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后,公司扣钱的数额超过员工工资当月20%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部门举报。根据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损失赔偿部分。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罚款”是种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具“罚款权”。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恶意罚款的行为,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或者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权”。单位应依法完善自己的管理制度,如果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出现考勤不达标、违纪等情况,可依据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经济方面的扣减。但扣减款项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扣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公司乱罚款的解决办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劳动者可以向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3、劳动者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劳动者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就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是当事人确认未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扣除的工资超过当事人月工资的20%的,属于用人单位乱扣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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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分析:1、法律没有赋予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用人单位没有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2、员工因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数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总额的20%。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律师解答
当月工资的20%。
律师解析
罚款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即使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在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赔偿的时候,每月的扣除数额不能超过工资的20%。
如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造成损失的,则即使存在犯错违规,公司也是不可以罚款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主观: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后,公司扣钱的数额超过员工工资当月20%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部门举报。根据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损失赔偿部分。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客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