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装修时间是规定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到六点,而其余时间中则不得发出有敲打的噪音。
对于已有居民入住的小区来说,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时一定要避开大家休息的时间,按照我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都不能进行噪音较大的敲、凿以及钻等任何装饰装修的活动。另外在装修时,也必须要严格按照施工的时间规定,不能提前或是超时对房屋进行施工,以免对其他住户造成干扰。
装修作业活动禁止时间:
1、法定休息日;
2、节假日全天;
3、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到次日8时。
二、解决邻里装修噪音的方法:
1、和邻居先好好沟通,告诉他要做好隔音的效果。比如可以让他将门窗关闭起来装修,也能够有效阻止噪音的传播。
2、如果沟通之后没有任何的效果,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如果造成了扰民的行为,可以选择报警,警察核实了事实之后,会采取有必要的措施进行制止或者进行处罚。
构成扰民的条件: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
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扰民处理流程:
1、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
2、报警;
3、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行为、或者进行整改、减少噪音排放及作业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第十二条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不得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住宅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严于前款规定的限制装修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第六十六条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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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日的早8点至中午12点,下午2点到晚上6点可以进行装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装修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早八点到中午十二点和下午两点到晚上六点。应遵守当地规定,配合物业小区的管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关装修作业,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不同城市的装修时间也是不相同的,应遵守当地规定,配合物业小区的管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关装修作业。
装修时间注意事项:
1、由于每个居民的买房时间不一样,所以对房屋的装修时间也各不相同。在装修房屋时,会产生一定的噪音,对附近居民的生活也会产生噪音污染,给生活带来一定的困扰。因此,为了缓解这种情况的严重性,所以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不仅每个工作日都有规定的时间点,同时在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也禁止居民对房屋进行一些会产生噪音的装修作业,此时户主可以进行一些无声的装修作业,例如贴墙纸等。
3、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噪音过大,对他人的生活造成了困扰,很有可能被投诉,给予警告处分。
法律主观:
装修时间国家规定是上午8-12点,下午2-4点,其它时间不能施工,同时周末、节假日不能施工。装修施工违反规定打扰居民生活的,可以寻求物业帮忙解决,或者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客观:《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六条
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四)交通干线,是指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内河高等级航道。
施工时间国家规定2023如下: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
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
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