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违约金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只能够选择一种作为主张。所以在对方违约的时候,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两者是不可能同时主张的,所以说在违约金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条款。
不可以同时主张。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由于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一般说来,守约方根据违约金条款,就可以补偿自己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然,在定金条款对守约方有利时,守约方也可以适用定金条款,按照定金罚则弥补自己的损失。
从法理上进行分析,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对于违约方过于苛刻,另一方则获得不应该获得的收入。
二、定金和违约金有何区别
定金与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一方应向另一方交付的款项,并且都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定金与违约金是不同的。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项: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定金和违约金是有区别的,定金是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就给了的,而违约金是在一方违约的时候,按照合同里面的违约规定来进行赔偿。所以在进行违约金或者是定金罚款的时候,需要搞清楚条款。
法律分析:不可以同时适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约金和定金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因为我国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原则是弥补损失原则,违约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高或者调低,所以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完全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定金通常是双倍返还或者不退还加上实际损失赔偿两部分来弥补实际损失,因此定金和违约金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行使。但是,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民法典》规定定金和违约金是不可以并用的,只能选择适用。因为同时适用违约金与定金罚则,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违约所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的违约责任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不可以同时适用,只能择一适用。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违约方处罚的原则是,对守约方止损,对违约方惩罚,不能在对违约方惩罚的同时,让守约方因此获利,所以,在合同条款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守约方不可以同时主张,只能择一适用。
一般来说,如果适用定金罚款,交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无法退还,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若适用违约金进行惩罚,则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违约金支付后仍然无法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支付其实际损失。
定金是指当事人那些方面?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者均属于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定金与违约金是可以同时存在于同一份合同之中的;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约,非违约方只可以请求一种赔偿方式来弥补自身损失。?????????????????
综上所述双倍返还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使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一、定金和违约金同时存在怎么处理?
1、合同中有定金有违约金的,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对于违约方过于苛刻,另一方则获得不应该获得的收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合同违约时要同时承担违约金和定金吗?
1、不需要同时承担。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违约责任的承担主要是为了弥补当事人因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不具备惩罚或者是获益的性质。如果违约方既承担了违约金,又支付了定金,那么合同另一方可能会因违约而获益,有违合同公平原则;
2、定金、订金和押金虽然很相近,但却有本质区别。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