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下列履行方式:运输方式(例如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海洋运输等)、交货方式(例如直接交付、寄放到指定地点交货)、以及结算方式等(例如一次性结算、分期结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履约,汉语词汇,拼音lǚyuē,意思是履行约定的事;践约。
履约出自明《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郎诰》:"尔夫鸿冥遁迹,能偕隐以灌园。迨其鸿渐升阶,尚履约而秉杼。"清明履约,率礼无违。
承包、销售、服务等合同的履约情况一般包括,一方按期、按质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和义务,合同完成,另一方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兑现自己的承诺(如付款等)。
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期、按质完工作,合同没有完成,另一方根据合同规定拒绝兑现自己的承诺(如付款等)。
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不是一个单纯的动态概念,而是一种包含了动态和静态的综合概念。首先,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这是合同目的的起码要求。这种特定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比如支付价款、交付标的物、提供劳务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比如不以某种价格出售商品;其次,合同的履行要求达到实现债权之结果。因为合同关系存在的法律目的,就是使债权转变成物权或与物权具有相等价值的权利。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使合同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对合同义务的履行行为都是合同的履行,但是合同的履行可以分为完全履行和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就是指,当事人不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要求履行合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履行适用以下的原则:1、诚实信用原则,这是民法的王冠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诚信履约,尊重合同的约定。2、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如果不是因为双方的原因,导致情事发生重大变更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3、适当履行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约定的期限、质量和数额等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履行合同的义务。4、经济合理原则,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采取经济合理的方式,以最少的成本完成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