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吗?遗弃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吗知乎

qq745048485 2024-11-15 阅读:3

一、不算,破坏军婚是指非军人破坏军人婚姻。军人自己出轨属于道德感情问题。

遗弃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吗?遗弃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吗知乎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破坏军婚侵犯的客体是民法典中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它表现在:

1、行为人违反民法典婚姻篇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二、刑法中破坏军婚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其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

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军人的配偶和他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时,就属于破坏军婚。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种类型:

1、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2、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3、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长期通奸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怀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被告人挑拨、唆使现役军人的配偶闹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严重虐待现役军人,通奸行为发生后,现役军人的配偶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

四、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意义上,或严格来说,只要领结婚证了,无论办喜事没有,就已经属于夫妻了。如果没有领证而在一起了,属于同居关系。

在农村,结婚男女一般领证在前,挑好日子办喜事在后,为了影响或者其他原因吧,人们一般只有在办喜事之后才承认算是夫妻。它应该相当于从前法律中所称的“事实婚姻”,即当事人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而事实上已经同居。但新婚姻法已经不再承认这种叫法,规定94年2月1日以后没领结婚证而同居的,根据婚姻法解释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其婚姻关系一概不受法律保护。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但是宪法司法化在我国现在也只是理论阶段,还没有付诸实施。有何法律责任好要看具体的法律法规。比如《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夫妻离婚拆迁算两户吗

夫妻离婚拆迁算两户吗,如果夫妻两人感情破裂,就会离婚,但是离婚也是有一定的流程和讲究的,双方协商沟通好之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那么夫妻离婚拆迁算两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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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期间房屋是否可以过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公告后,会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要一年的期限内,被征收的房屋是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1、离婚时房产是归为夫妻一方所有的,那么拆迁补偿款还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产所有权人作出的补偿,房屋同住人是没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

所以,你要确定你离婚的时候能不能拿到拆迁补偿款,首先就得确定你们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其实跟一般的夫妻财产分割一致。

2、离婚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要是对方全部私吞你的补偿款的话,那么你可以及时追回。

但是,这里平均分配还需要注意一下地是,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但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所以,可能在经过法院判决之后,可能就不是所谓的.五五分了。

3、离婚时房产如果是公有居住房屋,那么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就算是拿到法院那去,一般是会按照你们夫妻共同房产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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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迁户口需要准备的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原本市户籍证明

3、本市合法住所证明或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4、法院宣告证明或派出所调查意见及两个以上证明人证明

5、证明人身份证

二、办理迁户口的条件

1、原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2、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或有亲属投靠。

3、持户口迁移证件或遗失户口迁移证件在迁入地未入户回本市。

三、已婚户口迁回娘家的具体流程

需办理恢复户口人员,可持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办理入户注意事项

1、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等户政业务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因故无法办理的,需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办理;

2、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

3、涉及全户迁移的,户内成员可委托户主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

4、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委托单位办理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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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清单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式。

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婚内出轨一般赔偿多少

婚内一方出轨的,属于在婚姻中存在过错的一方。但出轨并不是法定需要支付赔偿的情形,除非过错方还有与第三者长期稳定同居的情况;若过错方与第三者存在同居情况的,另一方可以在起诉状中要求过错方支付赔偿,法院一般予以支持。

《民法典》中规定: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这就意味着将来婚内的出轨者,在离婚的时候将面临着少分财产,甚至净身出户的现实。

以往只在道德层面被谴责的出轨行为,《民法典》设立之后,在解除婚姻中上升到法律层面。此外,暴力、遗弃、与他人长期或短期不正当交往等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都会作为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法律当中对婚内出轨赔偿标准作出具体的规定,但被损害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相应的赔偿。同时如果被损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那么可能会向损害方倾斜。除了婚内出轨,如果过失方有暴力等行为,也可以要求相关的赔偿。

法律主观:

遗弃家庭成员就是对家庭成员不尽自己应该尽的赡养以及抚养义务。如果在婚姻的过程中,出现了遗弃家庭成员这样的情形,是可以依法判处夫妻双方离婚的。关于离婚中遗弃家庭成员怎么判定的问题,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了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对夫妻双方财产分割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