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法律分析
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的活动及其过程。
虽然传唤不是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五大强制措施之一,但也是诉讼过程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措施。那么大家知道传唤是什么意思吗?
传唤的定义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不具有强制性,不属于强制措施。
传唤的对象:是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书面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
应注意: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证人出庭申请书要寄给对方。证人出庭的目的是为了有效查清事实,这就需要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充分有效的质证。出庭作证即知晓案件事实的人受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法院的传唤到庭的人,证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充当,证人。如实供述自己所经历的,看到的事实,不可以陈述推断性,猜测性的言论,可以予以排除。
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p>
<ol>
<li>证人的证言对案件有关键性的证据价值;</li>
<li>证人不愿意自愿出庭作证或者无法自愿出庭作证;</li>
<li>证人的证言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重大影响。</li>
</ol>
<p>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向法院提交证人传票申请书,请求法院传唤证人出庭作证。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和证人的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传唤证人出庭作证。</p>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一)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传唤证人XXX(身份证号:)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纠纷案件,贵院已经以(XXX)XXX法民X初字第XX号案件予以立案。证人XXX系参与涉案XXX人员,了解涉案XXX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XXX出庭作证,证明涉案XXX情况,请予以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
1、证人基本情况:
XXX,身份证号:,XXX公司职员,联系电话:
2、证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