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一定要首套房吗
必须是首套房。
必须拥有住房,纳税人本人或者其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在中国境内为自己或者配偶购买房屋。并且贷款购买的房子必须是第一套房子。
贷款还是要还的,抵押仍然在贷款利息实际发生的年份。扣除期限有限制,个人所得税抵押扣除的最长扣除期限不得超过240个月,即20年。
和房租不能共存,如果想用房贷抵扣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房贷利息费用不能和房租同时抵扣。也就是说,如果你想用房贷抵扣个税,就不能再和房租同时抵扣个税了,您只能选择两者之一。
【拓展资料】
一、个税房贷抵扣夫妻双方都可以吗?
个税房贷抵扣是可以夫妻双方都行的,并且不管是婚前买房还在还贷中,或者是婚后买房还在还贷中都能抵扣。不过需要确定两点,一个是否满足个税房贷抵扣条件,一个是要确定个税房贷抵扣比例。
二、个税房贷抵扣条件:
分为对纳税人的要求和对房屋的要求。
其中纳税人的要求是需要达到月薪5000或者年收入6万的门槛,否则要是纳税人根本不需要交税,则个税抵扣肯定是没用的。或者是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收入达标,则只能由这一方进行申报。
对房屋的要求是,该套房正在还贷中,并且是享受了首套房贷利率的房子。像要是贷款买了二套房,两套房都在还贷,则只能对首套房进行申报,否则填写的是二套房信息不行的。
三、个税房贷抵扣比例:
有两种比例,一种是100%抵扣,一种是各扣50%。即夫妻可以由一方单独抵扣100%,另一方不抵扣;或者是夫妻双方对半分,每方分别抵扣50%。不过不管比例如何,每个月的定额标准只有1000元,并且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四、个税房贷抵扣标准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中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必须是首套房吗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必须是首套房,《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方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个税专项扣除除了房贷之外,还有其他的项目。
1、子女教育: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租金:(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必须是首套房吗必须是首套房,国家规定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必须得是首套房。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且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使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则可以享受到减免。
拓展资料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按贷款款项来源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住房贷款的利率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不同银行的贷款利率略有上浮。
还款方式
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将本金每月等额偿还,然后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利息,所以初期由于本金较多,从而使还款额在初期较多,而在随后的时间每月递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由于在初期偿还较大款项而减少利息的支出,比较适合还款能力较强的家庭。
等额本息还款法也叫月均法,本金归还速度较慢,还款压力较轻,代价是支付的总利息较多,与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对比,总利息差额在中短期(1-5年)的期限不会十分明显,在长期限内(20-30年),总利息差额才明显。无论等额本金还款是等额本息还款,每期的利息计算方法是一致的,等于剩余本金乘以月利率。
选择什么还款方式,要看个人还款能力,不可贪图支付总利息少就选等本金还款法,实际操作中,不少人还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
必须是首套房,国家规定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必须得是首套房。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且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使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则可以享受到减免。
拓展资料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按贷款款项来源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住房贷款的利率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不同银行的贷款利率略有上浮。
还款方式
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将本金每月等额偿还,然后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利息,所以初期由于本金较多,从而使还款额在初期较多,而在随后的时间每月递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由于在初期偿还较大款项而减少利息的支出,比较适合还款能力较强的家庭。
等额本息还款法也叫月均法,本金归还速度较慢,还款压力较轻,代价是支付的总利息较多,与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对比,总利息差额在中短期(1-5年)的期限不会十分明显,在长期限内(20-30年),总利息差额才明显。无论等额本金还款是等额本息还款,每期的利息计算方法是一致的,等于剩余本金乘以月利率。
选择什么还款方式,要看个人还款能力,不可贪图支付总利息少就选等本金还款法,实际操作中,不少人还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
个税扣除房贷必须是首套房。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拓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来源:祥顺财税俱乐部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这是您在祥顺财税俱乐阅读的第13,283篇
作者简介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享受扣除的方式为:
1)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1: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注2: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于2019年1月16日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中第52个和第57个问答很好地说明了如何理解“首套住房贷款”和“只能享受一次扣除”两个问题。
(1)问: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时,银行仍旧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问: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案例1】婚前一方发生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张明和袁丽于2018年10月结婚,在两人结婚之前,袁丽在上海购买了一套住房,每月发生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5000元,张明未曾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银行贷款购房,结婚后,两人一直住在张明所购的别墅内。
解析:
袁丽在上海购买了一套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情形,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
可以选择由袁丽本人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其配偶张明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