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后再出售,房产证日期可追溯到原房产证出证日期,卖方缴税按正常出售二手房缴税标准缴纳。
继承房产出售的办理程序1、公证继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办理房屋继承公证;
(1)房屋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无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出具公证书;
(3)领取公证书,缴纳公证费2%;
2、房权变更
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
手续费每平方1元,登记费80元,领取房权证;
3、对外售房过户
和买方一起准备好过户材料,按程序测绘、评估,缴纳税费;
4、缴纳个税及其他税
(1)在税务部门契税窗口,申请缴纳契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买方缴纳;
(2)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卖方缴纳;
(3)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卖方缴纳;
(4)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5、房管部门缴费
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房权证交易过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缴纳交易费、登记费(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领取房权证。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后,可先将房屋转到自己名下再出售。父母去世后,房产过户需要出具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等。.亲人间可以选择继承房产过户。应先到公正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直系亲属中,即便是兄弟姐妹也不能采用继承的方式,只能选择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父母去世后房子卖掉的方式是:
1、去公安机关办理父母去世的死亡证明。
2、准备户口本。
3、最好找到居委会或街道或派出所弄到祖父母去世的证明。
4、与购买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收取款项。
5、拿上房产证和1-3的证明材料,与购房人一起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不动产继承登记一般有三种情形:
1、申请人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凭公证书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2、申请人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3、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申请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的。
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房屋评估:由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估价;
2.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携带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3.房屋测绘: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4.继承登记: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回执,等全部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房产证明。
综上所述,父母过世房子卖出需要当事人带相关材料去公证处进行不动产继承公证。然后去房管部门申请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法律分析:遗产房屋出售前,先要按继承程序办理继承过户。办理遗产屋继承公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办理完遗产房屋继承过户后,便可以将房屋进行处分。
办理遗产房屋买卖须提交的材料:1.交易鉴证申请书(原件一份);2.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4.转让双方合法的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5.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6.土地评估报告(原件);7.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8.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办理遗产房屋买卖的流程:1.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2.双方向土地交易中心递交申请资料3.土地交易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交易鉴证手续。4.土地交易中心开具纳税情况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民法典》第二十四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民法典》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