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1。对于企业来说,25%是最基本的税率;2.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的,乘以25%再乘以相应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
具体计算方法是:乘以50%,再乘以相应的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最新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小型微型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进技术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对经认定的先进技术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章
税收的征收、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决定。
新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和征收
企业申请核定征收后,可享受低至0.5%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全免,综合税负低至1.6%。
二。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财政激励和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最高可享受地方留成部分的90%。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为:3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
(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三)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位于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收抵免,是指企业购买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行为。根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规定,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在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扣除。当年抵免不足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在五年内转让或出租上述专用设备的,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抵扣的企业所得税。第一百零二条企业同时从事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项目的,其优惠项目的收入应当单独计算,企业期间费用应当合理分摊。不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一百零二条企业同时从事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项目的,其优惠项目的收入应当单独计算,企业期间费用应当合理分摊。不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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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1、月销售额不足十万的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
2.对小微企业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
3.对小微企业,可在税额的50%以内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相关税种;
4、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全额返还。上述政策的实施期限为
1月1日至12月31日。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一条,对月销售额10万元(含)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第二条。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悉搭务业纳税人按照睁段拿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燃知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小规模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有以下几点:一、增值税起征点优惠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二、疫情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日,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1年国家出台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普票季度45万,年度180万是免税的,并且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征收。到2022年4月1日,新政策又出台了,到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普票免税,专票恢复3%征收。
2023年的政策出台很快,主要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由征收率3%减按1%征收,专票普票都是1%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营业额10万,季度30万,年度120万普票免税。专票按照1%全部征收,季度超过30万全部按照1%征收。
三、今年征收的增值税需给予退还或抵扣。
从以上就可以看出来,今年的优惠政策出的很快,以往都是在四月初才会出的政策,今年一月初就出来了,政策明确下来了,也会开始严格执行,去年是500万内全部免税,这种优惠很难在有了,今年也还是减免了,那么增值税优惠减免了,所得税方面呢?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但是个体工商户基本是没有太大变化的。
2023年的政策出台很快,主要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由征收率3%减按1%征收,专票普票都是1%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营业额10万,季度30万,年度120万普票免税。专票按照1%全部征收,季度超过30万全部按照1%征收。
三、今年征收的增值税需给予退还或抵扣。
从以上就可以看出来,今年的优惠政策出的很快,以往都是在四月初才会出的政策,今年一月初就出来了,政策明确下来了,也会开始严格执行,去年是500万内全部免税,这种优惠很难在有了,今年也还是减免了,那么增值税优惠减免了,所得税方面呢?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但是个体工商户基本是没有太大变化的。
1、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文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应税销售额4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很多人以为小规模纳税人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没有了,其实是错误的。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4月1日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不超过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于适用5%征收率的,依然适用原优惠政策,月度15万元季度45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样注意开具专票的部分不得享受免征政策。
5%征收率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3、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并非一回事,小规模纳税人是站在增值税的角度划分的,将增值税纳税人根据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或联系四个季度)超过500万元的,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公司若有固定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未超过500万也可直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是站在企业所得税的角度定义的,小型微利企业划分标准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的公司。
企业可能同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及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两费一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年12号)文规定,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水利基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若纳税人应税销售行为不涉及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则纳税人享受上面第一条和第二条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则相应的附加税费也无需再缴纳,需要正常纳税申报。
5、小规模纳税人同属于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12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12.5×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25%×20%=5%。比如某小微企业2022年实现年度利润为250万,纳税调整额为+30万,则该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100×2.5%+(250+30-100)×5%=6.5万。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具体条件和标准参考《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文规定,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度预缴)或第9个月(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个季度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若放弃预缴阶段享受该政策的,可以等到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7、安置残疾职工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