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责任罪的构成要件,重大事故责任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qq745048485 2024-11-06 阅读:4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重大事故责任罪的构成要件,重大事故责任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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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要求是从事容易引起死伤结果的业务的人员;

2、侵犯的客体是人身和财产;

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作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的生产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危害生产安全,同样表现为能够使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损害,其特点是这些损害发生在生产过程中。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1、致人死亡一人以上的;

2、致人重伤三人以上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这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

3、虽无明文规定,但反映生产、科研、设计、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观规律和要求,在实践中为职工所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和惯例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事故责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主要是指:致多人死亡;致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造成了特别恶劣的政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颁布的各类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造成了重大责任事故,比如:导致一人以上死亡的、三人以上重伤的、五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就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第一,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比如,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就属于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第二,如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如,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就属于情节特别恶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危险作业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客体的生产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例如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3、主观要件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的。

危险生产作业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

2、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3、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法律分析:1、犯罪主体必须是从事某项“业务”的人;2、犯罪对象是人身和财产;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