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舆论自由让更多的人看到了真相。
感谢那些正义的人,让我们看到了社会上的干净。
同时,也相信有着这些有责任心的人,社会风气将越来越好。
只有建立起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这个社会才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干净。
如同女子扒高铁门一样,自私自利,自以为是,视社会公共秩序于鸡毛。
这样的泼妇现实中,真的不是好,插队,乱闯红灯。
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真心受不了。
感谢越来越多的官媒,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关注自己行业类的那些老鼠屎。
说真的,很兴奋。
如pg one写的那个又黄又污的歌词一样。
因为官媒都出来站队,声讨。
我们已经不再孤单的,反而觉得是正义的一方。
这个世界是非还是分明的,好就是好,坏就是坏。
还真别以为这种事情跟自己无关,如果他那些歌词影响的是身边的小孩呢。
你还能袖手旁观?
想想女律师事件也是一样,如果真的有人相信了她,找她帮忙,后面被骗,才发现他是个骗子,会不会已经来不及了。
后果到底有多严重,至少目前看来是扼杀在摇篮里了。
真不要觉得这种事情跟自己没有关系,哪一天这种事就被自己占了,再来哭诉就来不及了。
这个社会风气不好,但是我们越来越多的人愿意站出来。
我们需要正能量,同时我们也需要揭发那些恶势力,揭发那些哗众取宠的人。
善恶终有报,正义会迟到,但是一定会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律师协会管理,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东莞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依法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及其执业律师组成的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
第三条本会的名称:
中文名称:东莞市律师协会;
英文名称:DONGGUAN LAWYERS ASSOCIATION,缩写:DGLA。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律师的执业素养;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东莞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法治和文明进步。
第五条本会接受东莞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和上级律师协会的指导。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本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制定本市律师行业的发展规划、方针,制定及完善律师执业规范、准则和律师行业管理制度;
(三)指导、检查和督促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四)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整体执业水准和社会形象;
(五)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六)组织实施、监督律师的执业宣誓;
(七)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进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检注册工作;
(八)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九)处理对会员的投诉;调解处理会员之间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十)制定会员业务工作规范指引;
(十一)制定会员奖励与处分实施办法,对会员实施奖励和惩戒;
(十二)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
(十三)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对外交流;
(十四)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十五)开展律师福利事业;
(十六)建立并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十七)协调与相关国家机关的关系,拓展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十八)东莞市司法局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
第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本市注册律师必须加入本会,成为个人会员。
依法在本市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为本会的团体会员。本会正式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同时为广东省律师协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第九条个人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依法执业保障权;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五)享受本会福利;
(六)使用本会的图书、资料、网络和信息资源;
(七)在办理重大或复杂疑难案件时,可获得本会援助;
(八)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九)通过本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
(十)《律师法》、其它法规规章和行业协会规定的相关权利。
第十条个人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定、决议;
(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
(三)接受本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履行本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
(五)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七)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计划;
(八)《律师法》、其它法规规章和行业协会规定的相关义务。
第十一条团体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本会举办的会议和其他活动;
(二)使用本会的图书、资料、网络和信息资源;
(三)通过本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
(四)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团体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传达、学习和执行本会的各项决定、决议;
(三)接受本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教育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五)组织律师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六)制定和实施内部规章制度;
(七)为个人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必要条件;
(八)组织本所律师参加执业责任保险和社会保险;
(九)按规定交纳会费;
(十)承担本会委派的工作。
第十三条在本章程或行业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会员应当以社会普遍遵循的道德要求和律师职业的基本精神处理其行为,使之符合律师行业的整体利益,维护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十四条个人会员应当通过本人执业或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向本会办理会员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个人会员有下列情形的,其会员资格终止:
(一)迁出或者调离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未办理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的;
(三)被司法行政机关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已注销或被司法行政机关吊销执业证书的,其团体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第四章律师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律师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律师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在此期间,必要时,经本会理事会决定,可以组织召开律师代表大会会议。律师代表大会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律师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应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的代表通过。
