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罚款滞纳金怎么算?驾驶证扣分罚款去哪里处理

qq745048485 2024-11-16 阅读:5

驾驶证违章滞纳金最多是3%。由交通民警现场开出的罚单,需要在15天内缴清罚款,否则就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来计算,滞纳金是有上限,不会超过罚款本金。

驾驶证扣分罚款滞纳金怎么算?驾驶证扣分罚款去哪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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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的行为有哪些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

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离带掉头、转弯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主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于原处罚款数额的情况。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因客观原因没能及时缴纳的。因此法律规定,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罚款本身。对于非现场违章(电子眼、违停贴条)验车前不去交警大队处理无任何滞纳金,接受处理后15日内不缴纳罚款就会产生滞纳金。对于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只要在年检前去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在开具的违法通知单15日内缴清罚款,就不会产生滞纳金。交警现场开出罚单,车主需要15天内缴清罚款,否则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计收滞纳金,滞纳金不能超过罚款本金,也就是说最多只能罚1倍的滞纳金。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驾驶证违章罚款滞纳金分为两种情况:1、电子警察拍照的违章,这种没有滞纳金,只要等到年检的时候处理违章就行。2、交警现场开罚单的违章,要十五天内交清罚款,第十六天开始要交滞纳金,每日千分之三,滞纳金总数不超过罚款额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多不超过1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公安部拟增加“上限条款”避免“天价罚单”。

公安部最近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为“交通违法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于原处罚款数额的情况。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因客观原因没能及时缴纳的。

公安部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规定。这就是说,“天价滞纳金”、“滞纳金滚雪球”现象将从此终结。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一些当事人因特殊原因而延迟缴纳罚款,造成加处的罚款数额远大于原处罚款数额。

为解决这一问题,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参照有关法律规定,增加了一条规定,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此前,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公安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群众对此进行了热烈讨论,82%的意见赞成这样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罚款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