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条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条件最新版)

qq745048485 2024-11-20 阅读:1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条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条件最新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文件、审批、方面:

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

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配合);

4)三材指标或实物已经落实;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

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施工资金准备完善;

2、工作场地、设施方面:

1)临时设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已基本完成;

2)塔吊、模板、钢筋加工机器等设备基本上已备齐;

3)工程定位测量已具备条件;

4)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艺设备等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临时设施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施工机械经过检修能保证正常运转;劳动力已调集能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消防设备已经备齐等。

扩展资料:

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告知三个阶段。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市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表格及表中所填内容必须填全,注明工程编码(工程编码在单体回执单上),标注手机部分必须填写移动或联通的电话号码);

2、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工程项目趸交)给工程项目上的保险;

3、工程项目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3项请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

4、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专职安全员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登记表中施工单位名称相同);

5、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两份。(必需加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监管处红章);

6、《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必须加盖甲方红章。(装修工程不用提交此项);

7、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需加盖甲方红章)或直接发包单复印件(复印件必需加盖甲方红章);

8、甲乙双方盖章的施工合同复印件或乙方承认自己施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必需加盖甲乙双方红章);

9、提供单体回执单的复印件一份。

合同备案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告知三个阶段。办理此项业务,需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签订备案:中标通知书发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所需材料:

(1)**市建设工程合同签定备案登记表;

(2)全部合同正副文本;

(3)中标通知书;

合同变更、终止或解除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就合同变更、终止、解除达成协议,或者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完毕。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所需材料:

(1)**市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变更、解除)备案登记表;

(2)合同变更协议、合同解除协议;

(3)合同终止备案应提交《**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工程款结算情况协议书。

定义

(1)总体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

虽有以上规定,并不妨碍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

(2)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单,其内容包括:施工地段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动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进场等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

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开工。

(3)中间开工报告:长时间因故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开工报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开工报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施工

开工具备的八个条件

开工具备的八个条件,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文件、审批、方面:施工图经过审核,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进行会审、交底等等,开工具备的八个条件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开工具备的八个条件1

国家新开工项目“八项必要条件”指国家为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明确规定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八项条件。

一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二是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三是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四是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五是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六是已经按照规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七是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并采取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八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开工具备的八个条件2

建设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正式列入本地、市基本建设施工计划(含商品房生产计划、。

(二、已领取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地址通知书;建设单位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征地协议书、公证书、土地使用证、拆迁等有关手续已经办妥。建设用地实现了“三通一平”,工程放线定位已经城市规划部门审定。

(三、建设工程所需外部市政、公用设施条件等已具体落实。

(四、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材料、设备已经落实。

(五、施工合同已正式签定,施工单位已落实。

(六、有持证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已取得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七、工程质量监督已委托。

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

招标投标不规范

首先,承包、发包双方都有违背招标程序的行为。部分发包方在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弄虚作假,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采邀请招标的办法,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有些施工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招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活动。

合同签订不平等

发包方在签订合同同时,常要求承包方接受苛刻的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专家认为,中国的建设工程市场属于典型的卖方市场,这不但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点有关,而且是市场竞争的产物。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来提高建设工程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建设工程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开工具备的八个条件3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

1、文件、审批、方面:

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

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配合、;

4、三材指标或实物已经落实;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

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施工资金准备完善;

2、工作场地、设施方面:

1、临时设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已基本完成;

2、塔吊、模板、钢筋加工机器等设备基本上已备齐;

3、工程定位测量已具备条件;

4、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艺设备等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临时设施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施工机械经过检修能保证正常运转;劳动力已调集能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消防设备已经备齐等。

【答案】:A,B,C,D

本题考查重点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一般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1.8条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②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③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④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

(1)工程建设文件。

(2)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有关建设工程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