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市房取暖费收费标准
门市取暖费用目前是统一调整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2元。其中建筑物层高超过3.5米的,每超高0.3以内(含0.3米),加价10%;层高超过6米的,由供热双方根据热负荷情况协商一定加价幅度。
【法律依据】:《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第一条凡居住在授时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时部住宅楼、集体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户,均应按规定交纳取暖费。
第二条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
二、住宅按门市收取暖费合理吗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按照《哈尔滨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热价应当分别核定。
住宅、居民自用车库、社区公益用房、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用房执行居民热价。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的非住宅及利用住宅从事经营活动的,执行非居民热价。
第三十七条市、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对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分散锅炉供热的社会平均成本进行监审
您的情况不是社区公益用房、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还是按商服收取,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们。
三、长春的门市房的取暖费多少钱一平
收费标准:每平方米27元。
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7元,但去年正常交纳供暖费的热用户今年可按25元每平方米收取费用。
体制改革
(一)停止现行的供热补贴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用热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实行用热商品化。
(二)供热体制改革后,采暖费用采取多渠道筹集,由政府、个人共同负担;其中财政负担部分直接通过工资发放中心发放给个人,变“暗补“变“明补”。
(三)合理制定供热补贴标准。对市级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和老干部遗孀)按级别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应综合考虑到我市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工资收入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补贴水平、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
二层也是要正常缴纳暖气费
取暖费不分楼层,只区分商品房和住宅楼,商品房取暖费会比住宅取暖费高,而面积计算的话二层层高达到2.2米面积都会算在取暖费面积里,层高不够的话可以不用缴费
门市取暖费用目前是统一调整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2元。其中建筑物层高超过3.5米的,每超高0.3以内(含0.3米),加价10%;层高超过6米的,由供热双方根据热负荷情况协商一定加价幅度。
暖气费收取标准的依据
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
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
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商业取暖费属于非居民住宅范围的,应当按照商服收取热费。商业属于经营、盈利性的,水、电、暖的收费标准,所以本身就要比普通住宅用房的要高一些。
商用建筑、民用住宅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取暖费:
1、建筑面积是你房产的实际所有面积;
2、建筑本身也会吸收热量并提升温度,且有助于房间温度上升;
3、公共部分的取暖费用,由所有住户按面积均摊;
所以,取暖费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的。
如果是尚未交付的房子没有取暖费的,已交付而没有入住的应该在本年度供暖季开始之前,到相应的供暖公司提交申请停止供暖,申请成功的将按照空置房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住宅楼开门市供热收费按照商业标准收费
供暖费一般是按照自己家里的房屋面积进行征收的,如果家中的面积越大,收费就会越高,家中的面积越小,收费越低,建议在计算时可用家中的建筑面积乘以单位面积,这时获得的数值就是供暖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回答于 202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