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最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全文包括总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换证、补证、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等共七章八十九条。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交通法律法规第139号令是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这个规定很长,是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管理系统.
《公安部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改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管理制度,优化机动车驾驶证考领程序,公安部决定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出修改。
实习期驾驶证只要不扣满12分,对机动车驾驶证没有任何影响,新驾驶证有一年的实习期,在实习期内的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被扣满12分,会延长实习期,处在实习期的驾驶员不允许独自上高速行驶。
法律分析:2016年1月29日颁发,2016年4月1日起实施。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条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2016年4月1日在全国实行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1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了《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该《决定》为公安部令第139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