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20修订)
颁布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颁布日期:2020/12/26
实施日期:2021/1/1
实施目的: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颁布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颁布日期:2020/12/26
实施日期:2021/3/1
实施目的: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
颁布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颁布日期:2020/12/26
实施日期:2021/6/1实施目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法律修改或废止
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颁布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颁布日期:2020/12/26
实施日期:2020/12/26
实施目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等方面的作用。
0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颁布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颁布日期:2020/12/26
实施日期:2021/1/1
实施目的: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颁布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颁布日期:2020/12/26
实施日期:2021/3/1
实施目的: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
行政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
颁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颁布日期:2020/12/7
实施日期:2020/12/7
实施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行政规范性文件
0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颁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颁布日期:2020/12/7
实施日期:2020/12/7
实施目的:为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
0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颁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颁布日期:2020/12/7
实施日期:2020/12/7
实施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0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第三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颁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颁布日期:2020/12/9
实施日期:2020/12/9
实施目的: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更好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对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新动能支撑保就业保市场主体。
0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颁布日期:2020/12/14
实施日期:2020/12/14
实施目的:落实统一实行交通运输执法要求、明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日期:2020/12/8
实施日期:2021/1/1
实施目的:为正确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司法性文件
01
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28条贯彻落实意见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
颁布日期:2020/12/1
实施日期:2020/12/1
0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4部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颁布日期:2020/12/18
实施日期:2020/12/18
实施目的:为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部门规章
01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20年)
颁布机构:司法部
颁布日期:2020/12/1
实施日期:2021/1/1
实施目的:为规范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审查核查、审核认定、证书颁发、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02
教育培训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
颁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颁布日期:2020/12/3
实施日期:2020/12/3
03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颁布机构:财政部
颁布日期:2020/12/3
实施日期:2021/1/1
实施目的:为了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04
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
颁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颁布日期:2020/12/4
实施日期:2020/12/4
05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颁布机构:银保监会
颁布日期:2020/12/7
实施日期:2021/1/1
实施目的: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
06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颁布日期:2020/12/11
实施日期:2021/3/1
实施目的:为了加强生物制品监督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行为,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
07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颁布机构:生态环境部
颁布日期:2020/12/15
实施日期:2021/2/1
实施目的:为加强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
08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
颁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颁布日期:2020/12/18
实施日期:2021/3/1
实施目的:为了规范网络招聘服务,促进网络招聘服务业态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就业和人力资源流动配置。
09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
颁布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颁布日期:2020/12/19
实施日期:2021/1/18
实施目的:为了适应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需要,在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同时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10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颁布机构: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2020/12/21
实施日期:2020/12/2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颁布机构: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2020/12/21
实施日期:2021/3/1
实施目的:为了规范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颁布机构: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2020/12/22
实施日期:2021/2/1
实施目的:为了规范海关行政许可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法律主观:
《民法典》颁布后被废止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外商投资法共分6章,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42条。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第三条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法律分析:2021年颁布的新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
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国内政的,我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决定将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制定、决定、实施本法第三条规定的歧视性限制措施的个人、组织列入反制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一条为了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在海南岛全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应当体现中国特色,借鉴国际经验,围绕海南战略定位,发挥海南优势,推进改革创新,加强风险防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
第四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
第三条军人肩负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
第四条军人是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业特点、担负职责使命和所做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责任,全体公民都应当依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服务军队战斗力建设为根本目的,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物质保障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保障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