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档案存放收费吗
1、个人档案存放不收费。毕业生如果选择将档案寄存到人才中心,是不需要托管费的,而且也不需要办理后续的续费业务。所以毕业生们是完全不用担心收费贵的问题。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人社局不接收个人档案怎么办
1、找学校的毕业生管理办公室的考试咨询下,看相关老师是否愿意以学校的名义公对公的将档案寄送到人才中心;
2、可以找档案服务的机构办理存档手续。
不收费。
档案费取消了,对此,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档案费取消了,但每年或仍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人事代理服务费。
某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大家在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寄存档案时,所缴纳的费用一般为110元,而这110元则包含两部分,一部分为每年60块钱的委托保存人事关系、档案的费用,而另一部分为每年50元钱的人事代理综合服务费。“按照规定,免除的只是档案管理费,而人事代理的其他服务属于额外外包服务,没有减免,今后仍要正常收费”。
扩展资料档案来源于文件。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这里的“文件”是指广义文件,即一切由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种材料。档案和文件是同一事物在不同价值阶段的不同形态,两者具有同源性和阶段性的共性,也具有实效、功用、离合等个性差异。从文件到档案是一个批判继承的辩证运动过程。
从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来说,两者完全相同的,但从时效、价值和系统性上来说,档案是对文件的不断扬弃。首先是时效性批判,档案是已经办理完毕的文件;
其次是价值评判,档案是办理完毕的文件中具有保存价值的部分;最后是系统性批判,档案是把分散状态的文件按一定逻辑规律整理而成的信息单元。因此,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文件的归宿;文件是档案的基础,档案是文件的精华;文件是档案的素材,档案是文件的组合。
参考资料来源:映象新闻-档案费将取消河南多地停收人事代理服务费可自由选择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可知,档案在人才市场是不用交钱的,也就是免费。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扩展资料:
《通知》强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通知》指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7个方面内容。
《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通知》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必备材料。
《通知》强调,要严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纪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涂改流动人员档案,严禁在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方面弄虚作假,严禁为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新建、重建档案,不得无故推诿拒收档案,不得出具虚假证明,不得擅自向外公布或泄露流动人员档案内容。
对违反规定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肃查处。
此外,《通知》还对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管理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参考资料:取消“档案保管费”-中央人民政府
1、人才市场档案存放的费用为每年240元。如果第一年存放的时候是档案和户口一起存放,首年是340元,次年后是每年240元。
2、各级国家档案馆应当对所保管的档案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一)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保管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的必要设施。
(三)根据档案的不同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
(四)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适当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