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罪分子是需要接受法律的严惩的,作为犯罪分子想要获得宽大处理,应该积极主动的进行自首,但是有的人却想逃跑,对于符合条件是可能会进行网上通缉的,那么,网上通缉多久可以抓到?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网上通缉多久可以抓到
只要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就可以进行网上通缉。
网上通缉的逃犯抓捕后先要由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然后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检察院批捕后会择日向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经过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合议庭讨论定罪量刑意见后,由审判长宣判。逃犯该判几年,得看他触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哪一条,法官会依法审理,依法判决的。一般在网上通缉的逃犯犯的都是重罪,法官会根据他的犯罪情节,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从有期徒刑10年到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定罪量刑的。
二、立案后多久网上追逃构成刑事犯罪立案后,办案单位经公安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就可以进行网上追逃,一般在三个工作日以内。
三、刑事拘留的条件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网上通缉比较常见,很多人都听说过通缉犯人。但很多人费解网上通缉一般多长时间抓人呢,对于通缉了解有多少?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网上通缉一般多久抓人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网上通缉一般多久抓人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网上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利用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二、什么是网上通缉(一)、只要发现有身份信息登陆或绑定嫌疑人的银行卡信息登陆,将会被随时捉拿归案。
(二)、网上通缉,又叫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利用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符合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这三个条件就能网上通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三、通缉的对象和形式
通缉是公安机关对在逃的犯罪分子通令缉捕的紧急侦查措施。通缉的对象包括罪该逮捕尚未拘留、逮捕时逃跑的和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两种情况。通缉的形式是向有关地区发布通缉令。由县以上公安机关发布,超出自己管辖地区范围的通缉令,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将被通缉人捕捉归案的法律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将被通缉人扭送公安政法机关处理。
对于通缉的人员会采取各种的手段,公安机关对于刑拘在逃人员通常会进行网上追逃的方式。
一、一般网逃要多久公布出来
1、派出所挂网逃按照规定程序一般需要2到4天,具体时间视案情轻重和办事效率而定。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二、传唤不去会网上追逃吗
传唤和网上逃犯是两码事,不是说传唤不去就定为逃犯的。有犯罪嫌疑,并有较充分的证据证明,被确定为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经一定的审批程序,可以上网追逃。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一般立案后,一般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办案单位经公安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就可以进行网上追逃。
网上追逃不同于通缉。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被通缉人员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录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网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也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所谓“网上通缉”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
如果已被通缉,说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了,否则,公安机关是不能下通缉令的。下达通缉令,如果没有在公安机关结案,是会被终身追究的。
现在,如果就民事赔偿部分已经处理,可以选择投案自首,投案自首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法院也会根据已赔偿受害人损失和投案自首的情节,作出从轻处罚,并同时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