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条件对比表(上市条件对比表图片)

qq745048485 2024-11-27 阅读:2

上市要求

上市条件对比表(上市条件对比表图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公司上市程序

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市公司

主板上市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4)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

(5)公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6)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股票分析图

(8)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板市场

(9)最近三年内公司的董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在中小板块上市的条件

⒈股本条件: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

⒉财务条件:

最新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最新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新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与主板市场同样受约束于《证券法》、《公司法》。

创业板上市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折叠财务指标

(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新三板挂牌条件

非上市企业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新三板挂牌条件:

1、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企业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企业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企业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4、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新三板上市条件

新三板上市条件:

(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有限企业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必须满足的条件。

(3)新三板上市企业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

(4)新三板上市企业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新三板上市企业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

公司上市的基本要求如下: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2、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3、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4、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5、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