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领证可以拿到结婚证吗?当天领结婚证当天可以离婚吗

qq745048485 2024-11-13 阅读:5

结婚证当天可以拿到。为了保证当天领证流程的顺利进行,新人需要提前准备好领证所需要的证件和材料。具体包括:

1、当事人各自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2、双方无血缘以及单身证明;

3、再婚者需要准备离婚证或是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

4、3张两寸红色背景的近期双人免冠合照;

5、港澳台同胞需要准备往来通行证,回乡证;

6、华侨需要准备好有效护照;

7、外国公民在我国领证结婚,需要准备有效护照以及国际旅行手续证。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证当天就可以拿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民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民政局一般办理结婚证的时间是一到两小时,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当天就可以拿到结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如下:

1、满足自觉自愿的要求。

我国婚姻自主,所以结婚应该是一件自愿的事情,不存在他人的逼迫。

2、满足法定婚龄。

我国的法定婚龄是男生二十二周岁,女生二十周岁,没有到达这个年龄的小伙伴是不可以领证结婚的。

3、满足单身要求。

我国不允许重婚,是一夫一妻制度,去办理结婚登记的小伙伴可以单身未婚,可以丧偶,可以离异,但是不可以正处在婚姻关系中。

4、不是近亲关系。

近亲结婚对后代影响较大,出现畸形儿的可能性较高,所以我国不允许近亲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主观:

结婚证一般当天是能拿到的。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材料齐全且双方条件满足,当天就能领到结婚证。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依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三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第三十八条《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填写:

(一)《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项目的填写,按照下列规定通过计算机完成:

1、“申请人姓名”:当事人是中国公民的,使用中文填写;当事人是外国人的,按照当事人护照上的姓名填写。

2、“出生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按照身份证件上的出生日期填写为“××××年××月××日”。

3、“身份证件号”:当事人是内地居民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号;当事人是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填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号,并在号码后加注“(香港)”、“(澳门)”或者“(台湾)”。

当事人是华侨的,填写护照或旅行证件号;当事人是外国人的,填写当事人的护照或旅行证件号。证件号码前面有字符的,应当一并填写。

4、“国籍”:当事人是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的,填写“中国”;当事人是外国人的,按照护照上的国籍填写;无国籍人,填写“无国籍”。

5、“提供证件情况”:应当将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逐一填写,不得省略。

6、“审查意见”:填写“符合结婚条件,准予登记”。

7、“结婚登记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为:“××××年××月××日”。填写的日期应当与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一致。

8、“结婚证字号”填写式样按照民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填写规则见附则。

9、“结婚证印制号”填写颁发给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印制的号码。

10、“承办机关名称”:填写承办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的名称。

(二)“登记员签名”: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者计算机打印。

(三)在“照片”处粘贴当事人提交的照片,并在骑缝处加盖钢印。

第四十一条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贺新人。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