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在公证处签字,签订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就不能撤销,是不能反悔的,而且起诉也是无效的。继承权不能放弃,只能放弃分给当事人的财产。所以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资格是不合法的。因为当事人还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只是一种资格。
法律分析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遗产公证的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觉得公证处出具的证明有问题,或者说当事人认为公证处考虑的问题不够客观,不够全面,没有照顾到自己的感受,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提出撤销公证书的要求。在合理的情况下,通过诉讼的途径可以废除掉之前的公证书。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公证时,对所有的事实已经知情了,并且同意公证书上的内容,那么这时的公证书就是有效的,而且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仅仅是想要撤销公证书的行为,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大家需要多加注意。但是这里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事人在公证途中,公证书还没有办理下来之前反悔的,就可以撤回公证申请。在遗产还没有分割之前反悔的,这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撤销公证书。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完毕,那么就无法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范本:声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住址:被继承人于xx年 xx月xx日在xxxxx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株洲市XXXXXXX房产的全部财产。我是被继承人的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某某声明地点:然后是年月日
您好,即使双方同意也不能撤销公证。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前可以放弃继承。在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其他继承人可能会要求写一份协议并进行公证,但是反悔了,放弃继承权公证是不能撤销的。因为办理该公证时,放弃遗产的继承权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公证书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没有错误,不具备撤销公证的理由。一般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于继承人来讲,继承开始后,如果没有表示放弃继承遗产的话,一般情况下是继承遗产的。但是一旦放弃继承,且办理了公证手续,那么之后即使双方同意也是不能撤销公证的。
既然公证不能撤销,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已经继承的部分可以协商赠与给您,之后在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办理应当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办理,具体如下:
1、有本人签字的放弃遗产权声明书;
2、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并枣关系的材料。
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雀段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继承人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
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办理流程如下,具体如下: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顷蔽誉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