律师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八条召开律师代表大会会议之前应举行预备会议,决定本次大会的主席团,通过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主席团是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临时权力机构。主席团决定提交大会表决、审议的事项,提出理事、副会长、执行会长候选人人选。
大会主席团候选人从下列人员中产生:
(一)东莞市司法行政机关代表;
(二)本会党组织代表;
(三)本会执行会长、副会长;
(四)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任职的本会会员代表;
(五)在广东省律师协会任职的本会会员代表;
(六)部分律师代表。
第十九条律师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向上级律师协会提出修改章程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建议;
(二)制定修改本会章程和涉及行业整体利益的长期性、战略性的重要规划及制度;
(三)讨论并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听取和审议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规划;
(五)选举、罢免本会理事会理事;
(六)审议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七)审议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代表应当出席律师代表大会会议,并行使下列职责:
(一)在代表大会上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提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定期联系会员、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权益;
(三)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可以单独或联名向本会提出议案、意见或建议。经会长办公会议决定作为议案的,应召开理事会进行讨论。其办理结果应书面告知提出议案的代表;对其他意见和建议,由本会秘书处负责办理,并以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建议的代表反馈情况。
第五章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与代表大会任期相同,其行使职责至下届律师代表大会召开时为止。
第二十三条理事应当从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议事能力、热心律师公益事业、业内声誉良好、执业三年以上且无不良记录的律师代表中选举产生。理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三届;每届理事的更新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职责:
(一)召开律师代表大会会议;
(二)选举副会长、执行会长;
(三)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行使律师代表大会授予的职权;
(四)制定行业管理规则、职业道德准则、执业行为规范和有关规章制度等;
(五)审议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置;
(六)建议罢免、增补或更换理事;
(七)听取执行会长、副会长年度述职报告,并就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听取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报告,并就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
(八)罢免、增补或更换会长、副会长;
(九)审议、批准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
(十)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
(十一)聘任秘书长、副秘书长;
(十二)其他应由理事会行使的职责。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由执行会长召集和主持,并将会议议程通知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和本会党组织。执行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由执行会长指定的副会长召集和主持。
理事会会议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始得举行,本会党组织和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派人列席。
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应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通过。
第二十六条本会实行年度执行会长制度,每届代表大会从当选的理事中选举副会长若干名,每年度由理事会会议从副会长中选举产生本年度执行会长。
执行会长、副会长可以连选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第二十七条执行会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对外代表本会
(二)主持律师代表大会;
(三)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
(四)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
(五)签署本会重要文件;
(六)行使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副会长协助执行会长开展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分管工作。必要时,可受执行会长委托,召集、主持理事会会议。
执行会长、副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作述职报告,接受理事会评议、考核。
第二十八条本会实行会长办公会议制度,会长办公会议由执行会长、副会长组成,由执行会长定期召集开会。会长办公会议负责督促、落实理事会决议和决定。
第二十九条本会理事、副会长、执行会长作为本会权力机构的组成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以身作则,模范执行法律、法规和本会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维护本会及律师行业的整体利益。
理事、副会长、执行会长不得利用其在本会担任的职务或享有的职权谋求个人利益或进行不正当竞争。
理事、副会长、执行会长应诚恳听取会员、本会党组织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对其履行职责的督促和监督。
第三十条本会理事、副会长、执行会长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职务自动停止,并由理事会提请代表大会予以罢免:
(一)违背职业操守,被行政处罚或行业纪律处分的;
(二)因个人行为对律师行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除临时会议、活动外,非因特殊原因,连续两次不参加会议、活动者。
第六章秘书处
第三十一条本会设秘书处,作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二条本会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秘书长应专职,秘书长、副秘书长不得由本会理事担任。
秘书长在理事会的授权范围内,领导秘书处开展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
秘书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处置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拟定办事机构设置方案;
(四)制定、实施办事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五)提请理事会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及秘书处部门负责人;提请会长办公会议聘任或解聘秘书处其他工作人员;
(六)完成理事会、执行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协调与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的关系。
第三十三条本会召开的各种会议,秘书处应通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列席。
