的生活习惯,但按照这种方法计算的盈亏不合理、不准确,所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予采用,它主要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等。
目前我国的企业单位采用的会计基础主要是什么目前都是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编制凭证及报表的,3大会计报表中也只有现金流量表采取的是收付实现制的原则
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采用的会计基础,主要是()。 A.权责发生制 B.应收应付制 C.收付实现制 D.统B
目前我国企业采用的会计基础行政单位会计采用的会计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企业单位会计采用的会计基础是权责发生制
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大部分业务采用什么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问题如下:预算支岀单位必须实行收付实现制;否则财政支岀就会失去控制。上面管不了下面。
而企业如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家的预算收入就可能得不到保证。即税收收入方面存在极大的风险。所以企业实行收付实现制在很长的时期内是根本绝对不可能的。
我国行政单位的会计基础是什么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计算公式为结余=收入-支出+暂付-暂存
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大部分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吗?不是.因为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即是基本准则,对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又是具体准则,规范会计人员的具体工作.新生的行政单位会计分设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五个会计要素。以“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余”,实行收付实现制,采用借贷记账法。
是收付实现制
会计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在会计基础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出现在会计核算这一环节上。因此,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建设,对提高整个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起十分重要的作用。《规范》从第三十六条至第七十二条对会计核算基础管理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是各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应当遵循的最基本的规范。《规范》在第三章的第一节中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点:
1.各单位应当依法建帐。《规范》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当前会计工作中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因此,《规范》进一步予以强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有两层含义:一是依法建帐,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应当建帐的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都应当按照要求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二是不具备建帐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帐;只有经批准实行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等,可以暂时不建帐,但是从经营者了解经营情况、计算经营成果的实际需要出发,暂不建帐的个体工商户等也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建帐,这对改善经营管理有百益而无一害。
2.会计核算的内容。《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各单位对发生《规范》第三十七条所列举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3.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
第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二,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
第三,原则上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这里的伪造,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编制虚假的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达到以假充真的目的;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挖补或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真实内容,以达到非法目的;设置帐外帐,是指在正常的会计帐簿之外另设置一套或者多套会计帐簿,将一项经济业务的核算在不同的会计帐簿之间采取种种手段作出不同的反映,或者将一项经济业务不通过正常的会计帐簿予以反映,而是通过另设的会计帐簿进行核算,以达到隐瞒真实情况、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等非法目的。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设置帐外帐,编制虚假会计报表等,都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五,允许各单位在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主要考虑是,随着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会计核算工作将逐步实行在会计准则的统一规范下由基层单位自行组织的模式,基层单位对会计科目的选择和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但不是说基层单位可以随意使用、甚至乱用会计科目,应当有一定的前提条件:一是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其核算的内容应当符合包括会计准则在内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二是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应当能够满足编制统一会计报表的要求,保证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数据来源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对事业行政单位作为例外,即要求事业行政单位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以适应国家预算管理的要求。在上述前提下,允许基层单位自主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利于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紧密结合单位的会计工作和经营管理需要。当然,自主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要求各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等条件必须与之相适应,因此,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的权限问题,应当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
第六,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和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这方面,财政部已经发布了《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等规章,对有关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七,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及相应软件资料、文字资料等,应当视同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八,会计记录文字。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这样要求,既统一了会计记录的文字,也兼顾了不同语种的实际情况。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记帐的重要依据。填制会计凭证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会计核算过程、会计信息质量等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做好这项工作,要求会计人员有扎实的基本功、细致的工作作风和高度负责的责任心。《规范》对填制会计凭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帐原始依据的一种凭证,它是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因此,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同时,为了保持原始凭证记录的实际情况,对原始凭证不能涂改、挖补,如果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根据《规范》规定,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是: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对一些特殊情况的原始凭证,《规范》规定除应当具备原始凭证的上述内容外,还应当符合一定的附加条件。具体是:
第一,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相应的,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存在“白条”问题,即用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没有固定格式的、不具备规定内容的非正式原始凭证,如外单位没有加盖公章的借款单据等。显然,用“白条”充当原始凭证是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避免出现“白条”。
这里所说的“公章”,是指具有法律效力和特定用途,能够证明单位身份和性质的印鉴,包括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等。不同的行业、单位对票据上的单位公章有不同的要求,因此,《规范》对单位公章具体指哪种印章没有作出统一规定。
