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现金、袜子、内裤、内衣等衣物都可以,但是吃的东西,包括烟都是不能送的。平时送东西要遵照“接济单”上的具体要求。送衣物注意不要有绳子、皮带、金属拉链、纽扣,最好衣服不要有夹层(看守所为防止夹带物件,夹层衣服会被剪开检查)各地的规定都不同,具体可以看监狱的要求。
到了看守所后,监管单位是会免费发被褥牙膏牙刷给在押人员的。不过之后再发日用品,就需要等一段时间了。在这段时间内,在押人员用完了日用品,则需要自费到所里的小卖铺买。
看守所会定期向外面采购一些物品,包括生活用品和零食,虽然种类没有外面齐全,但基本上能满足日常需求。在押人员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直接在监内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有的看守所条件好,在监内的饭堂或者小卖部里还有其他菜,在押人员也可以去买这些饭菜来改善伙食。
需要注意的是,在看守所里是有月消费额度限制的,一般不能超过500元。
看守所可以带一些日用品,衣服,学习书刊等,最重要的是现金。一般看守所包括香烟,食物都是不允许带进去的。比较尖锐的,有攻击性的直接拒绝。各地的规定都不同,具体可以看监狱的要求。所有东西都要经过检查和同意的。但是:1、一般看守所都不让送鞋,但拖鞋除外。2、裤子不要有系腰的带子。3、短裤一般要四角的,不要三角的。4、衣服不要有金属钉扣、装饰扣、金属拉链和绳带。5、不要送食品和香烟(有特殊情况除外)。6、若被羁押人是外地的,还可以汇款方式一次性汇不超过6个月的现金。当然,若有特殊情况或是有其他关系的,可以超过6个月的限额。
第一、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也属于探监的一种。
第二、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各不相同的。
一般情况下应该出示以下证件: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第三、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的,一般来说是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而且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你可以查一下电话号码,问一下探视时间,和他的直系亲属一起去。
第四、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法律分析】:进看守所需要带的生活用品:1、衣服,被子等;2、是最基础的日用品,比如草纸什么的,部分监狱是允许带的,但是要经过重重的审查;3、健康向上的书籍;读书能够陶冶人的心情及职业教育教材,供其在狱中学习,出来后也能找到不错的工作。也可以送点零花钱;具体可以看监狱的管理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四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二)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四)侮辱罪犯的人格;(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六)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七)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九)其他违法行为。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第十八条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
看守所能送衣服。
如果需要送衣服的话,是有以下要求需要注意:
1、禁止任何金属的东西,如皮带头、拉链、扣子等;
2、禁止任何带状、条状的东西。如皮带;
3、最合适的衣服就是毛衣、套进去的运动服(不能有松紧带)、棉质内衣等柔软的东西;
4、鞋子不需要送,鞋子有统一配发(或之前遗留)的,袜子可以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对人犯的财物要指定专人妥为保管,存放专用库房。除不可抗力外,代管的财物如有损坏、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易保存的物品,应当交由人犯家属领回或者由办案机关酌情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