第七章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本会设立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律师纪律委员会、业务发展与职业培训委员会、宣传推介委员会、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财务委员会、法律援助委员会和律师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作为本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
理事会根据需要,可以决定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本会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由理事会决定。
专业委员会按照设立时的要求和工作目标,根据专业委员会活动规则,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起草律师有关业务规范等。理事会可以聘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担任专业委员会的顾问。
第三十六条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品行良好、声望较高、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经验和专门知识的会员或秘书处人员担任。具体的选任办法和议事规则由理事会另行制定。
第八章奖励处分与纠纷调解
第三十七条本会对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并对律师事业的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会员进行奖励,对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行业规范的会员给予必要处分。
第三十八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会理事会决定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并可酌情给予物质奖励:
(一)对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成功办理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成绩显著的;
(四)热心公益事业,为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活动,社会效果良好的;
(六)发表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论文或出版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的;
(七)参加全国或国际会议论文获奖或被表彰的;
(八)对完善立法和司法工作起到推动作用,为律师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会视情节单独或合并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一)违反《律师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二)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的;
(三)违反本章程和律师行业规范的;
(四)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
(五)严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损害律师职业形象和声誉的;
(六)拒不执行本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
(七)其它本会认为应予处分的违纪行为。
对于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本会有权建议有处罚权的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条对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在作出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决定前,被处分的会员,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会员应自觉执行处分决定。拒不执行处分决定的,可加重或再行处分。
第四十二条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停止执业处罚的,在停止执业期间,不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会员权利。
第四十三条对会员的奖励和处分应当记入档案,并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示或披露。
第四十四条会员之间、会员与当事人之间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申请本会进行调解。
第四十五条对会员奖励、处分和纠纷调解的具体办法,由本会理事会另行制定。
第九章经费
第四十六条本会经费来源包括:
(一)会费(包括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下同);
(二)政府资助;
(三)社会捐赠;
(四)会员赞助;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七条会员必须履行交纳会费的义务。
对截留、拖欠本会会费的会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补交。
第四十八条本会按定额收缴会费,具体收缴会费的标准和收缴方式由理事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十九条会费按年度收缴,会员必须于每年登记注册前交纳会费。
第五十条会费主要用于下列开支:
(一)上缴上级律协会费;
(二)工作和业务研讨会议支出;
(三)本会执行机构的各项支出;
(四)开展律师国内和国际交流活动;
(五)进行律师舆论宣传;
(六)本会党组织的各项支出;
(七)律师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活动的开展;
(八)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奖惩会员;
(九)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培训和出版书刊;
(十)对特殊困难会员给予补助;
(十一)会员福利事业和文体活动;
(十二)经理事会通过的其它必要支出。
第五十一条会费收支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二条律师协会应加强对会费的收缴和管理,制定会费的预、决算计划,单独建立会费收支帐目,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提交财务委员会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理事会报告,由理事会每年向代表大会作财务报告,接受代表的监督。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的外国和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设立的代表机构及常驻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令的规定,受本会的监督。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由全市律师代表大会修改。
章程的修改,必须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并经出席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必要时,由本会理事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可对本章程作补充性规定先行试行,待时机成熟,再提交代表大会审议修改。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二OO九年一月十日起施行。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报广东省律师协会、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民政局备案。
1、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信信扬)系由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1998年成立)与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2001年成立)于2012年8月16日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复合并成立。国信信扬成立于 1998年,致力于发展成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十八年来,已形成政府法律顾问、企业并购、改制、金融证券、破产重整、房地产、酒店合同管理、复杂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等优势服务品牌,综合实力一直名列广东律师行业前茅。? 2000年被司法部授予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05年度被福布斯评为中国十大品牌律师所;? 2011年度被授予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12—2013年度,连续两年被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管理优秀奖荣誉称号;?