第二,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的领导人或者由单位领导人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这样要求,目的是为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帐物相符,防止盲目采购,避免物资短缺和流失。实物验收工作由经管实物的人员负责办理,会计人员通过有关的原始凭证进行监督检查。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验收后在入库单上如实填写实收数额,并加盖印章;不需要入库的实物,除经办人员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进行验收,由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在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总之,必须有购买人以外的第三者查证核实后,会计人员才能据以入帐。
第四,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不能仅以支付款项的有关凭证如银行汇款凭证等代替。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第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发生销售退回,收到的退货没有验收证明,造成退货流失;在办理退款时,开出红字发票,并以红字发票副本作为本单位付款的原始凭证,既不经对方单位盖章收讫,也不附对方单位收到退款的收据。这种做法容易发生舞弊行为,漏洞很大。因此,发生销货退回及退还货款时,必须填制退货发票并附有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的收款收据。如果由于特殊情况,可先用银行的有关凭证作为临时收据,待收到收款单位的收款证明后,再将其附在原付款凭证之后,作为正式原始凭证。
第六,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款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因为,借款和还回借款,是互有联系的两项经济业务,在借款和还回借款发生时,必须分别在会计帐目上独自反映出来,因此,借款收据和收还借款的收据都是原始凭证,必须予以保留,不能将原借款收据退还借款人,否则,将会使会计资料失去完整性。
第七,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文件的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以便确认经济业务的审批情况和查阅。
2.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是用来确定经济业务性质和分类即会计分录的一种凭证。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也可以使用通用记帐凭证,这主要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量的多少和会计人员的习惯选择使用。《规范》对记帐凭证的基本要求作了下列规定:
第一,记帐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包括: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付款的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表记帐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帐凭证应有的项目。
第二,填制记帐凭证时,应当对记帐凭证进行连续编号。目的是为了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顺序,便于记帐凭证与会计帐簿核对,确保记帐凭证完整无缺。编号的方法可以有多种,可以分别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和转帐业务三类编号,或者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支出和转帐五类进行编号,也有再将转帐业务按照具体内容分成几类编号。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业务繁简程度和人员多寡、分工情况,来选择便于记帐、查帐、内部稽核、简单严密的编号方法。无论采用哪一类编号方法,都应按月顺序编号,即每月从第一号编起,顺序编至月末。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或者两张以上记帐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如1号会计事项分录需要填制三张记帐凭证,即可编号号、、号。
第三,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否则,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不清楚,难以填写摘要,会计科目也因没有明确的对应关系而看不清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这样填制记帐凭证,不仅凭证自身记录不清楚,也容易造成会计帐簿记录的错误,给记帐、算帐人员带来困难。
第四,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应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凡是与记帐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证据,都应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如果记帐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应该把所附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起计入附件张数之内。但对于报销差旅费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或者原始凭证复印件。
第五,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填制。原始凭证分割单是指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费用应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的情况下,保存原始凭证的主办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部分费用支出的单位的证明。这种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第六,记帐凭证的改错方法。如果在填制记帐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如果是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在当年内发现错误的,可以用红字注销法进行更正。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帐凭证。如果发现以前年度记帐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帐凭证。
第七,记帐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目的是堵塞漏洞,严密会计核算手续。
第八,机制记帐凭证的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于机制记帐凭证应当符合记帐凭证的一般要求,打印出来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帐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以加强审核,明确责任。
3.会计凭证的字迹和保管要求。会计凭证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因此,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以便于辨认和防止篡改。《规范》对填制会计凭证时的阿拉伯数字、汉字大写金额数字、货币符号等的书写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会计人员在填制会计凭证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
对于会计凭证的保管,《规范》作出了以下具体规定:
第一,会计凭证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正常进行。
第二,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特别是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等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装订、保管,不得散失。
第三,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但应当履行严格的报批和借用登记手续。
第四,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取得相应证明,并办理审核和报批手续。
应当说明的是,《规范》对于填制会计凭证的有关规定,除特别指出的外,主要适用于手工记帐,对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填制会计凭证的有关要求还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方面的规定。会计帐簿是全面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业务,把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它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环节。因此,《规范》对登记会计帐簿问题作出了以下规定:
1.会计帐簿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每一项会计事项,一方面要记入有关的总帐,另一方面要记入该总帐所属的明细帐。
总帐的形式,《规范》未作统一规定,可以采用“三栏式”的订本帐或者活页帐,也可以采用棋盘式总帐,还可以采用具有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的科目汇总表代替总帐,但只有本期发生额的科目汇总表不能代替总帐。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总帐。
明细帐可以有多种形式,如订本式、活页式、三栏式、多栏式等。各单位可以自行选择。
日记帐是一种特殊的明细帐,如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为了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手工记帐的单位,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不得用银行对帐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帐。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以防止帐页的散失和被抽换,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
