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非京籍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

qq745048485 2024-11-24 阅读:1

北京可以用公积金异地买房。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去年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中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非京籍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非京籍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北京作为一个人口流动性极大的城市,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劳动者,他们但当中只有极少数能在北京置业,绝大部分劳动者都是在北京工作攒钱,然后到异地置业。那么在北京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如果可以,那么需要什么手续呢?接下来我回答一下这些问题。

一、什么是公积金?

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北京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人须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北京异地买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指的是在老家(户籍地)买房可以申请北京公积金贷款,但如果不是在户籍地购买房屋的话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三、办理北京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需要什么资料?

1、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非京籍夫妻双方均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根据买房的不同情形还需要的其他材料

1、北京住房公积金用于商品房期房贷款材料

2、北京住房公积金用于商品房现房贷款材料

3、北京住房公积金用于二手房贷款贷款材料

4、北京住房公积金用于经济适用房期房贷款材料

5、北京住房公积金用于集资合作建房贷款材料

6、北京住房公积金用于房改房贷款材料

7、北京住房公积金用于危改房贷款材料

8、北京住房公积金用于组合贷款材料

四、相关政策:

《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职责分工

(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2、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北京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答案是肯定的,通过了解,申请人必须是非京籍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满6个月或以上,在户籍所在地已有房产无房贷的。满足以上一系列条件和贷款手需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北京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切记贷款要还款切勿逾期。

公积金办理销户支取,要满足两个条件:一、非京籍户口;二、封存时间达到6个月。需要注意,销户之后,虽然再次缴纳不受影响,但是之前的缴纳年限归零,影响到之后的买房贷款额度。

操作流程:

1.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2.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动核验户籍信息,如核验结果为非京籍,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显示用户基本信息,“身份证签发机关”按照身份证上的签发机关填写,“户籍”和“账户封存时间”一栏为系统返显。

3.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4.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打印回单】,根据业务凭证回单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如需留存申请回单,可进行打印,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离开北京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非京籍农业户籍的职工离职离京的,可以个人办理销户提取。非京籍城镇户籍的职工离职离京,住房公积金是封存在北京的原单位账户中,可通过原单位经办人办理租房提取或购房提取;如到其他省市找到工作单位,新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只需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全部。

非京籍可以销户提取全额的公积金,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提取储蓄帐号交给原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