2014年7月,被广州市政府部门评定为广州市总部企业;? 2016年11月30日,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正式转制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经过十八年的发展,不断整合资源,有序实现人才和业务资源的优化互补,大大提升了事务所的综合实力及优势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已成为广东省乃至全国综合实力名列前茅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
目前,国信信扬在深圳、河源、江门、汕头、东莞、广州南沙区和四川省成都市设立了七家分支机构。此外,国信信扬与香港麦家荣律师行分别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区共同设立了国信麦家荣(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国信麦家荣(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成为全国第一家在深圳前海和南沙自贸区均设有中港联营所的律师事务所。
2、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位于中国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广州市,办公面积2300平方米,是一家在规模、专业水平及服务水准各方面均在中国华南地区律师行业内名列前茅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为更好服务于外商投资企业,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在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最密集的萝岗区设立了办公面积达970平方米的分支机构。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在业务工作流程和服务质量管理方面建立了严格、规范的内控体系,并设置了完善的后勤服务团队,以确保本所能够为客户提供始终如一的高品质法律服务。君厚在公司、证券与资本市场、并购和重组、劳动、银行信托及保险、知识产权、房地产开发与建设、跨境贸易与投资、海关事务、诉讼与仲裁等服务领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目前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有员工近200人,其中有多位执业经验超过20年。君厚大多数律师毕业于国内外顶尖院校,其中硕、博以上学历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除了良好的学历背景,部分律师还拥有不同行业的宝贵经验。
在选择律师这个职业前,有的曾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或其它各级法院担任法官,有的曾在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有的曾在大型金融机构或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还有的曾在高等院校担任教授。丰富的职业背景使得君厚律师一专多能,能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基于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君厚律师在律师专业领域、社会管理方面取得了诸多成绩及荣誉。
3、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是广东省最早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2012年11月,广信君达成为在广东率先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的首家律师事务所;2016年11月,广信君达成立了广东省首家律师事务所党委;2017年6月,广信君达入驻广州第一高楼——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办公面积超过7000㎡;追求的步伐永不停歇。广信君达总部设在中国中心城市——广州,并在武汉、深圳、中山、东莞、清远、佛山、广州南沙和白云、珠海、日本东京等地设有分所,泰国曼谷、美国洛杉矶、马来西亚吉隆坡设有办公室。目前,北京、上海、南京等分所正在设立之中,具有依托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全国、服务全球的地缘优势。广信君达拥有一支近500多名由资深律师、专家学者领衔组成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与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广信君达以汉、英、日、德、法、韩等多种语言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具备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法律服务解决方案的能力。广信君达采用公司化的管理与运营模式,完善的制度与机制、科学的管理与专业支撑系统,严格的客户保密规范,有效的风险质量控制体系,为优质、高效服务客户提供了有力保障。 1993年以来,广信君达以优秀的律师队伍,优质的法律服务,规范的运营管理,获得了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窗口、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协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亚洲法律杂志》中国南部最佳律师事务所、《商法》中国(广东)卓越律所、广州市总部企业、广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是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组委会唯一常年法律顾问。广信君达始终不忘回馈社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2013年发起责任社会美丽中国律师社会公益计划,倡导中国律师参与村(社区)服务,以时间和才能承担社会责任。广信君达以效率、信任、责任为核心价值,不断探索、创新、进取,努力打造成为华南地区首屈一指、全国行业排名前十的国际性专业化律师事务所。
4、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于一九九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成立,是广州市属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金鹏律师事务所业已成为广州最具规模的大型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金鹏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为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包括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及珠海等城市)及中国华南地区的企业及政府部门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政府法律顾问、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并购及重组、融资及上市、破产及清算、知识产权、民商事诉讼及仲裁、婚姻家庭、医疗及人身伤害赔偿法律业务等。金鹏律师事务所多次被评为广东省文明律师事务所、广州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金鹏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建立了广泛的客户关系及政府资源,有多位律师先后分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协会会长等职务,被广州市政府多个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聘为法律顾问。金鹏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承厚德重法、忠信勤勉的精神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致力成为广东省最值得信赖的律师事务所。
5、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
