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规定?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

qq745048485 2024-11-17 阅读:4

一、恶意讨薪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规定?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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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法律只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没有恶意讨薪罪,以恶意欠薪罪来追诉,立案标准是: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

(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

(3)拖欠的数额较大的;

(4)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要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或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3、犯罪客体要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法律主观:

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涉及数额为5000到10000的;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恶意欠薪罪是我国《刑法》中用来惩罚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用人单位以逃避、转移财产等手段,故意拖欠劳动者报酬或者拒绝支付劳动者报酬等行为,并且拖欠数额较大,在经过相关部门调节责令之后继续拖欠,拒绝支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情节、行为的恶劣程度来判决立罪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事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恶意欠薪罪可以搜集有关证据,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警立案处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2、数额较大,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定义还未明确规定,一般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来看,涉及数额为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经过政府机关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在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时,劳动者正确的做法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进行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