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及项目与业主方的关系的不同,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差异,很难说主要在项目哪个阶段进行,或者说每个阶段都会有,只是着重点不同而已。
1、业主自行实施整个项目
这种关系基本上可以说没有什么重点的差异,都是重点,只不过每个阶段的重点内容存在不同而已;
2、业主在完成项目设计后外包项目
这种关系中,业主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是设计完成、确定外包方前,需要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实施;而在确定外包方后,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转入对外包方实施工作的管理,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等;
3、业主整个项目外包,自己基本不处理项目事务
这种关系中,业主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是确定外包方。在确定外包方后,除开始时可能需要带外包方开始项目外,业主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项目管理工作,主要也就是了解项目进度。
所以不同项目关系中,业主的项目管理工作在每个阶段都会存在,但不同项目背景下业主方项目管理工作的侧重点不同。
在建设工程中,拥有建设权的一方为业主方,由业主方委托进行施工设计的一方为设计方,从业主手中承包工程业务的一方为承包方,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施工方。
对于业主方来说,安全是最重要的,要做好安全管理;业主是整个项目的运营主体,也是投资主体,控制整个项目的投资显得理所当然;
一般在进行项目建设时都会委托监理来帮助我们把控质量,但这并不意味业主就不抓质量,质量控制也是业主方工作中的一部分;
承包方和发包方是相对的。例如;甲方有一个项目需要找一个承包单位(也就是乙方)来做。甲方就得把这个项目发包给乙方,甲方称之为“发包方”,乙方承包该项目,则称之为“承包方”;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在工程实践中,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也涉及设计阶段。
扩展资料:
施工总承包方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的执行和组织的总的责任,它的主要管理任务如下:
1、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总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和施工的组织等;
2、控制施工的成本(这是施工总承包方内部的管理任务);
3、施工总承包方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者和总组织者,它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以外,还负责组织和指挥它自行分包的分包施工单位和业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并为分包施工单位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4、负责施工资源的供应组织;
5、代表施工方与业主方、设计方、工程监理方等外部单位进行必要的联系和协调等,分包施工方承担合同所规定的分包施工任务,以及相应的项目管理任务,若采用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分包方必须接受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工作指令,服从其总体的项目管理。
按照合同进行进度、质量、投资的控制,即合同管理是工作重点;项目由多方参与,不论是业主方、设计方、承包方还是施工方,都要做好各方的组织和协调才能让项目有序进行。
施工方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总称谓,它可能是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分包施工方、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施工任务执行方或仅仅提供施工劳务的参与方。当施工方担任的角色不同,其项目管理的任务和工作重点也会有差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包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方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施工阶段业主如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业主根据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规定对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委托监理单位来实施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能,依据工程项目各类合同的约定,督促工程项目参与各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进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
工程业主既是工程项目的所有者,又是工程项目的决策者和工程项目实施的主持者,它对工程项目管理集中反映各投资方对工程项目的利益要求,即实现投资者的投资目标和期望,努力控制项目投资在可接受范围内,保证工程项目功能和质量达到设计标准。业主还是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的中心,业主与工程项目之间利害关系是其它参与者所不能比拟的,它对项目管理的成败负有全面责任。
1.规范自身行为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业主对工程管理习惯于一家说了算,合同意识差,随意大。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业主经常以自我为中心,无视行业规范的要求,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将投资风险全盘转嫁给他人,对工程量计量与单价随意“打拆”。业主的这些行为,使得监理单位无法顺利开展工作,承建单位步入进退两难境地,导致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工程效益明显下降,无法实现工程预期目标。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各个领域与多个专业,业主又由于自身时间、精力和专业等方面的限制,不可能将全部管理工作由自己来完成。因此,业主应通过委托协议和合同,把工程项目的任务和管理职责以及各项风险分解到项目实施单位,自己进行总体协调和控制,保证项目如期按质建成,并尽可能节省投资;授权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和经验为项目服务,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间接管理施工单位,为工程项目提供施工条件,按程序及时支付工程款,保障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对工程监理的管理
业主对工程监理的管理主要是选择好的监理单位,再依据《建设工程监理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审核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审查项目监理规划,检查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监理单位的选择。业主可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委托的方式选定监理单位,重点从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各类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数量,考察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技能、实践经验,是否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监理同类工程的经历,了解监理单位的社会信誉和监理业绩等方面选择监理单位。好的监理单位,将对工程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的审核。业主应考核总监理工程师的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审查其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审核监理单位是否按工程特点、项目的总体目标及要求设置监理机构,了解监理人员的专业结构、技术职务和职称结构是否合理,监理机构能否根据工程建设强度、复杂程度、业务水平、职能分工等配置人员数量。完善的监理机构及人员配置才能较好地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规划的审查。业主重点审查项目总体目标是否与合同目标一致,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控制措施是否得当,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组织协调方式、方法和内容是否齐全,监理工作流程是否合理。监理规划是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业主确定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
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业主检查项目监理对工程实际进度的控制是否在进度目标范围内,工程质量控制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工程投资控制是否在满足进度和质量前提下,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业主督促监理单位履行合同,就是为了实现投资者的投资目标和期望。
3.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业主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能主要是委托监理单位来实施,业主为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条件,对施工单位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施工条件的提供。业主为施工单位提供“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向施工单位交待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协调各方之间关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督促检查合同执行情况,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款项,处理好工程项目中出现的新问题和矛盾冲突,为施工单位创造良好施工环境。
日常工作的管理。业主已将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工作委托监理单位实施。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日常工作不在委托范围,业主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制度,编制相应的技术措施,监督施工单位遵守政府有关对施工场地、施工噪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情况。把日常管理工作当作施工阶级的管理理论看待,实现工程项目效益。
4.结束语
在实行建设监理工程项目中,业主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积极创造施工的基本条件和外部环境工作方面,依据工程项目各类合同的规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督促工程项目参与各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进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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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主要职责
1、与项目管理企业签订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并明确授权。
2、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合同。
3、报批和审查有关文件。
4、筹措项目资金,支付项目管理费用和工程([wiki]设备[/wiki])价款等费用。
5、监督项目实施和组织项目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