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了《深圳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在深圳市享有的权益有:
1、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申请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凭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
3、凭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
4、因公务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
5、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
6、符合办理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和政策性迁户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
7、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
8、按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
9、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扩展资料:
深圳市居住证申办对象:
(一)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
(二)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人员以及居住未满30日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不可以申办居住证。
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深圳市居住证
1、子女教育:持有深圳居住证可享受子女在深就学政策。比如,持证人可以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出入境业务:非深户籍就业人员持深圳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可办理普通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
3、车辆及驾照:持有深圳居住证享受与深圳户籍同等待遇的车辆入户及驾照办理、年审政策。
4、人才引进入户:持有深圳居住证享受入户加分及优先权益,持证一年加一分;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
5、老人优待:65周岁以上老人可凭居住证办理深圳市老人优待证并享受每年免费体检。
6、社会保险:持有深圳居住证享受持证人个人购买深圳市五险一金。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7、保险赔付:持有深圳居住证享受与深圳居民同等待遇的保险赔付,赔付比例高。
8、看病就医:持有深圳居住证享受与医保就医手续,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相关检查及子女计划基础疫苗接种。
9、房屋租赁:持有深圳居住证符合相应条件可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者申请租房补贴。
10、务工就业:持有深圳居住证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政府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及参加深圳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等;申请就业辅导培训、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非深户籍参保人可以领取失业金。
11、社会管理:持有深圳居住证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可以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
扩展资料
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深圳居住证:
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居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申领
深圳居住证作用如下: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居住证办理条件如下:
1、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收入,并持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
2、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并可以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
3、外来人口在居住地在居住地连续就读的;
4、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缴纳社保,纳税满一年以上的。
居住证办理流程有:
1、要申领居住证,公民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申请人和相关材料的出具人要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条例中明确规定,如果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处2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骗领的居住证也将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综上所述,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法律分析:
安全色表示安全信息的颜色。颜色常被用作为加强安全和预防事故而设置的标志。安全色要求醒目,容易识别,其作用在于迅速指示危险,或指示在安全方面有着重要意义的器材和设备的位置。中国国家标准GB2893—82规定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和用途: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用于禁止标志、停止信号、车辆上的紧急制动手柄等:(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一般用于指令标志;(3)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用于警告警戒标志、行车道中线等;(4)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用于提示标志、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等。
【法律依据】: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在施工现场正确使用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的通知》各施工企业:
正确使用安全色和安全标志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进入工地的人员通过安全色和安全标志能提高对安全保护的警觉,以防发生事故。但目前,还有不少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缺乏这方面知识,没有正确使用安全色和安全标志。主要表现有:没有悬挂安全标志或悬挂的位置不当;各种各样的安全标志都挂在出入口处;有的在大门口、通道口、楼梯口处悬挂请系好安全带的标志等;间隔条纹标志混淆使用;安全帽使用混乱不能分辨各类工作人员。
为了正确使用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特作如下通知:
一、每个施工现场必须按工人作业位置和所需位置正确悬挂安全标志。
二、安全门、防护栏杆必须使用黄色间隔条纹标志,在“四口”及临边处使用红色和白色的间隔条纹标志(红色和白色表示禁止超过,黄色和黑色表示危险警告)。
三、必须坚持安全帽分色使用;安全监督人员使用白色;公司管理人员使用红色;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兰色;工人使用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