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有效书写:根据一般经验,借条只要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都是合法有效的。
以下是借据的格式:
Xxx(借款人)于xx年xx月xx日向xxx(贷款人)借款xxx元,大写:xxx为圆。目前所欠金额为人民币xxx元,大写:xxx元整,计划于xx年xx月xx日偿还。超过还款期限,每天罚息xx。据此,根据。
债务人:xx
地址:xx
电话:xx。
Xx,xx,xx,xx,xx。
《民法》第679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在贷款人提供贷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不计息。
借款合同对利息支付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视为无利息。
欠条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
2、贷款金额应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
3、应明确写明贷款期限,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
4、贷款用途要写清楚;
5、应明确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6、应写清楚贷款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等约定;
7、借款本息偿还的日期和支付方式应写清楚;8、借款人应亲自签字、手印或书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如何打欠条才有法律效力
1、依法成立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打欠条一般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欠款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
(2)欠款的具体时间和欠款原因;
(3)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4)还款的具体时间及付款方;
(5)最后由欠款本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正规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
2、借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与身份证一致,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
3、写清楚借款金额: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小写大写金额要一致,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发生争议。
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写清楚还款期限:________利:________,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向债务人催要还款。弊: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
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的收回。
6、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还息,还是分期还本还息,什么期限还多少,需要明确写下来。
7、落款:借款人签字、担保人签字食指按印,同时要写全日期(年月日)。
备注:借条应当写明“借到”多少钱,不宜写“借”多少钱,借到表示借款人已经收了借款。
您好,欠条应遵循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要明确;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那么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呢?
一、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二、正规欠条
今借到***人民币***圆整,于*年*月*日前还清,
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的*%付给违约金。
借款人:***
*年*月*日
欠据
为(事由)欠(债权人)人民币(金额)元,立此为据。
立据人*年*月*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