1994年2月,广东正大律师事务所是顺应中国律师体制改革大潮,最先按国际通例组建的直属广东省司法厅管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中国南方最大都市广州。1998年,原广东百灵律师事务所加盟广东正大律师事务所。2000年经司法部门批准,广东正大律师事务所正式更名为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2001年5月,原广东广建律师事务所又加盟正大联合,统一办公场地统一建帐,真正实现了律师骨干队伍与业务服务能力的强强联合。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以一流规模、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为至高追求,以勤勉、诚信、高效为服务宗旨,赢得了良好声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严格考核,被授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经广东省司法厅对多年来的业务质量和服务信誉的考评,被授予首批广东省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获此殊荣的省司法厅直属律师所仅两家。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已由最初创建成为现在多家加盟、颇具规模的律师事务所。
6、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于1995年在广州设立,是国内第一批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创办以来,在广大客户、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事务所不断发展壮大,于2016年率先改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创新管理模式,实现了跨越式的迅猛发展。目前,通过事务所兼并整合,广泛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和团队,目前已成为注册资本过千万、执业律师超300人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规模位居广州前五、广东前十,是华南区域最具规模、专业化建设最全面的律师事务所之一。随着事务所的战略发展规划,目前已经设立了肇庆、顺德、黄埔、长沙分所,正在筹备设立深圳、武汉、三亚、南昌、贵州、东莞、佛山、番禺、南沙、云浮等分所。
7、广大律师事务所
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中国规模较大、较具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广大总部设于广州,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所,现有员工250余人,其中专职律师116名。其地理分布优势使广大的服务范围覆盖中国最重要经济发展区域的各大主要城市。本着勤勉敬业的执业准则,凭藉着精湛的法律业务素质和对中国经济环境及企业界需求的熟谙,广大律师以其及时、高效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并在业界建立了宝贵的声誉。
成立十年以来,广大先后获司法部授予的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推荐的全国十佳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律师协会评定的广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等多项殊荣。此外,广大还分别于2007年及2008年被亚洲法律事务杂志(ALB)评为年度最佳广东律师事务所及年度最佳广州律师事务所。
作为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广大下设多个法律业务部门,包括:公司与证券部、房地产与建筑部、国际业务部、金融与银行部、诉讼仲裁部、知识产权部和综合法律部等,广大的业务专长集中于公司及资本市场、房地产与建筑、跨国投资、诉讼及争议解决等领域。每个业务部门的律师在专业执业领域均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广大非常注重团队作战,根据客户或项目的需要,来自不同部门的律师可以组成各类不同的项目专项小组以圆满实现客户的目标,这使得广大有足够的实力经办和处理各类大型、复杂的非诉讼项目和诉讼、仲裁案件。
2007年9月,广大作为创始成员所之一,与全球十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海、深圳等地的8家地区性国内顶尖律所,在北京成立中世律所联盟(SGLA)。作为SGLA的成员,与联盟所之间的合作已经成为本所一项重要优势,广大可以通过SGLA国内和国际网络获得无可比拟的资源,从而为中国和世界范围内的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8、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
1994年10月,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开始了雄关漫道般的征程。秉承以人为本、管理为先,以法为魂、执业为民,与时俱进、持续发展的理念,华法人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规范经营、规模发展为方针,朝着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树行业典范、铸华法品牌的目标阔步迈进。目前,华法所总部设在广东佛山,并于北京、广州、香港、江门、顺德、三水、高明设立了七家分支机构,奠定了南北呼应、辐射全国的优势格局,跻身全国名牌大所之列。 2000年,华法所荣获全国律师界最高荣誉——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光荣称号。 2005年与2011年华法所两度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面向全国的兼具综合性与专业性特质的规模律师事务所,华法所在金融、证券、房地产、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资产重组和企业改制等多个领域,拥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近年来,华法更加与时俱进,在防范金融风险、产业与城市改造等方面,为政府、各种经济体及个人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并形成了华法新的、特有的专业服务优势。
9、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1、正平天成是广东地区第一批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正平天成是1995年3月由中国司法部授权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广东地区的第一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正平天成秉承团队精神,勤勉敬业,优质服务的宗旨,强调以团队精神和集体智慧为客户奉献最好的专业服务。正平天成自设立以来,其专业水平、客户群体,在华南地区和行业协会中均占有重要地位。正平天成在1995年设立后,即与澳门中旅社联合办公,在澳门设立办事机构,负责办理澳门地区的公证、见证和涉外法律业务。
2、正平天成的律师团队正平天成拥有一批业务水平精湛、具有良好敬业精神和道德风范的执业律师,现有执业律师63名,专业和行政辅助人员26名。正平天成律师均接受过专业教育,其中多名律师具有博士、硕士以上学位,多名律师同时拥有金融、财务、工商管理、计算机等其他专业的教育背景。正平天成的部分合伙人和律师具有国外学习和工作的经验。正平天成的多名律师亦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房地产评估师及专利代理律师等相关专业的从业资格。正平天成还拥有一个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团,有8名律师获颁广州市律师协会执业20年贡献奖,1名律师荣获全国十佳律师提名奖,1名律师荣获广东省十佳律师称号、1名律师荣获广州市十佳律师称号。正平天成倡导做学习型的律师事务所,多年以来正平天成的专业团队在各级各类专业报刊杂志发表文章、专著多篇,不断总结、升华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积累的知识、经验,不断提高团队的理论水平。正平天成在律师行业中也是领导型的服务机构,人才辈出,先后造就了多位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省市律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3、正平天成的主要荣誉正平天成自成立以来,曾多次被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2000年正平天成被中国司法部评为第一批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此外,正平天成还获广东省文明律师事务所、广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广州市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等称号。早在1999年,正平天成即被国际法律界权威杂志《法律500强――亚太卷》评为南国地区领导型律师行暨资本市场法律事务所主导领先地位之律师事务所。
