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身份证要带旧身份证吗
法律分析:身份证过期补办,不要求携带旧的身份证,但要求携带户口簿。在领取身份证时,需要交回旧的身份证。如果旧的身份证丢失,只须携带户口簿就可以领取到新的身份证即可。根据身份证法规定,领取新证时,公安机关应当同时回收旧证,还在办理期间的旧证不用上交。换领意味着到期或损坏,到期后的身份证失去法律效力,企事业等单位不会认同失效的身份证,建议交回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身份证到期只带旧身份证行吗
身份证到期重新办理,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只要用旧身份证就行了。如果在异地办理,必须要提供本人的户口本,以及居住证或暂住证,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换领身份证的流程:
1、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1、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2、兵役登记;
3、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4、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更换身份证需要带旧身份证吗
居民身份证到期换证,是需要带上户口本原件以及旧的身份证到户籍部门进行办理新的身份证的,旧的居民身份证若在有效期内户籍部门是不收取继续使用的,若身份证有效期已经满了户籍部门是会在办理新身份证时候把旧的身份证收回的。
如果旧的身份证丢失,只须携带户口簿就可以领取到新的身份证即可。根据身份证法规定,领取新证时,公安机关应当同时回收旧证,还在办理期间的旧证不用上交。换领意味着到期或损坏,到期后的身份证失去法律效力,企事业等单位不会认同失效的身份证,建议交回公安机关。
所以身份证换了的,旧的是要进行回收的,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需要带上自己的户口簿去的,不然到时候办不了,而且在办理的时候必须要漏出五官,并且清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直接带旧身份证可以去补办吗
补办身份证带旧身份证去是可以的。
1、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2、身份证过期补办的过程,不要求携带旧的身份证,只要求携带户口簿。但在领取身份证时,需要交回旧的身份证。
3、如果旧的身份证丢失补办,那只须携带户口簿就可以领取到新的身份证。身份证期满最好提前三个月去换证,因为制作下发新的身份证是需要时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