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费怎么报销 工伤医院陪护费怎么报销

qq745048485 2024-11-12 阅读:5

法律分析:医保陪护费可以报销。医疗保险住院以后,陪护费可以按规定数额报销的,三级医院一般的陪护费基本上都在规定的数额以内。但是超出规定的陪护费会有一定比例的自费部分。

陪护费怎么报销 工伤医院陪护费怎么报销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社保医保是不能报销护工费的。护工费就是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一、医保报销所需资料

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三、护理费计算方法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

四、护理费的分类

1、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①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②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③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2、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①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②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③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

法律主观:

医院陪护费的赔偿标准是:如果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来计算赔偿的金额。赔偿的费用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法律客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因病住院理赔需要提供的资料: 1、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盖章)。 2、医疗费用发票(盖章)、费用总清单(盖章)。 3、病案首页、入院记录、住院证、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检查报告单、长短期医嘱。 4、单位(学校)证明,(团体保险需要)。 5、出险人身份证(成年人为身份证,未成年人为户口本),申请人身份证(如为未成年人,父或母为申请人)。 6、保单原件。 7、医保人员需要医保本或合疗本。 8、申请人的农行或建行,邮政,中行,工行等活期存折或者卡。意外住院理赔需要提供的资料: 1、门诊病历、诊断证明。 2、住院发票、费用清单。 3、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历续页、住院证、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检查报告单、短期医嘱。 4、单位(学校)证明。 5、出险经过、外伤照片。 6、出险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 7、保单原件、缴费发票、经办人(保单上的法人)身份证。 8、医保人员需要医保本和合疗本。 9、如是车祸需驾驶证,行驶证,交通责任认定书。 10、如果是意外被人殴打,需要派出所出事事故经过或笔录委托书。 11、委托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