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近几年随着经济犯罪的增加,大陆和港澳地区已经有成熟的引渡机制。一般情况下只要一方机构提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两岸会联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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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引渡是国与国之间的,大陆对香港虽然按照外国待遇来走,但是归根结底还是中国的,所以不会引渡,但是会联合审判,把你移送到那里。
关于引渡相关的资料暂不了解,而且中国把香港籍的犯罪嫌疑人整回国内审理,应该叫做区际司法协助,因为中国和香港不是国与国的关系。你可以查一下中国和香港之前关于刑事区际司法协助相关的文件。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效力中的属人原则,就是只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就可以适用。
一般你说的情况,包括犯罪预备地,发生地,行为地,结果之一与大陆沾边就可以依属地管辖原则,刑法就会发动。就是中国法院就可以审了。。。。
一起发生在中国台湾的命案。引渡条约是指两个不同司法体系在犯人或嫌疑犯的移送法规及执法互助程序。在国家之间,引渡通常受条约管制,这是一个古老的机制。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中国香港引渡条约起因是一起发生在中国台湾的命案。按照国际上的惯例,对于四种人通常不予引渡,分别是zz犯、本国公民、非双重归罪(在A国有罪,在B国不算犯罪)、死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