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若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区分设立先后确定优先顺序:(1)先设立质权的,质权当然优先于抵押权(2)先设立抵押权的,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因为即使先基于抵押合同设立的抵押权,若未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后设立的质权的质权人,此时质权人也是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人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如果抵押权与质权并存,应区分设立来确定优先顺序:
(1)如果先设立质权,质权当然优先于抵押权;
(2)先设立抵押权的,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人的受偿。因为即使基于抵押合同先设立的抵押权未登记,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之后立即设立的质权人。此时质权人也先于未登记抵押权人清偿。
质权与抵押权都是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可以对抗物的所有人和第三人。质权人与抵押权人的债权届满未受清偿时,就标的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和抵押权的目的不在于对物的实际使用和收益,而在于对物的交换价值的取得。在此意义上,质权和抵押权都可以往外流为价值权。
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存在抵押品时,银行的放款的安全性将提高,但同时借款者的成本也会增加,正因为这样,借款者愿意向银行支付的利息也会较低,对银行来说其收益未必增加。
抵押当出现违约时,赋予贷款人依法没收特定的企业资产的权利,被广泛用来减少与借贷相关的激励问题(即在拖欠发生时使放款者可以获得特定资产)。抵押物,指提供担保的财产。抵押合同,指受益的债权人与抵押人之间所订立的,确认相互之间抵押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质权和抵押权的优先顺序是登记的抵押权先进行受偿。对于同一财产而言,同时设立了抵押权和质权的,如果抵押权已经办理了抵押法定登记,那么抵押权优先于质权,具体表现为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法律快车提醒,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质权与抵押权的比较
1.质权与抵押权都是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可以对抗物的所有人和第三人。质权人与抵押权人的债权届满未受清偿时,就标的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和抵押权的目的不在于对物的实际使用和收益,而在于对物的交换价值的取得。在此意义上,质权和抵押权都可以往外流为价值权。
2.设定质权与设定抵押权均须订立书面合同,动产质押合同以物移转给质权人占有为生效要件,质押担保以牺牲质物的使用价值为代价,权利质押合同分别以交付权利作证、出质登记、“记载”为生效要件。抵押合同的生效,不以占有抵押物为要件,而以登记为要件,抵押人可以继续使用抵押物。对法律规定可以不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当事人也不准备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质权的标的物与抵押权的标的物的范围不同。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动产质押形成的质权为典型质权。我国法律未规定不动产质押。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动产和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六条
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动产质权的标的是动产,由于动产容易被转移,如果不交付质权人,质权人很难控制,因此,为了保障动产质权的实现,物权法规定动产质权的设立以质押财产的交付为生效要件。
谁能最通俗的解释下抵押权,质权和置留权的区别?
抵押是债务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只有在其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主张这个权利,而且一些特殊的财产如房地产,厂房,林木,交通运输工具,装置等必须进行抵押登记;质押是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或权利证书,当债务人不履行是可以直接处分质物;留置是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它只能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只能存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修理合同这四种合同中。
抵押权和抵押权人的区别!!!(通俗点解释)抵押就是一种担保,以一定的财务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抵押权人简单的说,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抵押权简单的说,就是抵押权人所拥有的权利,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抵押权(将抵押物拍卖、折价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注意,抵押权优先一般的债权。
按你的举例,银行就是抵押权人,房子就是抵押物,如果你到期无法还款,银行可以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留置权、质权、抵押权怎么区别?最好通俗简明扼要一点简单来说吧
抵押是东西不转移的,你还可以用。质押是东西要转移给对方的,放在对方手里。比如你把手表抵押给A,手表其实还在你手上。你把手表质押给A,手表就在A手上了。
留置,比如你拿电视机去修理,结果你不给修理费,修理铺就可以留置你的电视机,类似于“扣下”。
抵押对应的就是抵押权,质押对应的就是质权,留置对应的就是留置权~
请通俗的解释一下什么是"质权"??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假如张三借了你1万,将其祖传古董花瓶给你做抵押,借款合同写明假如到期不还款,将花瓶折抵债务,那么你对该花瓶就有质权
求大神举例解释质权、抵押权、留置权!【举例】
一、抵押权
你向我借钱,我不放心,让你拿房子抵押,【你可以住在房子里】。到期你还不了钱,我让法院拍卖你房子,把钱拿回来。我是抵押权人。
【特征】不动产,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
二、质权
你向我借钱,我不放心,让你拿名画作抵押,【名画交给我保管】。到期你还不了钱,我让法院拍卖你名画,把钱拿回来。我是质押权人。
【特征】动产,转移物的占有
三、留置权
你找我,让我保管画,到期我让你给保管费,你不给。【我不给你画】。你还不了钱,我让法院拍卖你名画,把钱拿回来。我是留置人。
【特征】动产,我留置的东西必须是和你产生债权债务的东西。
【请采纳为满意回答,谢谢!】
用通俗的话解释一下,什么是最高额抵押权?你把东西抵押给对方,有个最高限制金额,你抵押的东西最高可以担保这个多钱的债权
质权,抵押权,留置权的区别,最举个案例说明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都是担保物权,是“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
1、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
甲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房,以所购房屋为抵押物设定抵押权,此时银行就是抵押权人,甲是抵押人,房子是抵押物。
2、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
甲向乙借款,约定用甲的手机作质押,甲向乙交付手机后,质权成立。
3、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甲在乙的汽车修理店修理汽车,修理好后甲不付款,则乙可以行使留置权,拒绝将汽车还给甲,此时乙是留置权人。
拓展资料:
担保物权除具有物权一切法律特征外,主要特征是:
①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②担保物权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即担保物的所有人是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权。
③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要保障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一定物权,从而具有物权的效力。债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包括所有人)的干涉,并享有追及权,担保物落在他人手中,债权人可以追随主张其权利。同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实行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取得优先受偿的权利,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参考连结:百度百科_担保物权
谁能用最通俗的语言帮我解释一下最高额抵押权的概念?你好
这里的解释是附带例子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大白话说,就是对于一段时间内,可能产生的债务,做一个最高限度的抵押,但是到底会有多少债务是不确定的,担保却是确定的,是为了保护将来债权的实现。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的债权额是不确定的。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
比如,张某以一处房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李某签订了一份担保将来可能发生的100万元债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2.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所谓一定期间,是指发生债权的期间,
比如,从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发生的债权,抵押人对这个期间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所谓连续发生的债权,是指实际发生的债权次数是不确定的,并且是接连发生的,比如,张某在1月份向李某借款20万元,3月份又借了30万元,5月份又借了40万元,6月份还了60万元,8月份又借了40万元,以此类推,张某在这一年之内借了还,还了借,只要借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张某抵押的房产对这一年之内发生的不超过100万元的借款的偿还作担保。
可见,最高额抵押以一次订立的抵押合同,进行一次抵押物登记就可以对一个时期内多次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既省时、省力、省钱,又可以加速资金流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关于权利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质押和抵押的最直接的区别就是是否交付,所以你的例子是抵押,因为没有交付。
简述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一个是不动产权,不占有抵押物,一个是动产权,占有质压物
法律分析: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