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从字面上理解,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违反某一规范或数个规范,如果行政处罚的内容是罚款,则只能处罚一次;如果处罚内容并非罚款,则可以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会。当事人单独或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有具体的损失内容和赔偿数额。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负责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行政赔偿案件当事人要求恢复原状,法院不能直接判赔偿金,从物权保护的角度出发,以恢复原状的请求权在本案中是否有利于纠纷的实质性解决。我国《物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此种损害既包含对财产减损的意思,例如把墙撞塌一半,也包含对财物无故添加造成的损失,例如在别人的白墙上涂鸦。在实务中遇到物权损害纠纷,一般要首先考虑恢复原状请求权,而后才考虑采用侵权赔偿请求权。在请求权基础的检索规则中,物权法上的请求权较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更特别,对其他请求权更有影响力,这样的话,在一般情况下基于物权上的请求权较之于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请求权,应优先予以考虑。
通过恢复原状物权请求权来保护自身利益的纠纷,一旦当事人在法官释明后仍坚持主张恢复原状请求权的,此请求不仅不能使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而且从物权保护的目的以及公平原则而言,其亦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当遇到这种情况下,如何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在各类请求权中检索合适的请求权予以主张,做到切实保障自身利益,这是需要认真考虑的事情。正是基于此,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主要以金钱给付为内容,较之于物权请求权中的恢复原状是解决类似纠纷较为简单、直接的方式。在处理类似案例时,法院可以向原告释明,恢复原状请求权不能完全保护自身的物权利益,抑或会导致自身不经济、不利益,抑或损害公共利益以及法律的正当性,可以转向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要求以金钱赔付为主要内容的具体诉讼请求,用以弥补自己的损失。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中的金钱给付包括两部分,即物的重置成新价或者替代物的价值与物损毁期间所支持的必要费用。
通过引导从恢复原状请求权转向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保护自己的权益,以金钱赔付等方式保护自己的物权利益,可获得如下效果:
一是可以减少后续产生纠纷的可能。一旦判决要求被告恢复原状,在质量、数量、形状上,当事人双方很可能在恢复原状的请求上难以达成一致,从而发生新的纠纷。在些种情况下,也不利于彻底化解矛盾。
二是在被告不主动履行的情况下,具有可执行性,便于法院执行。就恢复原状民事责任而言,如果法院作出判决责令加害人于一定期限内修复被损坏的有体物,加害人不主动执行法院这一判决,法院不可能强制加害人主动修复该物,最终仍要通过金钱赔偿责任方式来替代给付。因此,基于特别情景、条件或者原因,通过金钱赔付的方式保护物权不仅能实质性解决纠纷,而且增强可执行性。
三是通过金钱赔付等方式保护物权可以有效的督促侵权人自行消除不法。如果一旦侵权行为是持续性的,那么给付金钱的金额亦应是持续性的,以持续性的金钱给付可以督促当事人自行消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避免自身的不利益。
民事调解就不能再起诉了。如果经过了民事调解且双方确实达成了调解条件的就不能再进行起诉了,再起诉的行为将会被认定为是没有严格执行调解书的内容执行,法院将不会受理这一类的起诉。
一、民事调解后还能起诉吗?民事调解就不能再起诉了。被告不按调解书确定的履行义务,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院对案件的调解,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之后,法院是以出具调解书作为结案标志的。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法院对于当事人的申请是否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民事调解的程序是什么?
(一)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二)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三)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民事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可能是双方自行达成的和解,也可能是第三方政府机构或者是法院进行的协助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的,但不论是哪一种和解,只要签署了和解书且确实达成了和解关系的就不能再次进行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