4、正平天成的业务资质正平天成设立后即取得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联合颁发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更有多位律师于全国首年度颁发从事
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
1、中国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位有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等。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金杜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1993年金杜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是国内规模较大的、较早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旗下共拥有分布在全球20多个国家的2400多名专业律师。
3、第1名:恒略律师事务所上榜理由:胜诉率、好评率、业界口碑表现突出。第2名:京师律师事务所上榜理由:广告投放量、团队规模投入较大。第3名:盈科律师事务所上榜理由:品牌以及团队规模都不错。
4、第一名: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是由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一所专业化、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立足北京、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
5、中国十大顶级律师是田文昌、苏义飞、朱树英、宋中清、王步林、杨伟程、张思之、岳成、孔晓艳、肖太福。
中国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位
第8名:北京卓晖律师事务所上榜理由:这两年发展迅速,转型较为成功。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该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征拆、刑事、继承和婚姻等领域的法律服务。第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如下: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恒略律师事务所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客户提供出色的法律服务,成为客户长久信赖的合作伙伴,办理案件的胜诉率极高。
中闻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大型律所,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海南、郑州、济南、南宁等地设有分所。
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都是哪些?
1、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有:大成律师事务所、京师律师事务所、中银律师事务所、盈科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环球律师事务所、德恒律师事务所。
2、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前十名是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师事务所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
3、十大律所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领域起家专业户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总部坐落于首都北京核心区天安门附近,毗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康达律师事务所。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己任律师事务所。立方律师事务所。天同律师事务所。汉坤律师事务所。
5、,银雷律师事务所。2018年:16人;2019年:25人;2020年:19人;2021年:25人;律师所主任:雷海军。2,天同律师事务所。2018年:9人;2019年:17人;2020年:18人;2021年:24人;律师所主任:辛正郁。
全国历届十佳律师是谁?全国十佳律师的标准是什么?
聚峰始为岳,忠信业竞成,或许,正是这来自于姓氏的禀赋,早已昭示着他———岳成———终究要在律师这条充满荆棘和艰辛,又充满人类正义的智慧之路上去寻求人生的辉煌。走在前面的人总是艰难的。
朱树英,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创始主任。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任上海市第十一届政协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兼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
全国十佳杰出律师为姜彩熠,迟夙生,彭静,田文昌,宋振江,王才亮,王广仁,严亮奇,袁裕来,岳成。他们分别都在法律实务的不同领域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著名刑事律师有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寇迪律师,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雷海军律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张青松律师、毛立新律师等等。著名刑事律师所有哪些: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注重办案效果,评估后再接案,不盲目接案。
好一点的刑事律师,寇迪律师,三级律师,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主任。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取保候审成功率高,无罪辩护率高,具有为集团犯罪、共同犯罪做无罪、罪轻辩护的丰富经验。处理几十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
十大红圈律师事务所是哪十大?
战狼一:金杜论资排队来看,这只战狼绝对是国内战狼的第一梯队。
“红圈”律所按年度收入作为衡量标准,包括金杜、君合、方达、竞天公诚、通商、环球、海问以及中伦八大律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金杜总部设于北京,在上海、深圳、成都、广州、重庆、西安、杭州、天津、苏州、香港、日本东京和美国硅谷、纽约均设有分所。
金杜深圳分所、君合深圳分所、天同深圳分所、方达深圳分所、汉坤深圳分所、中伦深圳分所、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北京刑事律师排名前十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传统大所,加强第二梯队人才建设,稳固业内地位投入了更多资源。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传统刑事辩护律师,多元化后重新回归刑事辩护专业深耕。
田文昌律师,最早是高校教师,后来是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现在因为年龄大了(快80岁了)基本退居二线了,偶尔也接案子。
当自己遇到刑事案件的时候,一定更要找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寻找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可以参考《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最新》。
专长于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公司类刑事案件。
推荐理由:知名律师尚权律师所张青松、毛立新,京都律师所田文昌律师,紫华律师所钱列阳律师,汉卓律师所韩冰律师,银雷律师所雷海军律师,都是知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