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刑法14岁犯法要坐牢吗?刑法规定14岁人犯罪

qq745048485 2024-11-19 阅读:3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根据革命和建设的需要,就制定了一系列单行刑法,如1950年的《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1951年的《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惩治反革命条例》《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1952年的《惩治贪污条例》等等。这些单行刑法在同反革命和贪污、贩运毒品、伪造国家货币、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作斗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在颁布实施单行刑法的同时,我国也开始了刑法典的起草工作。

中国新刑法14岁犯法要坐牢吗?刑法规定14岁人犯罪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刑法典最初的起草准备工作,是由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来进行的。自1950年至1954年9月,法制委员会写出两个稿本:一是1950年7月2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草案》(共12章157条,其中总则33条,分则124条);二是1954年9月30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指导原则草案(初稿)》(除序言外,共3章76条,其中第一章犯罪7条,第二章刑罚19条,第三章几类犯罪量刑的规定50条)。这两个稿本没有拿出来征求意见,也未进入立法程序。实际上,刑法典的正式起草工作,应是1954年宪法颁行之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于1954年10月组织起草班子开始的。这个班子于1957年6月28日写出第22稿,于1963年10月9日写出第33稿,随后因政治运动的冲击而未能公布。

新中国刑法的发展是同新中国的发展同步的。虽然说解放区也有刑法,但那时侯的刑法还比较零散,是局部性和地区性的,而且是处在战争环境,所以刑法是不成体系的。可以说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有刑法。建国至今,新中国刑法立法的发展大约分为三个阶段:第一,1949年10月到1979年6月;第二,1979年7月到1997年3月;第三,1997年3月至今。这三个阶段刑法立法有不同的特点。

1949年10月到1979年6月这一时期,新中国刑法立法有三个特点。

第一,这一时期中国没有刑法典,只有寥寥可数的单行刑法。这几部单行刑法是为了配合社会改革运动而颁布的。如195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她是为了配合镇压当时反革命运动而颁布的;195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它是为了配合“三反”、“五反”运动的;1952年的《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它是为了配合当时国民经济的恢复而颁布的。

第二,判刑事案件时,定罪、量刑主要不依据法律而是依靠政策,因为法律在当时不健全。

第三,对刑法典开始孕育、起草。主要过程是:1950、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法治委员会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指导原则草案》,试图为刑法典的起草奠基。但这两个文件在严格意义上不是立法,因为它们未进入立法议程,也没有比较公开和广泛地征集意见。真正把刑法典提上议事日程的是从1954年《宪法》颁布后开始的。1954年10月到1963年10月,中间由于开展政治运动只有断断续续的立法工作。到粉碎“四人帮”第三部宪法颁布后,从1978年开始搭班子搞刑法典,到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

三十年才出台第一步宪法,是道路曲折的原因。

和女朋友开一间房违法吗?

18岁以上就不算违法。

当然只要能证明双方的关系即可。双方自愿且没有金钱、购物上的交易是合法的。无论是恋人之间、还是其他关系的男女之间开房,只要是男女出于自愿,既不违法,也不犯罪。只是,有一方或双方已经结婚,又和他人开房的话,会受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也就是说,这种事,法律不予规范,仅仅属于道德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18岁以下是算违法的。

只要明知对方是未满18周岁的幼女,而和她开房的话,就属于犯罪行为,是要坐牢的。并且,不论是否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也不论幼女是否自愿,行为人是否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都是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也就是和未满18周岁的幼女开房,犯强奸罪,并且要从重处罚。

新中国成立后法律(婚姻制度)都是参照苏联法律并考虑国情制定的,并没有通奸罪这个罪名。我国在1979年的刑法中规定了通奸罪。但是在1997年新的刑法中废除了这个罪名,取代它的应该是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

其实,在现实中有太多的事情都是可以运用刑法现有法条的,不一定要每个罪都规定。

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通奸是一定犯罪行为。具体如下:

1、“破坏军婚罪”。即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同居的,则构成了“破坏军婚罪”。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强奸罪”。即和未满14岁的幼女通奸的,以强奸论处。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二款:“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重婚罪”。即自己已婚、或对方已婚、或双方均已婚,而自己和对方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同居、通奸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此种行为算作是事实婚姻,以重婚论。

参照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般情况下的通奸虽然不是犯罪行为,但是,这是不道德的行为。是受到社会所唾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