2.会计帐簿的启用。启用新的会计帐簿时,应当在帐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帐簿名称,并填写帐簿扉页上的“启用表”,注明启用日期、帐簿起止页数(活页式帐簿,可于装订时填写起止页数)、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等,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当记帐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也要在“启用表”上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字或者盖章。这样做是为了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加强有关人员的责任感,维护会计帐簿记录的严肃性。
3.会计帐簿的登记。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至于各种会计帐簿应当每隔多长时间登记一次,《规范》未作统一规定。一般来说,总帐要按照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及时记帐。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的单位,直接根据记帐凭证定期(三天、五天或者十天)登记,在这种核算形式下,应当尽可能地根据原始凭证编制原始凭证汇总表,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和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总帐;采用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的单位,可以根据定期汇总编制的科目汇总表随时登记总帐;采用汇总记帐凭证核算形式的单位,可以根据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和汇总转帐凭证的合计数,月终时一次登记总帐。各单位具体采用哪一种会计核算形式,每隔几天登记一次总帐,可以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种明细帐,要根据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和记帐凭证每天进行登记,也可以定期(三天或者五天)登记。但债权债务明细帐和财产物资明细帐应当每天登记,以便随时与对方单位结算,核对库存余额。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当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逐笔顺序进行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
对于登记会计帐簿的具体要求,《规范》规定如下:
第一,登记会计帐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帐内。登记完毕后,记帐人员要在记帐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帐的符号(如打“√”等)。
第二,各种帐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除制度规定允许用红色墨水登帐的情况外,登记帐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帐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帐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以便留有改错的空间。
第三,凡需结出余额的帐户,应当定期结出余额。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每天结出余额。每一帐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和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对“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如何计算,一般分三种情况: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4.帐簿记录的错误更正。如果会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允许用涂改、挖补、刮擦、药水消除字迹等手段更正错误,也不允许重抄,而应当根据情况,按照规定采用划线更正法等进行更正;由于记帐凭证错误而使帐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首先更正记帐凭证,然后再按更正的记帐凭证登记帐簿。
5.对帐。对帐就是核对帐目。会计核算要求帐簿登记清晰、准确,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帐目难免会出现错漏。因此,需要经常进行对帐,即将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规范》要求,各单位的对帐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6.结帐。结帐是在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摹础上,按照规定的方法对该期内的帐簿记录进行小结,结算出本期发生额合计和余额,并将其余额结转下期或者转入新帐。为了正确反映一定时期内在帐簿记录中已经记录的经济业务,总结有关经济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各单位必须在会计期末进行结帐,不得为赶编会计报表而提前结帐,更不得先编制会计报表后结帐。结帐时,应当根据不同的帐户记录,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第一,对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帐户,如各项应收应付款明细帐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帐等,每次记帐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也就是说,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的余额。月末结帐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通栏划红单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划线的目的,是为了突出有关数字,表示本期的会计记录已经截止或者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录明显分开。
第二,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需要按月结记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帐,每月结帐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通栏划红单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再通栏划红单线。
第三,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帐户,每月结帐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通栏划红单线。十二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通栏划红双线。
第四,总帐帐户平时只需结出月末余额。年终结帐时,为了总括反映本年全年各项资金运动情况的全貌,核对帐目,要将所有总帐帐户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通栏划红双线。采用棋盘式总帐和科目汇总表代总帐的单位,年终结帐,应当汇编一张全年合计的科目汇总表和棋盘式总账。
年度终了结帐时,有余额的帐户,要将其余额结转下年。结转的方法是,将有余额的帐户的余额直接记入新帐余额栏内,不需要编制记帐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帐户的借方或者贷方,使本年有余额的帐户的余额变为零。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帐户,其余额应当如实地在帐户中加以反映,否则,容易混淆有余额的帐户和没有余额帐户的区别。
对于新的会计年度建帐问题,一般来说,总帐、日记帐和多数明细帐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帐和债权债务明细帐,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帐,重抄一遍工作量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度更换一次。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规范》对登记会计帐簿的有关规定,除特别指出的外,主要适用于手工记帐,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登记会计帐簿还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财务报告是一个单位向有关方面和国家有关部门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财务报告”的提法,是1992年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以后出现的,以前一般称“会计报表”或“财务报表”。有意见认为,“财务报告”的提法仅适用于企业单位,不适用于事业、行政等单位,因为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仍采用“会计报表”的提法。一般而言,会计报表是指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加上有关文字说明即为财务报告,因此,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的“会计报表”,实际上具备了财务报告的基本要素,应当视同为财务报告。为了统一,《规范》使用了“财务报告”的提法。
编制财务报告,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全面总结,也是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信息的重要环节。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在编制财务报告环节有意违纪或技术性差错造成的。因此,必须严格财务报告的编制程序和质量要求。《规范》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1.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可以分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等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的格式、编制要求、报送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单位内部使用的财务报告,其格式和要求由各单位自行规定。
2.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报告数字。
3.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
4.单位领导人对报送的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5.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财务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先行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报告一并报送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