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有抵押?二手房有抵押的房子能不能买

qq745048485 2024-11-21 阅读:2

有抵押的二手房最好不要买,购买抵押的二手房也存在一些风险,不过完成解押之后就可以进行交易了。

二手房有抵押?二手房有抵押的房子能不能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购买抵押房存在的风险

1、如果卖家债务人没有通知抵押权人或者购房者,转让行为无效。

2、存在多重抵押。

3、退房难。如果发现了购买的房屋是抵押房,想要解除关系,并不容易或许要求支付违约金。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抵押人一旦要将已经抵押的房屋卖出,并需通知债权人和买家,待双方同意或了解情况后才可进行买卖交割。

1、与中介公司到房管局查询记录,了解产权是否明晰;

2、在签订合同之前,确定谁应该负责支付抵押贷款。如果业主自己还款,而且产权清晰,可算是一笔大胆的交易;如果还款需要客户的首付,决定权在您手中。一般在产权清楚的情况下是可以的。但在最后还款时,应再次核对账本,重新还款;

3、最后,建议协议双方可以共同支付或者双方可以向第三方借钱赎楼,但借钱赎楼是有费用的,需要协商;

对于二级行房贷,建议您这样处理(不建议购买二级房贷,有一定风险):

1.与中介公司核对登记册,看产权是否明确。如果被查封或多次抵押,请勿购买;

2、签订合同前,直接确认要求业主自行解决问题或让业主借钱赎楼。问题解决后才能支付押金。可以先签合同。

3、在业主办理的还款期内,双方均可办理客户的贷款。如一次性付款,首付的一半以转账方式支付,货到后付清全部货款。

拓展资料

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通过一定的合同,合法取得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和质押权,为保证贷款安全而提供的一种贷款。这种贷款实际上是债务人(抵押人)将财产所有权合法转让给债权人(抵押权人)以获得贷款的一种贷款。在此期间,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债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这种贷款可以降低债权人的贷款风险,为债权人收回贷款提供最有效的保证。抵押贷款用于住房信贷是基于银行经营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能力。由于本次房贷的借款人多为居民个人,银行无法了解借款人的资金实力和信誉,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风险,按揭贷款为债权人收回贷款提供了有效保障在贷款风险较高的情况下。因此,大多数银行在向居民个人提供的住房贷款中使用抵押贷款。

在二手房安交易过程中,比如容易出现各种纠纷和问题,很多购房者会发现说购买的二手房有抵押。那么二手房有抵押是什么意思呢?

1、一般二手房有抵押指的是二手房处于抵押状态。如今房价很高,不少人会向银行贷款购买住宅,贷款期限一般是20-30年。有些业主会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将房子出售。因此会出现二手房有抵押的情况。我们想要了解二手房是否有抵押,我们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查询。

2、购买处于抵押状态的二手房,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有些卖家会要求买家支付大额的首付款用来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但是购房者的首付款可能会被挪用等等。购买这类住宅,我们可以签订正规的二手房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注明垫资借款情况,并设立相应的违约责任。

3、除此之外,购买处于抵押状态的二手房时,我们最好和卖家一起到银行办理解押手续,防止卖家出现违约的行为。二手房只有解除抵押手续,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卖家如果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办理解押手续,或者是卖家隐瞒了房屋抵押的事实,那么买家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

小编总结:关于二手房有抵押什么意思,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大家能够对此有所了解。如今二手房有抵押是比较常见的,大家一定要在购房前,查清楚房子产权的相关信息。

不可以,以南京市为例。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不得进行交易:

(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二)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三)权属有争议的;

(四)已批准实施拆迁的;

(五)未经国资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

(六)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扩展资料: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已部分预售的在建商品房的,应当书面告知预购人,预购人在被告知后30日内,有权解除合同。

预购人未按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在建商品房的受让人继续履行商品房销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受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后需销售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领取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第二十条预售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出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并于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市、县房管机关申请合同备案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