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如果业主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房产抵押、证件补办等方面的相关手续的话,一般都需要提供不动产查询证明。不动产查询证明一般都需要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大厅窗口找工作人员帮忙开具。
2、只要查询人的查询申请符合相关的查询规定的话,查询人就可以让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帮忙开具不动产查询证明。例如:律师查询案件相关的房屋登记信息、法院或者是检察院等查询案件相关的房屋登记信息等等。
3、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清楚查询人是否符合查询资格,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如果审核通过的话,就会现场帮忙开具不动产查询证明。
4、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可以凭借着自己的身份证查询自己名下的所有不动产登记信息。所以业主也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机上查找到自己相关的房产登记信息,然后自行打印出不动产查询证明。
5、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机一般被安放在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大厅,或者是被安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等等。业主可以快速的拿到不动产查询证明,不需要花费时间去进行排队,节省了很多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证明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登记大厅办理,带上你的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如果已经结婚了,双方还要带上结婚证,将所有资料提交给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资料没有问题,也是齐全的,就能够给你开具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功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基于健全市场经济需求。有关人士认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2、准备材料: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机构实地查看;这是制度本身的价值,是基本功能。严格地讲,是制度的经济学价值,服务于市场经济。不动产登记制度首先要实现其主导价值,发挥其经济学价值。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
3、完成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明。以适度挖掘不动产登记的衍生价值。很多制度之间是有关联的,可以相互补充、取长补短。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法律分析】
查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方式如下:
1、查不动产登记信息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去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处,填写查询申请表,到查询窗口即可;
2、网上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打开浏览器搜索一下“网上房地产”,点击搜索结果中的网址进入。进入网上房地产首页后,点击导航栏上的“在售楼盘”,右下方就会罗列出目前在售的楼盘列表信息;
3、查不动产登记信息点击“楼盘表”,就出现了该楼盘的的楼盘图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以及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和其他相关事项都会计入不动产登记中。对于登记的机构来说,登记不动产权的相关信息都会统一记录到《不动产登记簿》中,《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着所有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1、直接的就是打开你不动产权证书查看。
2、网上查询:一般我们可以到房屋所在城市的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房产证查询,这个功能可能有的城市不支持。
3、房产局查询:一般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等,各地叫法不统一)档案馆或查询窗口进行房产证查询即可。
拓展资料: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将逐步停止发放,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北京市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2015年3月1日表示,北京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在稳步推进。现阶段北京市办理房屋、土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的政策和程序不变。国土、住建、园林绿化、农业等部门,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待条件成熟后颁发新版权属证书。
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薄证样式。新证启用后,以前的薄证继续有效,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小产权房不会发证。
作为物权法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动产登记核心载体的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的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问世,意义十分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