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和投诉?举报和投诉有什么区别

qq745048485 2024-11-23 阅读:1

1、概念不同:

举报和投诉?举报和投诉有什么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投诉是指消费者购物或接受服务,与企业发生争议后,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工商等行政部门反映自己权益遭受侵害的事实,请求协助解决争议的行为。

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工商等行政部门反映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举报既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

2、提出者不同:

投诉人是认为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消费者;而举报人是发现违法行为的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这种违法行为未必对其自身权益造成了直接侵害。

3、处理依据不同:

投诉的处理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等;举报的处理依据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扩展资料:

广大劳动者举报投诉应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区分举报和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举报制度和投诉制度。劳动者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自身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通过快速有效方式进行举报

劳动者举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时,可以通过快速有效的方式,如可以拨打本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http://s.yingle.com等便捷的方式进行举报。

3、举报时应尽量提供详实信息

劳动者在举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时,应明确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及违法具体行为。为更有效地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者在举报时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同时也可以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举报人联系。

4、劳动者应及时维权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因此,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以防超过维权时效。

5、劳动者应注意收集证据材料

劳动者在工作时应注意保存好用人单位的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相关工作凭证,以便举报投诉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供,或在申请仲裁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举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投诉

法律分析:投诉和举报的区别在于:一是提出主体不同:消费投诉的主体是消费者本人,且主要是自然人,举报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是内容不同:投诉主要反映自身权益遭受到侵害和损害的事实,举报的内容可以是与自身权益没有任何关系的违法事实;三是提出方式不同:消费投诉要求实名,举报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四是处理方式不同:行政机关对投诉的处理方式是“调解”,调解不具有强制力,需双方自愿;举报的处理方式是对违法行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不受当事人的意志的影响;五是涉及的权利性质不同:投诉涉及的是民事权利,因此投诉人可以撤回;举报涉及的是国家公权力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一旦举报不能撤回。

投诉和诉讼一样,都是民事法律关系,具体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投诉可以举报也可以不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所指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举报和投诉的区分标准

工作中经常遇到申请人将“投诉”和“举报”相混淆,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经营者退还费用并赔偿损失,甚至部分执法人员也存在模糊认识,简单的以申请书名称作为区分投诉和举报的标准,以致造成工作上的失误。

判断申请事项属于投诉还是举报的关键不在于申请书的名称,而在于申请的内容是否因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提出。

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二者具体有什么区别。

【名词概念不同】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

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申请主体不同】

投诉人是认为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消费者。通常实名投诉,有具体联系方式。

举报人是发现违法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自身权益是否遭受侵害、是否属于消费者无关,可匿名举报。

【处理方式不同】

投诉的处理方式是“调解”。调解行为不具有行政强制力,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终止调解,建议投诉人通过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

举报的处理方式是“查处”。查处行为具有行政强制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举报内容对案源线索进行核查,并最终通过法定调查程序依法作出给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成立,予以结案、移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

【处理时限不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终止调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终止调解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调解中发现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特殊情况下,核查时限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举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对举报人实行奖励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告知或者奖励。

【撤销权限不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鼓励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平等协商,自行和解。投诉人与被投诉人自行和解后不想投诉的,可以撤回投诉。

举报人举报后又要求撤回举报的,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举报人所提供的案源线索调查核实后,如果被举报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仍然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救济途径不同】

投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对投诉事项进行处理。如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势必对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形成利害关系,故投诉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举报人发现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非出于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结果不会对其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虽然举报人享有举报权和获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但法律并未明确赋予举报人质疑举报处理结果,从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概念不同

信访:政府针对群众反应问题设立的专门机构,群众反映问题后信访办把问题转到相关职能部门去解决。

投诉:直接到事件的行政主管部门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一般情况是上级部门设立信访办,解决下面反馈上来的问题。

2、针对问题不同:

信访:主要是解决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

投诉:主要解决民法涉及的问题,如消费等。

3、含义不同

信访: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等多种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问题。

投诉是指:权益被侵害者本人对涉案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实,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主张自身权利。投诉人,即为权益被侵害者本人。

4、法律依据不同:

信访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投诉渠道不同:

信访渠道:信访工作机构(信访局、办)、电子信箱、投诉电话等。举报渠道:政法部门,纪检部门,政府相应职能部门等。

投诉渠道: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