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济南房产证办证有以下地点:
1、济南房产证可以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发证窗口领取;
2、经七路8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经七路88号;
3、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站前街9号;
4、历下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历下区历山路152号;
5、市中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等。
房产证属于不同产,所以只需要找到相应的不动产服务大厅就可以办理。
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办房产证在不动产交易中心。需要双方都到场才能办理。需要的资料去咨询一下交易中心,或者售楼处,提前准备好资料,准备好费用。
一、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办理房产证只能去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的,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或开发商或本人亲自去办理。
二、买房人应缴纳费用一般有以下:
1、契税:房款的3%(面积在144平米以下的需要缴纳1.5%,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三、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