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企业法人、公司三者的关系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和公司;企业法人包括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
按中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可以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一、营利法人。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二、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三、特别法人。《民法总则》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企业法人包括以下类型: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公司制企业;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六、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
扩展资料: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三、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
百度百科-企业法人
法人在一个公司当法人,在另外一家公司当股东算是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是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联系的各企业视为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条件
1、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
3、企业与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
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
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由另一企业所控制
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庭、亲属关系
扩展资料:
一、关联企业责任
1、利益补偿规则
从属公司少数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控制公司操纵从属公司而受到损害时,从属公司享有利益实偿请求权
2、法人人格的否认
控制公司长期滥竽充数用从属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和责任有限原则,进行规避偿债义务或其他有违法律道德的行为时,法院可依职权否认上述原则,令控制公司对其从属公司的债务或行为承担责任
3、实质合并规则
这是由美国法官在审理关联公司破产案件时采取的一种救济措施。当关联公司中的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同时破产时,将破产的各成员公司的财产和债务合并,依债权比例分配于所有债权人
4、抵销禁止规则
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享有债权时,禁止按照一般民法和破产法规则主张抵销
5、债权居次规则
为了保障从属公司债权人的正当利益免受控制公司的不法侵害,在从属公司的清算、和解或重整等程序中,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某些债权均应次于从属公司的其他债权受清偿
二、关联企业的计税
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3、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联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联公司
同一个法人有两家公司,不一定是关联企业。
总公司与子公司、或者控股公司与被控股公司这类企业属于关联企业,即两个企业之间有隶属关系。而一个法人开有两家公司,但这两家公司彼此独立经营,且没有上述关系(彼此投资或控股关系),那么,就不属于关联企业。
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联系的各企业互为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在法律上可表现为由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构成。
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有以下几点:
1、该企业的母公司;
2、该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关联交易风险是指企业在关联交易控制过程中,由于关联方界定不准确、关联交易定价不合理以及关联交易活动中断等原因导致的各种风险。关联交易不一定违法。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关联交易是违法的。
同一个法人有两家公司,去投标,算投标联合体。母公司只是分公司的控股公司,这是两个互相独立存在的公司。所谓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
同一个法人两家公司,一家倒闭,另一家不用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虽然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同,一家公司倒闭,作为倒闭公司的债权人,不能要求另一家公司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问题一:持股25%的股东是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1、关联方涉及两方或多方,任何单独的个体不能构成关联方关系。例如,一个企业不能构成关联方关系;
2、关联方以各方之间的影响为前提,这种影响包括控制或被控制、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被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之间。即建立控制、共同控制和施加重大影响是关联方存在的主要特征。
3、关联方的存在可能会影响交易的公允性,在存在关联方关系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可能不是建立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因为关联方之间交易时,不存在竞争性的、自由市场交易的条件,而且交易双方的关系常常以一种微妙的方式影响交易。在某种情况下,关联方之间通过虚假交易可以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即使关联方交易是在公平交易基础上进行的,重要关联方交易的披露也是有用的,因为它提供了未来可能再发生,而且很可能以不同形式发生的交易类型的信息。
问题二:一个人是两个公司的股东两方是否为关联方这要看这个股东的控股情况,关于关联关系你可以看下如下所述: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对关联交易的限制规定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条)。
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25条)。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9〕2号)中很明确:
第九条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
(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四)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五)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六)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七)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八)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问题三:参股股东的子公司是关联方吗是的
问题四:公司股东的企业是关联企业吗不能一概而论,要看该股东在两个偿司所占股份比重而定。一般以25%为标准: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如果你说的是全资的,那就肯定是了
问题五:法人股东的母公司是关联方么法人股东的母公司是关联方。
股东是公司的情况下,该法人股东的母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这些都是关联方。
要核查是否有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
所以法人股东的母公司是关联方。
问题六: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属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不一定属于关联方交易,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企业关联方的定义: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他们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他们之间也存在关联方关系。
综上所述,如果该股东对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等情况,则该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否则构成关联交易。
问题七:非股东董事是否属于公司关联方如果是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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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八:少数股东母公司的子公司是不是关联方第四条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两公司不是关联方
问题九:关于日常性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股东为关联方的,需要回避吗 A与B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应分开讨论是否需要上各自的股东会,即A购买C持有F99%的股权是否需要上A的股东大会,B购买D持有F1%的股权是够需要上B的股东大会(此处的交易金额为实际的股权支付价格)。以下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标准: 1、上股东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应当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上董事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3、总经理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由总经理决定后方可实施。
问题十:股东是不是关联方?股东就是最大的老板,是最大的上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